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发2015 4号文件 从何时开始执行

2024-05-18 05:47

1. 中办发2015 4号文件 从何时开始执行

中办、 国办《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5〕4号)应当从颁发的次月即2015年二月起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的通知》
中办发〔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月15日

中办发2015 4号文件 从何时开始执行

2. 2015国家发改委第13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3号)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407号)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2014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继续深化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培训方式。根据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对省级电网企业的考核结果,结合各地区之间的交叉检查,以及我委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组对部分地区的抽查情况,综合来看,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均超额完成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任务,共节约电量131亿千瓦时,节约电力295万千瓦。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区、市)的电网企业参加了考核,全部完成2014年度目标任务(详见附件)。对社会节电比重较高和考核组织管理工作较为突出的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四川、宁夏、广东、海南等省份予以通报表扬。
  下一步,各地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应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需求响应等电力需求侧管理新机制,继续加大电力电量节约特别是社会节电工作力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应用互联网技术丰富培训手段,注重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方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附件:2014年度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