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怎么查被告人的房产

2024-04-30 22:03

1. 原告怎么查被告人的房产

原告查被告人的房产可以通过朋友核实查询或者委托律师查询,可以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与书面的查询申请,由法院协助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保全人即被告人的财产信息。
一、抚养费不给起诉也没钱怎么办
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不给抚养费,起诉对方也没钱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等法院作出判决后,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查询没钱给付一方的银行账户、房产及车辆信息,有可执行财产的话,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扣押、查封其财产来强制对方履行判决书义务,支付抚养费。
二、老赖向什么部门举报
目前国家机关已将执行服务实体平台植入到互联网中,可以通过网上执行事务中心网上辅助系统进行举报。系统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开放执行案件信息查询、预约执行法官、执行材料收转、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直接涉及案件执行处理和推动其进程的事项;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老赖不能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执行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通过拨打执行专线电话,也可以给公安局110报警中心进行举报。公安机关接警后,会通过执行专线立即与法院沟通,核实后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盘问、先行控制等非强制手段,对于非紧急状态的执行案件线索,会转移给法院依法处置。
三、法院限制消费令多久可以取消
限高消费消除没有规定年限,只有删除自己的失信信息后才能取消限制高消费,而删除失信信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原告怎么查被告人的房产

2. 怎么查询被告人的房产信息

需要调查被告财产信息并将相关财产线索提交给法院,一般主要通过以下方法查询被告的房产、银行账户信息:
1、通过与被告的来往的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合同等文件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可以去工商局调取被告的工商档案,一般都会有被告的银行开户信息等资料。
2、查询被告的房产,可以委托律师去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一般要去被告的户籍地和居住地的房管局先查询被告的房屋坐落信息及房屋登记信息的存根,然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查封、抵押信息。
3、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银行调取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
一、怎么网上查自己被起诉
一般情况下在网上是不能够查询到自己是否被起诉的。除非当事人的当地法院网站上有公开信息可以提供给当事人查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了起诉者的案件之后,是会在五天之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的,也就是说法院会主动通知被告。
一、起诉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证据材料;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二、起诉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不知道债务人地址如何起诉
不知道债务人详细地址可以到公安局查询。若无欠款人现居住地址,可提供身份证地址,若无法送达,可要求法院公告送达。若既无现居地址也没有身份证地址,需要请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如果当事人可以提供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或者微信等任何一项信息,可以查出相关地址,以便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必须要有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否则法院无法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法院为了保障被告方的权利,需要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信息,因此原告必须提供被告的住址,否则法院无法送达诉讼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

3. 如何查询被告人的房屋产权情况

查询被告人的产权可以通过法院调查、委托律师和公安经侦几种渠道。
1,法院调查一般是在被告人有未履行的债务情况下,进行产权及其财产的调查;
2,委托律师也可以进行一般性的房屋产权的查询;
3,公安经侦是在被告人已经涉及犯罪被羁押的情况下,对于未履行的债务侦查被告(在押犯)的房屋产权等项资产,以偿还原告(受害人)。

如何查询被告人的房屋产权情况

4. 律师能查被告的房产吗

法律分析:房屋查封在房产当地的国土局的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都会有记录,可以个人或者委托律师去查询房屋的查封情况,不是房屋业主的,需要提交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被查封的房办理不了登记变更,只要能正常办理则说明没有被查封。如果不确定想要查询房屋产权是否存在法律关系或否被查封,有两种方法:1、向承办法官了解是否已经将该房产查封。2,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档,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查封必须提供房产证原件、产权人本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5. 律师能查被告的房产吗

房屋查封在房产当地的国土局的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都会有记录,可以个人或者委托律师去查询房屋的查封情况,不是房屋业主的,需要提交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被查封的房办理不了登记变更,只要能正常办理则说明没有被查封。如果不确定想要查询房屋产权是否存在法律关系或否被查封,有两种方法:1、向承办法官了解是否已经将该房产查封。2,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档,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查封必须提供房产证原件、产权人本人、身份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律师能查被告的房产吗

6. 律师怎么查询被告名下房产

作为一个律师,目前独立取证的空间相对有限的,但是房产信息查询,又是特别重要。因为这影响到案件的保全和最终执行。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还是“以人查房”和“以房查人”两种方式。一,以人查房。检索输入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其名下所有的房产。二,以房查人。检索输入房产坐落,可以查到登记人信息的,但是只能查到该房屋的基本信息,房产变更等详细信息无法查询。
      这两种方式,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是拒绝通过以人查房的方式查询的。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根据《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也可以调取房产登记信息。并未区分“以人查房”和“以房查人”。但律师不可能因为查档的事情去行政诉讼,从时间上来说是不允许的。
      那么,如果非要查询被告名下的所有房产信息怎么办呢?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也就是必须立案后再申请调查令。
      房产信息查询一般具体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查询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授权委托书
     5、介绍信
     6、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7、权属证据,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能证明本案与涉案房产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据原件

7. 房产有法院可以起诉的案件有哪些

能向法院起诉的房产案件有:
1、凡以房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
2、如果是受配人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因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
4、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5、当事人以违章建筑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邻里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6、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但有关部门按私房落实政策先落实了房产,后又撤销的,当事人对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买房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买房合同纠纷处理如下:
1、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协商解决应该是处理购房合同纠纷最常见的方式;
2、要求中介处理购房合同纠纷。通过中介买房也是现在买房的常见方式。为了吸引客户,许多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自愿为双方的买卖行为提供担保。购房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先要求中介处理纠纷,再依法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3、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投诉。购房合同发生纠纷时,特别是出卖人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售房屋,或者发现商品房建筑质量存在问题。此时,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投诉,由行政管理部门介入;
4、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卖方在购房合同纠纷中伪造房产证或其他欺诈行为,买方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5、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产有法院可以起诉的案件有哪些

8. 被告怎么查看起诉内容

法律分析:1、被他人起诉,不需要自己查询,法院会向被告方发送起诉状的副本。
2、法院在开庭前会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的组成,会在开庭三天前通知开庭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