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2024-05-18 05:33

1. 商誉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商誉与商标的区别:
1、商誉起源于企业或产品被市场认可和认知之后,商标可以在或早于产品萌芽期产生;
2、商誉是外在的客观评价,商标则是主观的寓意其未来的价值和祝福;
3、商誉是靠企业主动去维护,商标可以申请注册用法律手段保护其利益;
4、商誉给企业带来的利益没有时间限制,商标如果是申请注册了的,则在商标法认可的法定时间段得到法律强制性的保护;
5、商誉受到侵害不易举证,注册商标侵权了有法律条款约束,并且后者有具体赔偿办法。
一、商誉算是无形资产吗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商誉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因并购而产生的、并购成本大于并购企业应享有的被并购企业净资产的份额的部分。商誉不能够独立于企业之外而存在,也因其具有不可辨认性,而不能单独确认。所以在新准则下,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会计上不单独确认。只在合并报表中“无形资产”项目之下增加了“商誉”项目,用于反映企业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即在控股合并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大于对子公司在其购买日的可辩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
二、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哪些措施
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有:1.《商标法》的驰名商标保护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商誉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2. 商誉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从形态上来看,商誉是无形的,它是一种口碑,属于一种无形的价值。因为商誉的无形性质,所以商誉是具有依附性的,它所产生的价值,体现在商品的转让价值里面。因为商誉的原因,同样的企业会产生不同的受欢迎程度,消费者会更喜欢商誉比较好的企业商品。商标是属于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并且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的功能,同样的商品,因为商标的不同,也就容易区分开。商标是一种符号,并且经过注册的商标,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商誉具有非物质的性质,也就是上面所讲的无形性质。但是商誉本身又与无形资产,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因为无形资产是可以辨认的性质,但是商誉不可以辨认的性质,商誉要与企业一同存在。商誉包含了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认可,以及对商标的综合评价,它是企业总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他可以在未来的时间里面,给企业带来一些潜在的价值。比如一个消费者反响比较好的企业,因为它的商誉比较好,那么未来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这个企业之后,就会增加企业的销售量,所以说商品的商誉是非常重要的。商誉的财产性质,体现在其本身就具有价值,并且当企业的商誉受到他人的侵犯的时候,可以请求商誉的经济索赔。商誉是可以受到我国的法律保护的。口碑就比较好的商誉,它可以为企业带来的价值也是非常巨大的。商标具有的特征,最基本的是就是方便识别商品。这也是商标所产生的目的之一,因为同样的商品,因为商标的不同方便了消费者去区分,同样商标的区分性质,也是商标在注册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权利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不可以去他人注册申请的商标是一样的,必须有不同之处才可以进行申请注册。商标是属于一种无形的资产,商标所体现的价值,主要和商标在消费群体当中的认知程度有关系,未来商标可以为企业带来多少利益,商标就会有多大的企业价值。经过工商局注册过的商标,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当发生侵权行为的时候,可以获得经济上的补偿,如果权力人的商标类别是属于驰名商标的种类,在跨类别的商品当中,驰名商标可以受到法律的相关保护。《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总的来讲,商誉与商标的区别在于,本身的性质不一样,商誉是无形依附在企业的价值里面,他是企业价值的一部分,商誉不能够用图形或者是其它的形态表现出来,虽然无形却不属于无形资产的范围。商誉是广大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可,不需要去进行注册无形的存在。商标虽然是具有表现形式,但是却是属于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很强的辨识性质。需要权利人去工商局申请注册,才会获得承认,同时产生经济上的效益。

3. 商誉和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商誉是指商事主体因其个体特色、技术水平、可信度、 经营位置或附随经营的其他条件,从而吸引顾客或保有固定客户进而获得声望或公众偏爱,构成无形资产,其价值表现在营业的转让价格中,高于该主体其他净资产价值总和的售价部分即为商誉价值。商誉具有无形性、抽象性、财产性、不稳定性、依附性、地域性。商誉虽然有价值,但是商誉的特性使其无法直接成为财产权的客体。商誉的价值只能在营业的转让价格中,以高于该主体其他净资产价值总和的售价部分的方式计算。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标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商标是一个特定形式的符号, 具有识别功能。由于商标的特定性,无形、抽象的商誉获得了具体的载体,使得消费者能够识别、区分特定商标所应对的产品。这种区分功能使商标成为承载消费者信任关系的特定对象,这种信任关系就是商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商誉和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4. 商誉和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1、商誉起源于企业或产品被市场认可和认知之后,商标可以在或早于产品萌芽期产生;2、商誉是外在的客观评价,商标则是主观的寓意其未来的价值和祝福;3、商誉是靠企业主动去维护,商标可以申请注册用法律手段保护其利益;4、商誉给企业带来的利益没有时间限制,商标如果是申请注册了的,则在商标法认可的法定时间段得到法律强制性的保护;5、商誉受到侵害不易举证,注册商标侵权了有法律条款约束,并且后者有具体赔偿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5. 商誉和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1、商誉起源于企业或产品被市场认可和认知之后, 商标 可以在或早于产品萌芽期产生; 2、商誉是外在的客观评价,商标则是主观的寓意其未来的价值和祝福; 3、商誉是靠企业主动去维护,商标可以申请注册用法律手段保护其利益; 4、商誉给企业带来的利益没有时间限制,商标如果是申请注册了的,则在 商标法 认可的法定时间段得到法律强制性的保护; 5、商誉受到侵害不易举证, 注册商标 侵权了有法律条款约束,并且后者有具体赔偿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 商标注册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商誉和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6. 商誉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商标是企业的标志,一些知名的企业都非常重视商标的保护,商标也是企业的竞争力之一;商誉是指企业的商业信誉,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积累起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7. 商誉和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商誉是指商事主体因其个体特色、技术水平、可信度、 经营位置或附随经营的其他条件,从而吸引顾客或保有固定客户进而获得声望或公众偏爱,构成无形资产,其价值表现在营业的转让价格中,高于该主体其他净资产价值总和的售价部分即为商誉价值。商誉具有无形性、抽象性、财产性、不稳定性、依附性、地域性。商誉虽然有价值,但是商誉的特性使其无法直接成为财产权的客体。商誉的价值只能在营业的转让价格中,以高于该主体其他净资产价值总和的售价部分的方式计算。
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标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商标是一个特定形式的符号, 具有识别功能。由于商标的特定性,无形、抽象的商誉获得了具体的载体,使得消费者能够识别、区分特定商标所应对的产品。这种区分功能使商标成为承载消费者信任关系的特定对象,这种信任关系就是商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商誉和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8. 商标与商誉有什么不同?

1、从功能的角度不同:商标主要用于区分商品的名称,并且必须与其所属的某些特定产品相关联。 △企业名称主要用于区分企业,代表制造商的声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有关,而商品名称属于名称权利,因此商品名称权利更为密切。与人或身份有关。

2、从时间上不同:商标权的保护具有法定时限。中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商品名称没有法定截止日期,与企业相同。
3、从区域角度不同:商标权的地理有效性遍及全国或其他地区,除国有企业外,商品名的专有权一般只在注册主管的管辖范围内有效。
从法律保护的角度来看,在中国,商标有一个特殊的“商标法”。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是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进行的。商标权受商标法保护。公司的注册和使用主要依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保护商标名称权利仅受到保护,不受根据“民法通则”保护企业名称权利的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注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