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总经理助理工资多少

2024-05-18 16:34

1. 部门总经理助理工资多少

以下是我对于您【部门总经理助理工资多少】问题的回答:[开心]亲亲,您好!4000-10000元不等,部门总经理助理工资4000-10000元不等,个别情况还有更高。总经理助理处于“总管家”与“部管部长”的双重位置,围绕着中心工作,上协调领导,下联系群众,事务、政务都要过问。国企中总经理助理一般是升为副总经理前的过渡职务。【摘要】
部门总经理助理工资多少【提问】
以下是我对于您【部门总经理助理工资多少】问题的回答:[开心]亲亲,您好!4000-10000元不等,部门总经理助理工资4000-10000元不等,个别情况还有更高。总经理助理处于“总管家”与“部管部长”的双重位置,围绕着中心工作,上协调领导,下联系群众,事务、政务都要过问。国企中总经理助理一般是升为副总经理前的过渡职务。【回答】
[开心]亲亲,部门总经理助理工作内容如下: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努力做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认真做到全方位服务。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企业具体管理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落实执行情况。3、协助总经理做好经营服务各项管理并督促、检查落实贯彻执行情况。4、负责各类文件的分类呈送,请集团领导阅批并转有关部门处理。5、协助总经理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供总经理决策。6、做好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其他会议的组织工作和会议记录,做好决议、决定等文件的起草、发布。7、做好企业内外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工作。8、负责保管使用企业图章和介绍信。9、负责企业内外的公文办理,解决来信、来访事宜,及时处理、汇报。10、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或兄弟单位领导的接待、参观工作。【回答】

部门总经理助理工资多少

2. 副总经理一般工资多少

平均数∶约3078.95
  中位数∶2500
  众数∶2500
  众数代表这个公司员工工资的一般水平比较合适
  平均数=(1*8500+2*7000+6*5500+48*2500)/(1+2+6+48)≈3078.95(3079也行吧)
  中位数=把1个8500和2个7000 6个5500 48个2500从大到小或从小到大排列,选择最中间的一个.也就是2500
  众数∶出现次数最多的一个,还是2500
  因为平均数会受极端值的影响,而中位数不能充分利用所有数据的信息,所以选众数

3. 分公司经理的工资谁来发

分公司负责人的工资,不一定必须总公司发,一般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协商决定。一、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二、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三、在我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分公司经理的工资谁来发

4. 谁给分公司经理发工资?

法律分析:分公司负责人的工资,不一定必须总公司发,一般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协商决定。一、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二、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三、在我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5. 分公司经理谁发工资

法律分析:分公司负责人的工资,不一定必须总公司发,一般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协商决定。一、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二、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三、在我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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