贷款代偿是什么意思

2024-05-05 12:57

1. 贷款代偿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贷款代偿,简单来说,就是别人帮你偿还了你的贷款。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拓展资料】贷款利息: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它是资本(即贷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价格。贷款利息可以通过贷款利息计算器详细的计算出来。在民法中,利息是本金的法定孳息。还款方式:(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贷款代偿是什么意思

2. 还款代偿是什么意思

还款代偿是指第三方机构代替用户将逾期的欠款偿还给了贷款机构。这时候用户再归还逾期的欠款,欠款是偿还给第三方机构的。由于发生代偿的情况,代偿记录会上征信,征信中有代偿记录会直接导致个人征信不良,因此有了代偿记录用户一定要尽快还清逾期的欠款。而代偿记录与逾期记录一样,在还清逾期的欠款后,5年之后由征信系统自动删除该记录。拓展资料: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 )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还款方式: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3. 贷款被代偿了要还吗

贷款被代偿了,用户仍然需要还清。代偿是指用户的贷款逾期后,由保险公司或者第三方公司将逾期的欠款还给贷款机构,这样后续用户需要将这部分钱还给保险公司或者第三方公司。由于代偿的本质是用户出现了逾期,因此后续仍然要还清逾期的欠款。否则代偿记录会一直保留在征信,而且根据严重情况分析,代偿记录与逾期记录更严重,征信中有代偿记录,在记录未删除之前,将无法申请任何查询征信的信贷业务。拓展资料如果申请人的网贷被代偿会导致的后果:1. 借款人实际背负的借款利息较高。虽然借款合同中载明的年化利率不超过24%,但是如果以借款本金,管理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之和远超过年利率24%,甚至达至年利率70%。同时还存在涉嫌暴力催收的过程,代偿平台会通过电话、短信轰炸的方式催促被借款人还款,在电话、短信中包含人身威胁的内容。同时,设置的违约金非常高,按天算,每天可能1%。2. 借款人的借款真实性存疑。大都借款内容是分期消费,其实就是取得了现金,无消费事实。同时如借款五千元,扣除相关人员、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后,其最终仅仅能得到三千元,而要偿还的是五千元甚至更多。3.有些代偿公司仅仅提供网贷公司出具的代偿说明提起诉讼,证明已代被告偿还了借款,代偿说明虽加盖了公司印章,但对其真实性无法核实。4.各地方圆裁判标准不统一。在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裁判标准不一,一些法院认为借款本金为商品价格,一些法院认为借款本金为商品价格加管理费;一些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些法院认为管理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之和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5.当借款人逾期后,可能给你放款的平台不一定具有上报征信的权利,但是通过代偿却能在征信上有所体现,这样就会导致借款人的信用资质受损,从而进入征信的黑名单。借款人想要抹掉这笔记录,就需要联系替你代偿的保险或者担保公司,处理完这笔款项,不然就真的永远都是征信黑户。

贷款被代偿了要还吗

4. 贷款代偿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贷款代偿,简单来说,就是别人帮你偿还了你的贷款。像我们有时在贷款的时候,是需要担保人的,如果自己无法履行偿还义务,贷款银行或贷款机构就会要求担保人代偿。不过担保人在代偿了之后,是可以要求被主贷人还款的,这也就是担保人的求偿权。拓展资料贷款担保方式一、以住房抵押作贷款担保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产的话,可以选择以个人住房作为抵押物来进行贷款的担保,而且房产的评估价值都不会低,有助于提高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如果贷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则无需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省一笔评估费用;如果贷款人以自己已经押有产权的住房作抵押,该抵押物则需经过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笔评估费用。以住房作贷款担保,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贷人承担。此外,借贷人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保险费用由借贷人承担。因此,采取抵押担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记费用、保险费用和抵押物评估费用,如果借贷人经济较为宽裕,可以考虑选择这一方式。二、以权利质押作贷款担保除了房产和汽车外,银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价证券和存单作为抵押物,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银行认可的企业债券,存单指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借款人申请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必须超过贷款额度,至少要大于贷款额度的10%。各种债券一定要真实有效,方可用于质押,存单需有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免挂失证明。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质押合同的同时,要将有价证券、存单等质押物交由贷款银行保管,并由该银行承担保管责任。一般来说,选择质押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额的金融资产,依靠这些金融资产完全可以满足购房消费的需要,但一时难于变现或若变现将带来一定损失。三、以第三方保证作贷款担保这种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按贷款银行的规定,保证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为借款人提供贷款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借贷人应提供第三方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须是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有相当于AA级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在借贷银行开户,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等,否则有其中任何一条都不能充当第三方。

5. 贷款被代偿了要还吗

贷款被代偿了,被代偿的资金仍然需要还款,否则代偿记录会一直保留在征信中,从而形成征信污点。代偿记录比逾期记录更严重,征信中有代偿记录,在代偿记录未删除之前,用户是无法办理任何信贷业务的。如果用户申请贷款存在代偿机制,那么用户一定要按时还款。贷款代偿主要是由保险机构、担保机构来代为归还逾期的欠款,之后这笔贷款的资金用户需要还给保险机构或担保机构。【摘要】
贷款被代偿了要还吗【提问】
贷款被代偿了,被代偿的资金仍然需要还款,否则代偿记录会一直保留在征信中,从而形成征信污点。代偿记录比逾期记录更严重,征信中有代偿记录,在代偿记录未删除之前,用户是无法办理任何信贷业务的。如果用户申请贷款存在代偿机制,那么用户一定要按时还款。贷款代偿主要是由保险机构、担保机构来代为归还逾期的欠款,之后这笔贷款的资金用户需要还给保险机构或担保机构。【回答】

贷款被代偿了要还吗

6. 贷款代偿是什么意思

贷款 代偿是指 信用卡 持卡人在获得较低 利率 (低于信用卡账单分期利率)时,通过金融机构先行结清发卡银行的信用卡账单,再还款给金融机构的过程。
 
 但是贷款由别人代偿后,会影响到你的 征信 记录。但是有一种例外情况是国家助学金的贷款代偿,这个是国家帮贷款人还清助学金贷款的,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征信。由担保人代偿贷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由担保人代为偿还贷款。担保人代为偿还贷款后,可以要求被担保人还款,也就是说担保人的求偿权,可以要求被担保人用抵押物来还款或是其他方式。我们为别人担保贷款的时候,最好慎重考虑。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通常是逾期80天内,在这个期间应该及时还款,保险公司还不会进入代偿流程;逾期超过80天,放款的银行会向平安申请理赔,那么平安会把剩余欠款、逾期利息一并赔给放款银行,那么这笔借款的债主就从银行变成平安。所以,从 个人征信 报告上可以看到这笔贷款是结清的状态,是平安代为偿还,不要小看这个保险代偿,影响可非常大。

7. 还款中已代偿是什么意思

代偿,代为偿还的意思。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没有能力偿还,由担保人或抵押人等代为偿还,这就是代偿。很多人说代偿比逾期严重,有一定的道理。说明借款人不还款已经不仅仅是资金紧张的问题,而且通过其他方式也不能进行融资。银行反复催收没有效果,担保人万不得已替借款人还款,可见逾期有多厉害。

了解代偿的意义在于避免连环风险。当我们看到借款人信用报告里有对外担保信息时,要高度关注被担保人的各类风险,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借款人作为担保人,会不会因为被担保人违约而代偿。一旦借款人为被担保人代偿,势必影响借款人的现金流,导致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下降甚至恶化,这将直接威胁银行的信贷资金安全,由此可见,一条担保信息,背后有一串的风险因素。

信贷调查时,对借款人担保的企业也要进行深入了解,调查借款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信用情况、行业前景、现金流情况等等,避免连锁风险和不良反应,最后做出科学的信贷决策。除了防止借款人代偿,还要了解借款人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主要关联企业有没有对外担保,甚至,借款人担保的企业有没有对外担保,都要引起高度重视,防范于未然,提前对这些可能的代偿风险进行评估,进行风险缓释和控制。

还款中已代偿是什么意思

8. 代偿是什么意思借款

借款本息偿还是指本金和利息偿还,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利息是在到期本息一同支付还是应先按期支付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之规定,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当然,依据地区特殊的交易习惯确定能够确定的,尽量服从交易习惯。
一、欠款起诉可依据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款双方未约定利息因利率发生争议怎么处理
依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未对利息进行约定的,视为没有约定,债务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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