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多和专户理财、“一对一”有什么区别?

2024-05-13 20:33

1. 一对多和专户理财、“一对一”有什么区别?

专户理财是指基金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的财产委托,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管理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作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 
“一对一”是指特定客户为一个人的专户理财。 
“一对多”是指特定客户为两个人以及两个人以上的专户理财。

一对多和专户理财、“一对一”有什么区别?

2. 一对多的基金专户理财

 指基金公司向两个以上的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两个以上特定客户的财产委托,把其委托财产集合于特定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类似于私募基金。专户理财是指基金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的财产委托,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管理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作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 “一对一”是指特定客户为一个人的专户理财。 “一对多”是指特定客户为两个人以及两个人以上的专户理财。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公司专户理财部门、代销银行、以及像好买这样的投资管理公司来购买。投资范围 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目前约大多数为非结构性产品。 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的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也可发行结构性产品、QDII等。人数限制: 50人,机构上限200人信披要求: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者。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流动性: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成立要求:一般是5000万才可成立实际管理人: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监管机构:银监会、证监会费用:如果投资人在封闭期内赎回需缴纳赎回费(费用以合同为准),如果在开放日赎回时没有费用的。固定管理费0.9%和不高于20%的业绩提成(满足提成条件)。

3. 私募基金和“一对多”专户理财有哪些区别

1、投资管理人不同: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50人,超过50人以后的个人投资者投资门槛需要300万以上,超过300万以上的投资者不计算在50人以内。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2、研究力量不同:“一对多”的研究力量会依托于基金公司的研究背景,研究力量一般认为比私募基金研究力量强大,一般都有可查的过往业绩背景及个性鲜明的投资风格。 
3、信息披露周期及资金流动性不同:信息披露方面,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周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开放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所以投入的资金一般流动性会比基金“一对多”好。 
4、投资限制不同: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专户“一对多”组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私募基金和“一对多”专户理财有哪些区别

4. 私募基金和“一对多”专户理财有哪些区别

1、投资管理人不同: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50人,超过50人以后的个人投资者投资门槛需要300万以上,超过300万以上的投资者不计算在50人以内。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2、研究力量不同:“一对多”的研究力量会依托于基金公司的研究背景,研究力量一般认为比私募基金研究力量强大,一般都有可查的过往业绩背景及个性鲜明的投资风格。
3、信息披露周期及资金流动性不同:信息披露方面,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周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开放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所以投入的资金一般流动性会比基金“一对多”好。
4、投资限制不同: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专户“一对多”组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 私募基金和“一对多”专户理财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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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管理人不同: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50人,超过50人以后的个人投资者投资门槛需要300万以上,超过300万以上的投资者不计算在50人以内。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2、研究力量不同:“一对多”的研究力量会依托于基金公司的研究背景,研究力量一般认为比私募基金研究力量强大,一般都有可查的过往业绩背景及个性鲜明的投资风格。
3、信息披露周期及资金流动性不同:信息披露方面,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周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开放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所以投入的资金一般流动性会比基金“一对多”好。
4、投资限制不同: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专户“一对多”组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私募基金和“一对多”专户理财有哪些区别

6. 专户一对多的概念

但是,“一对多”这个词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很陌生,究竟什么是“一对多”业务?通俗的来说:“一对多”是指多个客户把钱汇总在一个账户交给基金公司专业团队打理。与公募基金不同的是,按目前规定,单个“一对多”账户人数上限为200人,每个客户准入门槛不得低于100万。

7. 一对一专户理财资金托管产品有哪些优势?

一对一专户理财资金托管产品的优势:1、客户利用银行专业化的交易后线服务可实现成本节约,包括人力、软件与硬件等。2、客户可借助银行严格的操作和监督程序确保受托资产的安全。3、客户可借助银行的品牌优势增强专户投资者的信心。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一对一专户理财资金托管产品有哪些优势?

8. 专户一对多的比较

“一对多”由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团队管理,但准入要求与私募基金更接近,下面是专户一对多与阳光私募的比较。  专户一对多与阳光私募比较      比较内容  阳光私募  一对多专户  投资范围  股票、债券、基金、权证  股票、债券、基金、权证  准入门槛  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不超过 50 人,机构不限  门槛不得低于100万;不超过 200 人  信披要求  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者。  每月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  流动性  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  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  成立要求  一般是 3000 万  5000 万以上  实际管理人  私募管理公司  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  管理费用  1%-2% 之间  0.9%-1.5% 之间  业绩报酬  20% 的提成(盈利或计划终止时提取)  不能高于 20% 的提成  投资产品  不能承诺最低收益或预期收益  没有规定  由此可见,“一对多”是专门为富裕人群或者是富裕家庭提供理财服务的。其特点是产品多样、费率灵活,管理方便。引人瞩目的是,目前基金公司准备的“一对多”专户产品在设计上均非常灵活,不像公募基金那样设计严格的股票仓位下限,多为混合型灵活配置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从0%到100%,可以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权证,堪称公募队伍里最灵活的快艇浮出了水面。按照报道,目前国内已经有32家基金公司有开展“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资格。多家基金公司已经向证监会提交递交产品申请,等待批复。不过,敏锐的市场观察人士指出,“一对多”实际上并非全新的事物,它是由“一对一”专户理财发展而来的。因此,虽然“一对多”尚未首发,各大基金公司实际上已经远不在同一起跑线上。选择“一对多”也需要投资者仔细分析自身财务情况、考量不同基金公司综合实力,多方比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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