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行经营范围有哪些

2024-05-02 00:55

1. 寄售行经营范围有哪些

法律分析:1、寄卖行的具体经营范围:名牌珠宝、手表、皮包、高档工艺品、二手奢侈品和书画艺术品等寄卖及代购业务。目前寄卖行业是我国近年来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行业。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提升,让闲置物品尤其是高档、奢侈品再次流通的需求越来越大。
2、寄卖行,之前属于行政特批行业,跟目前的旅馆业、印刷业等同属于特种行业,但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寄卖行在前几年已经取消了行政特批手续。国家对寄卖行业的监管也相对宽松。另外,“寄卖行”也不是“典当行”的变相提法,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3、寄卖行指是物品所有者委托寄卖行代为销售,双方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寄卖行没有物品的所有权,只有物品在寄卖期间的管理权,即物品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寄卖行也只是在物品售出后,从中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用。不买断、不现场放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管理办法》 第五十八条 非法设立典当行及分机机构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寄售行经营范围有哪些

2. 寄卖行怎么经营

寄卖行经营方法:产品和管理是关键。
只有做好这两点,寄卖行饰加盟店才能在当地创造自己的优势,成为一个成功的寄卖行饰连锁店。对于寄卖行饰加盟店经营和推广,必要的促销是应该的,寄卖行饰加盟店除了配合好厂家的促销计划外,还要在当地做好自己本身的促销以提高当地的影响力。
一个成熟的市场,成熟的消费群体和消费心态,一个成功的寄卖行加盟饰店的系统运作,作为一项投资,先需要考虑的是成本、销售和利润。既然是投资,肯定要花钱,除了价格的制定要符合厂家和代理商的原则外,还要考虑行业的价格、消费者的承受力、服务成本高低等因素。

寄卖行介绍
寄卖:是物品所有者委托寄卖行代为销售,双方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寄卖行没有物品的所有权,只有物品在寄卖期间的管理权,即物品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寄卖行也只是在物品售出后,从中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用。不买断、不现场放款。
各家寄卖行收取的利息没有统一标准,月利息最高达20%,最少为5%。寄卖行到工商部门注册即可经营,不涉及前置审批,所以寄卖行不可开展金银首饰抵押贷款业务。

3. 寄售行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经营范围: 寄售、收购首饰、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家电电器、电子产品、日用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汽车配件、通信终端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寄售行依照相关法规不允许经营的范围:
  1、不允许经营黄金、铂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委托、寄售商店,不得收购或者寄售金银制品、金银器材”。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31条第4款“违反本条例第22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或者套购、挪用、克扣余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
  2、不允许经营机动车和房地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42条规定,机动车辆、房地产抵押物品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对此,机动车及房地产登记部门,对于寄售行经营行为已确认为不属于协助登记的许可范畴。
  3、不允许经营有价证券或股票。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许可经营有价证券或股票的企业,必须是经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设立的典当公司,具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地市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4、不允许挂有“典当”字样进行经营。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其它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58条规定:“非法设立典当行及分机机构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寄售行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4. 寄售行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经营范围: 寄售、收购首饰、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家电电器、电子产品、日用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汽车配件、通信终端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寄售行依照相关法规不允许经营的范围:
  1、不允许经营黄金、铂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委托、寄售商店,不得收购或者寄售金银制品、金银器材”。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31条第4款“违反本条例第22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或者套购、挪用、克扣余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
  2、不允许经营机动车和房地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42条规定,机动车辆、房地产抵押物品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对此,机动车及房地产登记部门,对于寄售行经营行为已确认为不属于协助登记的许可范畴。
  3、不允许经营有价证券或股票。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许可经营有价证券或股票的企业,必须是经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设立的典当公司,具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地市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4、不允许挂有“典当”字样进行经营。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其它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58条规定:“非法设立典当行及分机机构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5. 办理寄售行需要些什么

目前对开办寄卖行没有具体规定,也没前置方面的规定。如当地有规定要按当地规定办。对寄卖行主要是要加强管理,以防其以寄卖为名、行典当之实。

具体手续如下:
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携带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机构代码等,填申请表,提交等待审核;
其他特殊的证明。

几乎所有的寄卖行都经营典当业务,据了解,寄卖行少则40%,多达80%的收入来源于典当。一些寄卖行的老板在名片上堂而皇之地印上经营典当、房地产、汽车等贵重物品,他们公开说,寄卖行就是典当行。

办理寄售行需要些什么

6. 寄卖行的经营范围和流程?

经营拍卖业务(含文物拍卖,凭许可证经营)。
受托进行各类资产拍卖(不含罚没物品及文物拍卖)。
有形、无形资产、艺术品的拍卖,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拍卖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不含罚没物资,文物及其他国家禁止或限制拍卖的物品)。



整个拍卖流程无非就是 前期征集宣传招商 然后场地拍卖 最后买家提货。这是一个大致的流程。题主说要具体到细分支,那就说说我参与过的。首先,一场拍卖会最开始就需要拍卖公司确定时间、地点,以及拍卖会索要拍卖的拍品类别。然后公司业务员开始全国各地进行征集,征集回来的拍品有的公司会请一些专业的老先生再看一遍是否符合这次拍卖会的规格。符合的拍品,开始做资料卡。书画类:包括作者、出生年、生平、创作年代、款识、钤印等如图:



器物类:大致年代、花纹、寓意之类等如图:




资料卡做完之后,也会有专业的人帮忙校对。毕竟古诗文和字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全部认识的,还有一些钤印也并不好辨别。然后是把这些资料发到印厂打印出来,校稿,一共三校。之后做成图册,做成图册的话当然需要排下顺序,那件放在第一件,那些放在中间,这些都还是很有讲究的。图册做完之后就开始批量印图册和宣传册。公司开始宣传及招商。然后就是现场拍卖。听起来好像挺简单的,但是因为相关部门近年来对艺术品拍卖监管的还是蛮严的,在拍卖前期需要备案。备案部门包括:文物局、商务部、工商局以及公安局。最重要的就是文物局的备案,文物局备案需要提前大概40天左右就必须提交资料。包括需要文物局审核的拍品清单(器物为1949年之前的,书画除了当代的),申请书等。资料提交之后文物局会派相关人员到拍卖公司核查,这个时候都得贡献点money的。。。大家都知道的。然后拿到文物局的审批书之后,商务部、工商局以及公安局的就很快了。文物局的审批是在制作图册之前。 然后还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拍卖了。拍卖会前,要联系好酒店、安保公司、中介服务、监控、礼仪还有一些租用加湿器、做框子等等。。。。大型拍卖一般至少24小时以上的布展时间,然后三天预展,2天拍卖。中间无非就是对于这个人员进行调度与协商。

如何判断辨别一家公司是否正规

第一要看看有没有营业执照。有的没有营业执照的骗子公司可想而知。



第二看看是不是举行拍卖会,网上信息那么发达,看看是不是真的举行拍卖,不举行拍卖的不要谈。



第三是前期费用,送拍时留意拍卖公司收不收前期费用(图录费除外,图录费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拍卖公司需收取的运作宣传成本费)



第四对藏品是不是真的懂,如果不懂连谈别谈。



第五是不要有一夜暴富的思想,切合实际,万万不可想着一夜暴富思想严重,这样容易吃亏。

拍卖——专业化运作拍卖平台;

展览——打造高端精品展示;

中国书画:历代名人字画精品,岭南名人书画、海派画家及当代书画精品;

中国陶瓷:历代陶瓷精品,以元、明、清官窑为主,宋瓷为佳;

翡翠玉器:明清玉、高古玉、近现代玉器,要求玉质佳、雕工巧、皮色好为佳;

杂项精品:历代名家文房用品、紫砂、印章、牙雕、砚台、古籍善本、古典家俱、金银器等;

文物鉴定专家的鼎力支持,国内外高端客户的雄厚实力保证。

聚全球华商财力,定向委托搜天下资深藏家宝物。

媒体宣传和网络展拍结合,打造全面立体的宣传阵容。

搭建业内规模较大特色明显的拍卖广场,成就钻石级艺术品交易平台。

参拍流程:

1:初审——先将图片及详细信息发到以下邮箱,并注明您的姓名、电话、所在城市;

2:初审通过,会对您的藏品进行年代和价值的初步评估分析(只供参考);

3:复审:将您的藏品带到公司由权威鉴定专评估鉴定;

4: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7. 寄卖行的办理

寄卖行,变相的就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典当”业,此业不能办成个体,只能办成企业,具备法人类型的,在经营范围中也不能核成“寄卖行”,必须核成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规范用语“典当”。在登记注册中,有一些规定,因是特种行业,需要办理“特行许可证”,具体的根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由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典当管理办法》中:
    “第四条 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第五条 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其他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 
  第六条 典当行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 设 立 

  第七条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的要求。 
  第八条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第九条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第十条 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四)设置报警装置;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第十一条 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三)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一)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三)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典当行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安全制度,具备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三条 典当行应当对每个分支机构拨付不少于500万元的营运资金。 
  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第十四条 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营运资金数额等)、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典当行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 
  (四)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第十五条 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商务部批准文件后5日(工作日,下同)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通报情况通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第十六条 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的步骤办理,供你参考。

寄卖行的办理

8. 寄售商行是做什么的谢谢了,,,,,,

什么是寄售
   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它是指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方式。

 寄售的特点
   (1)寄售是先出运、后成交的贸易方式。

   (2)出口商与寄售商之间是委托代销关系。

   (3)寄售不是出售,在寄售商未将商品出售以前,商品的所有权仍属委托人(出口商)。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寄售方式,与通常的卖断方式比较,它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1)出口方作为寄售人,与代销人的关系是委托代销关系,而非买卖关系。寄售人拥有对商品的所有权,直至商品由代销人按寄售协议规定条件出售给买主。代销人只根据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

   (2)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但由于代销人的原因而使货物损失、丢失,代销人要承担责任。

   寄售贸易有利有弊。采用寄售方式,有利于国外买主看到现货,易于成交,对开辟市场,推销某些新产品,处理一些库存积压商品等有一定的作用。但寄售方式具有一定的风险。从商品发运到售出,其间流通时间较长,而且寄售方要等商品全部出售后才能收回货款,因此寄售方的流通资金周转时间较长,资金回收的风险大,产品的销售成本相对较大。

 寄售的利弊
   (一)寄售的优点

   (1)寄售货物出售前,寄售人持有货物的所有权,有利于随行就市。

   (2)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货物与买主直接见面,利于促进成交。

   (3)代销人不负担风险与费用,一般由寄售人垫资,代销人不占用资金,可以调动其经营的积极性。

   (二)寄售的缺点

   (1)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大。

   (2)寄售货物的货款回收较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