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的基本分类是怎样的?

2024-05-13 05:54

1. 股权众筹的基本分类是怎样的?

现在股权众筹是非常的主流的投资方式,股权众筹主要是以股权的形式进行对项目的投资,同时风险也相对比较小的,这个是因为我们在投入的资金相对较少。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对股权众筹具体作如下分类:
  (1)私募股权众筹和公募股权众筹
  此类型是按照众筹的行为性质来进行划分的,私募股权众筹是把众筹的行为仍界定为私募行为的股权众筹,可以这么理解的是我国的股权众筹平台都需要私募性质的,国外的众筹发展是比较快的,国外都是将众筹行为界定为公募性质,众筹平台可向公众进行募集。
  (2)有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无担保的股权众筹
  这个是按照有无担保进行划分区别的,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主要是指在股权众筹的业务中加入了担保的元素,其规定由推荐项目并对项目进行担保的众筹投资人或机构作为保荐人,当众筹的项目一年之内失败,保荐人赔付全额投资款,保荐人即为担保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则指不含担保元素的股权众筹,我国目前绝大多数股权众筹平台都是后者。
  (3)线上股权众筹和线下股权众筹
  这是按股权众筹业务开展的渠道进行划分的。线上股权众筹主要是指融资人、投资人以及股权众筹平台之间所有的信息展示、交易往来都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的,包括当下许多股权众筹平台绝大多数流程通过在线完成;线下股权众筹又称圈子众筹,主要是指在线下基于同学、朋友等熟人圈子而开展的一些小型众筹活动。
  随着股权众筹的模式在不断的进行发展和完善,任何的行业都是会考虑运用众筹的思维来思考处理一些事情的,而现在股权众筹是一个比较新的事物,因此大家都是处于探索当中,但任何的付出都会有收获与积累,最终实现量变到质变的转换。

股权众筹的基本分类是怎样的?

2. 股权众筹有哪几种分类

股权众筹分类
一、股权众筹从是否担保来看,可分为两类:无担保股权众筹和有担保股权众筹。
无担保股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
有担保股权众筹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但这种模式国内到目前为止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二、根据运营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会籍式、凭证式、天-使式众筹。
会籍式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上熟人的介绍,投资人为了成为企业股东付出资金。凭证式众筹是企业为了融资,在互联网上出卖凭证,投资者通过投入资金买得凭证。该凭证式与企业的股权挂钩的,但是投资者不能成为股东。天-使式众筹是出资人通过互联网寻得投资企业,投资者通过投入资金成为企业股东,这种投资往往要求回报率。
三、按照众筹的行为方式又可分为公募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众筹,是公募还是私募主要看如何界定其行为方式,我国股权众筹多被界定为私募的形式。
四、按照股权众筹的过程是否通过互联网进行,又可将股权众筹分为线上和线下股权众筹。
相关知识: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
一、触及公开发行证券或“非法集资”红线的风险
股权众筹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公募”与“私募”界限的划分,使得传统的线下筹资活动转换为线上,单纯的线下私募也会转变为“网络私募”,从而涉足传统“公募”的领域。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公募”与“私募”的界限逐渐模糊化,使得股权众筹的发展也开始触及法律的红线。
二、存在投资合同欺诈的风险
股权众筹实际上就是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签订的投资合同,众筹平台作为第三人更多的是起居间作用。我国的股权众筹多采用“领投+跟投”的投资方式,由富有成熟投资经验的专业投资人作为领投人,普通投资人针对领投人所选中的项目跟进投资。但是,如果领投人与融资人之间存在某种利益关系,便很容易产生道德风险问题,领投人带领众多跟投人向融资人提供融资,若融资人获取大量融资款后便存在极大的逃匿可能或以投资失败等借口让跟投人尝下“苦果”。
三、股权众筹平台权利义务模糊
从股权众筹平台与投融资双方的服务协议可以看出,股权众筹平台除了居间功能之外还附有管理监督交易的职能,并且股权众筹平台要求投融资双方订立的格式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也存在不对等。因此,股权众筹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关系需进一步理清,并在双方之间设定符合《公司法》的权利义务关系。

3. 股权众筹有哪三类

一、根据运营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会籍式、凭证式、天-使式众筹。会籍式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上熟人的介绍,投资人为了成为企业股东付出资金。凭证式众筹是企业为了融资,在互联网上出卖凭证,投资者通过投入资金买得凭证。该凭证式与企业的股权挂钩的,但是投资者不能成为股东。天-使式众筹是出资人通过互联网寻得投资企业,投资者通过投入资金成为企业股东,这种投资往往要求回报率。二、股权众筹从是否担保来看,可分为两类:无担保股权众筹和有担保股权众筹。无担保股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有担保股权众筹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但这种模式国内到目前为止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三、按照众筹的行为方式又可分为公募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众筹,是公募还是私募主要看如何界定其行为方式,我国股权众筹多被界定为私募的形式。四、按照股权众筹的过程是否通过互联网进行,又可将股权众筹分为线上和线下股权众筹。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一、触及公开发行证券或“非法集资”红线的风险股权众筹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公募”与“私募”界限的划分,使得传统的线下筹资活动转换为线上,单纯的线下私募也会转变为“网络私募”,从而涉足传统“公募”的领域。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公募”与“私募”的界限逐渐模糊化,使得股权众筹的发展也开始触及法律的红线。二、存在投资合同欺诈的风险股权众筹实际上就是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签订的投资合同,众筹平台作为第三人更多的是起居间作用。我国的股权众筹多采用“领投+跟投”的投资方式,由富有成熟投资经验的专业投资人作为领投人,普通投资人针对领投人所选中的项目跟进投资。但是,如果领投人与融资人之间存在某种利益关系,便很容易产生道德风险问题,领投人带领众多跟投人向融资人提供融资,若融资人获取大量融资款后便存在极大的逃匿可能或以投资失败等借口让跟投人尝下“苦果”。三、股权众筹平台权利义务模糊从股权众筹平台与投融资双方的服务协议可以看出,股权众筹平台除了居间功能之外还附有管理监督交易的职能,并且股权众筹平台要求投融资双方订立的格式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也存在不对等。因此,股权众筹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关系需进一步理清,并在双方之间设定符合《公司法》的权利义务关系。综上所述,我国的股权众筹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无担保的股权众筹以及有担保的股权众筹,这两种众筹方式下都包含了一些小的众筹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股权众筹有哪三类

4. 股权众筹分为哪些基本类型

1、按照众筹过程中有没有担保,可以分为有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无担保的股权众筹:
(1)无担保股权众筹
无担保股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
(2)有担保股权众筹
有担保股权众筹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但这种模式国内到目前为止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2、根据运营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会籍式、凭证式、天使式众筹;
3、按照众筹的行为方式又可分为公募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众筹,是公募还是私募主要看如何界定其行为方式,我国股权众筹多被界定为私募的形式;
4、按照股权众筹的过程是否通过互联网进行,又可将股权众筹分为线上和线下股权众筹。
一、股权众筹退出方式
1、并购退出
并购退出是指通过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风险企业从而使风险资本退出;
2、回购退出
回购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家或风险企业的管理层购回投资人手中的股份,使风险资本退出。
3、首次公开上市退出(IPO)
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挂牌上市使风险资本退出。
4、股权转让退出
股权转让退出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使风险资本退出。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单个投资人转让
投资人投资项目满一年,且已寻找到合适的股权受让方的前提下,股权转让手续可以由大家投办理,大家投收取一定的费用;
有限合伙集体转让
有限合伙企业集体转让,将由大家投投资经理配合创业者、投资人一起寻找合适的股权受让方(VC/PE机构、战略投资机构、战略并购机构、场外市场、证券市场等)。
5、清算退出
清算退出是针对投资失败项目的一种退出方式。
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行为,失败率相当高。对于投资人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

5. 股权众筹的股权众筹分类

经邦分析认为,股权众筹从是否担保来看,可分为两类:无担保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 2012年4月,美国颁布了乔布斯法案,对认定的新兴成长企业(EGC)在私募、小额、众筹等发行方面改革注册豁免机制,增加发行便利性。 业界普遍认为乔布斯法案在为众筹中的股权型众筹保驾护航:如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众筹》一书中,这样说到,“当美国有《乔布斯法案》(Jobs Act)为众筹中的股权型众筹保驾护航、法律正名的时候,在我国,《公司法》 、《证券法》 、《刑法》等法律中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让人寸步难行 。而国务院研究中心田辉在其论文《美国乔布斯法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 中写到乔布斯法案“新设了对众筹融资的注册豁免机制。众筹,也叫网上小额集资,是一种利用网络平台向众多小额投资者募集股权资金的新型融资方式。在乔布斯法中,确立了对众筹融资的发行豁免条件:发行人每年最高合计的众筹融资不超过100万美元;投资者的投资金额需满足以下要求:第一,年收入少于10万美元的个人累计投资至多为2000美元或年收入的5%中的高者;第二,年收入超过l0万美元的个人可将其收入的10%用于投资。必须通过经纪人或资金门户进行众筹融资。”目前中国版乔布斯法案也在业界期待中 。田辉在其论文《美国乔布斯法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 中这样写到“美国的广泛影响力。乔布斯法的颁行在美国乃至全球许多国家引发了巨大反响。英国、一些欧元区国家、日本等都相继表达了出台类似法律的呼声”。联想到2002年美国颁布“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以下简称SOX法)后许多国家纷纷跟进的现象,乔布斯法确实值得追踪研究。2014年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表示,证监会正在抓紧股权众筹监管规则。

股权众筹的股权众筹分类

6. 股权众筹的模式有几种?都有哪几种?


7. 什么是股权众筹,股权众筹有哪些模式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凭证式众筹
凭证式众筹主要是;指在互联网通过卖凭证和股权捆绑的形式来进行募资,出资人付出资金取得相关凭证,该凭证又直接与创业企业或项目的股权挂钩,但投资者不成为股东。
会籍式众筹
会籍式众筹主要是指在互联网上通过熟人介绍,出资人付出资金,直接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
天使式众筹
与凭证式、会籍式众筹不同,天使式众筹更接近天使投资或VC的模式,出资人通过互联网寻找投资企业或项目,付出资金或直接或间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同时出资人往往伴有明确的财务回报要求。

什么是股权众筹,股权众筹有哪些模式

8. 股权众众筹有哪些类型?

你好目前股权众筹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按照有无担保分,可分为有担保和无担保;
按照运营模式分,可分为凭证式、会员式、天使式三种;
按照投资方式分,可分为领投+跟投、远期定价两种。
这些都是由掘金时代的讲师为各位整理和收集的。
目前普遍流行的是“领投+跟投”的模式,多数项目没有担保,多为天使式,凭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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