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股票交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2024-04-30 23:52

1. 把股票交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把股票交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2. 公司股东可以不要自己的股份吗

法律分析:如果你们的协议有约定,按约定回购就可以。如果你们的公司章程约定,按公司章程约定回购就可以。如果你们都没有约定,就需要小股东同意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股东可以是公司吗

股东可以是公司。股东是指向公司进行出资,或者认购公司的股份,从而享受股东权利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公司作为企业法人,通过决议的方式向另一个公司进行出资,或者认购公司股份的,应当作为另一个公司的股东,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因此,股东可以是公司,只要对公司有出资,或者有认购股份,都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可以是公司吗

4. 公司股东可以是公司吗

法律分析:公司的股东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法人就是公司,如果A公司投资于B公司,A公司就是B公司的股东。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5. 问一下 股份公司的股东有没有可能是该股份公司?就是说自己是自己的股东。

有可能。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问一下 股份公司的股东有没有可能是该股份公司?就是说自己是自己的股东。

6. 公司让我挂名做公司的股东,但是我没出资,算股东吗

提问者使用了“公司让我挂名”这个词,不是公司让你挂名吧,是你代持了某个股东的股份吧。很多人都搞不明白这个问题,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公司在一般情况下自己是没有自己的股份的,所以怎么会是公司让你代持股份呢,而是某个股东让你代持他的股份。
就这么简单一看,你是显名股东,而别人是隐名股东,你不具有股东资格。
但是,实践中这种代持,有些都没有代持协议,那也可以说你就是股东,你说你没有出资,尤其是在前几年,工商登记是需要验资的,只是别人把钱打入你的卡里面了,然后你的卡再把钱打入公司的账户,这不就是你出资了吗?
如果没有代持协议,让你代持的股东也说不清楚往你卡里打钱的性质,而你又希望自己是股东,那就很难说清楚你是不是股东了。这要综合情况来看了。公司法有个专门的案由叫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各种情况多了去了,你提供的情况太少,不好做结论性回答。
你可以将情况说清楚一些,给我私信,我再回答你的问题。

7. 股东可以是公司吗

一、股东可以是公司吗1、股东可以是公司。原因如下:(1)股东是指向公司进行出资,或者认购公司的股份,从而享受股东权利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公司作为企业法人;(2)通过决议的方式向另一个公司进行出资,或者认购公司股份的,应当作为另一个公司的股东,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手续股东变更需要的手续如下:1、公司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2、变更登记申请书;3、原股东会决议;4、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5、新股东会决议;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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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我和别人合股成立有限公司,我是小股东,股金也按规定缴纳不参与经营,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出事跑了,

问:我和别人合股成立有限公司,我是小股东,股金也按规定缴纳不参与经营,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出事跑了,现在有人拿有公章的欠条找公司要钱,我要不要承担责任.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公司登记注册程序包括两种具体程序:一是公司进行的申请登记注册程序。二是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的核准登记注册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因此,公司登记注册程序有时包括第三种程序,即设立审批程序或审批程序。(一)公司申请登记程序公司申请登记程序是指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程序。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申请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登记程序也相应地分为三种(我们此处先介绍,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申请设立登记程序为: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和证件。(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程序是指公司登记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审核公司登记文件、直至核准或者驳回申请,核发、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的工作过程。1、公司核准登记法定程序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法定文件后,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是在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文件的情况下发给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登记因登记情况的不同,提交的文件也不同,即按照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公司登记的不同要求提交有关文件。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否则,申请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登记核准登记的,应自核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换发或者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备案手续。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公司登记机关发给、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标志着法定登记程序的结束。2、公司核准登记工作程序公司核准登记的工作程序是指由各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工作规程,一般应包含三个步骤:受理、审查:公司登记机关受理公司登记申请后,由审核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核准: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决定核准公司登记或驳回登记申请;发照:公司登记机关根据核准结果,核发营业执照或发出不予核准的通知书,并将有关公司登记材料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