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怎么转让

2024-05-14 01:13

1. 有限公司股权怎么转让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按照下述原则进行: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有限公司股权怎么转让

2. 公司股权如何进行转让

法律分析: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应当订立股权转让协议;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可以转让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4.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其股东往往通过出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2、股份有限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高,法律对其规定较多的强制性义务。
二、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记名方式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三、公司的设立方式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方式设立,也可以募集方式设立。四、股东或者发起人人数的规定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取消了人数下限的规定。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五、股份转让的自由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转让较为自由。
二、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有哪些取得方式
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设立时的原始取得。也就是说,基于公司的公司,从而获得股东资格。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
2、继承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获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和继承人将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3、善意取得,股份的受让人,按照规定的转让方式,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股份,从而取得股东资格。因为善意取得可以直接取得股权而不依赖转让人的意志,所以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善意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股票本身是有效的;股份是可处分的,法律禁止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必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的,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时主观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的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依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式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
三、怎么买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5.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法律分析: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6.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如何才能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让股权方式有: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无记名股票的,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
一、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资金筹集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筹集的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利用留存收益;向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租赁;杠杆收购。其中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还要在债券上背书;无记名债券在转让时立即生效。
二、股份与股权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2、转让。股份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税费问题。股份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份有以下三层含义: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4、主要分类。股份:按股东权力,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混合股。按票面形式,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按持股主体,可分为国家股,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股。
三、股权转让与股份转让区别
一、定义不同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因为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股票,因此,股份转让通常是以股票转让的方式表现出来的。
二、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
a、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c、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143条规定的除外。
d、交易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独立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对内开放,对外限制。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独立的转让,其本质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完全的资合性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7.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如何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应依下列方式转让:一般情况下应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转让无记名股票须交付给受让人。
一、如何买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夫妻离婚股票资产怎样分
夫妻离婚股票分割方式有:一、协商离婚:1、如果对共同财产中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分割没有争议,双方可以在协商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后,依相关规定进行转让。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记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以背书方式转让给另一方;无记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将该股票交付给另一方即可。如果夫妻持有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则由持股的夫或妻一方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应分出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另一方。二、诉讼离婚:如果持有的是上市公司股票,可以以某一日的股市价格计算相应的货币数额。如果持有的是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因股份不能上市交易,无法确切掌握股份的市场价值,对此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也可以根据公司年终财务总结中的每股净资产额,确定股份价值并予以分割。
三、股票不记名的转让怎么办?
不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如下:
1、收购方进行内部决策;
2、出售方进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听取其他股东的意见;
3、向法律规定的有关机构申请批准;
4、办理相收购转让的变更登记。
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其他人之间,依法订立转让合同,转让合同自转让方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如何转让

8. 有限公司怎么进行股权转让

法律分析:1、股东之间转让的,双方达成合意即可;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按照章程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