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2024-05-04 14:31

1.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第一: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比例的,平均分配、分担。

第二: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2. 合伙企业如何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具体的分配和分担方案可在合伙企业中进行约定,并非一定要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配和分担。普通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

3. 合伙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有哪些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一、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合伙是否为自然人和法人之外的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理论上有分歧。反对合伙成为民事主体的主要理由是,作为一种组织体的民事主体必须是独立的组织、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种组织体就是法人。合伙不具备这种条件,因此不是民事主体。亦有学者认为合伙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民事主体的资格,这主要表现为:
(1)合伙人格的相对独立性。合伙拥有自己的字号,独立于各个合伙人。对外,由合伙的代表人从事民事活动。
(2)合伙财产的相对独立性。合伙财产为合伙人共同共有,合伙财产与合伙人个人的财产是分离的。
(3)合伙民事责任的相对独立性。合伙的债务首先用合伙的财产清偿,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了上述条件,合伙就能以合伙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认可具备这些条件的合伙组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多种社会生活需要。反之,不认可合伙组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只能由各个合伙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便于合伙从事活动,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不便于社会生活需要。
各国民法典多规定自然人和法人为民事主体,将合伙作为一种债规定在债编。随着社会和法律观念的发展,一些国家的立法增强了合伙的团体性,1978年重新修订的《法国民法典》规定,合伙自登记之日其享有法人资格。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更关注合伙的外部特征,认为合伙具有主体属性,承认合伙得以商号名义取得和转让财产。我国学者通说认为,合伙应当成为民事主体,《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实际上承认了合伙的民事主体资格。
实践中有些合伙虽然有二个以上的人出资,经营共同事业,但是没有合伙名称,组织松散,或者是临时性的,其性质属于合伙合同,没有民事主体资格。隐名合伙也仅仅是合同关系,没有民事主体资格。本节所讲的合伙是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合伙组织,除另有说明的以外,是指合伙企业。
二、合伙解散的事由
合伙解散的事由包括: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有哪些

4. 合伙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是什么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本条是对于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的规定。
设立合伙企业,既可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也可能因经营不善等多方面原因而产生亏损。因此,对于合伙人来说,利润及亏损将如何分配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对于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协商决定;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平均分配、分担四种分配方式来确定,并且是在前一原则无法确定时,才适用后一原则。
此外,因为合伙企业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所以,每一个合伙人都有参加利润分配的权利,也有亏损分担的义务。在制定合伙协议或合伙人协商时,为了防止有失公平,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这也是合伙企业基本性质的体现。
一、什么是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合伙的利润分配:指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在进行必要的扣除后所获利润,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的分配。
合伙的亏损分担:是指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在一定时期内各种收入减去各项费用后出现负差额即发生亏损时,就这种亏损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的分别承担。
二、什么是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5.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应如何分配和分担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 合伙企业 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 合伙人 ,也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 有限合伙企业 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具体的分配和分担方案可在合伙企业中进行约定,并非一定要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配和分担。  《 合伙企业法 》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 合伙协议 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应如何分配和分担

6. 合伙企业如何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具体的分配和分担方案可在合伙企业中进行约定,并非一定要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配和分担。普通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将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担。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

7.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扩展资料

和公司制企业相比,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2、合伙企业不能上市,不能上新三板;
3、合伙企业只能寻找私募基金融资,不能公募;
4、合伙企业,股东的信任关系大于资本的结合;
5、合伙企业不能“股改”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6、合伙企业的经济规模一般较小,当然也可以做大;
7、合伙企业一般限于事务所、管理中心、基金、投资类型的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8.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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