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企业年金

2024-04-28 07:09

1. 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企业年金

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企业年金,除非是债务本身是因为企业年金基金引起的。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十条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不同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第十一条 非因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企业年金

2.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告人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吗

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企业年金,除非是债务本身是因为企业年金基金引起的。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十条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不同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第十一条 非因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3.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执行企业年金吗?

法律分析:
不能。除非是债务本身是因为企业年金基金引起的。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执行企业年金吗?

4. 个人企业年金可以强制执行吗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那么企业年金法院能否强制执行,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回答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企业年金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不能。      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企业年金,除非是债务本身是因为企业年金基金引起的。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十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不同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年金基金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十一条非因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二、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1、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果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仅仅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或者执行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执行。      如有不合理,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进行自我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可见,根据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企业年金是不能强制执行的。法律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界限,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避免权力的滥用。以上就是小编提供的法律咨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5.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执行企业年金吗

不能。除非是债务本身是因为企业年金基金引起的。
一、企业年金退休后怎么领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企业年金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是什么
企业年金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是,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本人缴费工资的4%。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三、公司债券投资者对债券的认购要求有哪些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合格投资者条件:
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五)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七)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九条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执行企业年金吗

6.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执行企业年金吗

法律分析:不能。除非是债务本身是因为企业年金基金引起的。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 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7.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被冻结,满足条件,法院才能强制执行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吗

8.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吗?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

  首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之规定,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帐户内储存的住房公积金,其性质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个人存款,属于个人财产的范畴。

  其次,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被执行人,应视为被执行财产予以执行,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虽然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规定 
“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对公积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有法可依的。另外,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法律冲突适用规则,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