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2024-05-09 19:35

1. 2022年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门急诊报销比例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报销70%;2、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报销60%;3、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二、住院报销比例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2、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3、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4、60周岁以下人员①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②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③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上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上海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1%,个人缴费比例为2%。备注:1、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1%包括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9%及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2%。2、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815元,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3、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根据规定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缴纳,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上海医疗保险缴费基数1、上海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815元2、上海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14076元上海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一、门诊起付标准1、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二、住院起付标准1、一级医疗机构50元;2、二级医疗机构100元;3、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上海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800元,其中个人缴费340元;2、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800元,其中个人缴费500元3、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500元,其中个人缴费680元;4、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每人每年900元,其中个人缴费1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2年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2.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2022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2022如下:1、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35;(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45;(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55;(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百分之65。2、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55、百分之65和百分之75;(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0、百分之70和百分之80;(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5、百分之75和百分之8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 上海住院医保报销比例2022

2022年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上海市在职职工在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的计入金额,进入自负段,其中自负段的金额为1500元。在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方面,只要超出自负段1500元以上,才可以由医疗保险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报销。  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根据病人年龄以及看病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50%到75%不等。一般44岁以下的在职职工,超过门、急诊起付标准1500元,在一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可报销65%,二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60%;三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50%。如果超过了45岁以上的在职职工,超过门急诊起付标准1500元,在一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可报销75%,二级医院就诊的职工,医保可报销70%;三级医院就诊的职工,医保可报销60%。  另外,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的在职职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9万,统筹报销比例高达85%。其中,门诊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85%,家庭病床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80%。  2022年上海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就医关系在本市的参保人在外省市医疗机构急诊的医疗费、在本市因院前急救发生的医疗费、《社保卡》或《医保卡》报损或报失期间的急诊医疗费。  2、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参保人在居住地发生门急诊医疗费、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以及住院医疗费。  2022年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门急诊医疗费报销  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2、留院观察费用报销  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  3、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  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报销  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上海住院医保报销比例2022

4. 上海医保住院报销比例2022

上海医保住院参保缴费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不同,具体可详见下文。在职职工1、如果需要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2、首先我们自己需要先出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3、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职工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85%,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在职职工自付。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2022年7月1日零时起,本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2医保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57万元提高到59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退休职工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超过起付线标准的,自己只需要支付8%,绝大多数都是由医保基金买单。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92%,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退休人员自付。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中小学生和婴幼儿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付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大学生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付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19至59周岁人员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二级医院个人自付25%,居保基金支付75%;三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60至69周岁人员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付10%,居保基金支付90%;二级医院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30%,居保基金支付70%。70周岁以上人员1、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3、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付30%,居保基金支付70%;二级医院个人自付40%,居保基金支付6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0%,居保基金支付50%;村卫生室个人自付20%,居保基金支付80%。法律依据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医疗保险费用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费用预算管理、总额预付费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资金使用。

5. 上海住院医保报销比例2022

上海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1500元。在职职工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在职职工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上海退休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上海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支付比例作相应调整。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城镇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85%调整为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65%调整为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65%调整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55%调整为60%。上海医疗保险门急诊报销比例1.参保居民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a.60周岁及以上人员、城镇重残人员为300元;b.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1000元。2.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a.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65%;b.二级医疗机构55%;c.三级医疗机构50%。上海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1.参保居民每次住院超过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2.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城镇重残人员a.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90%;b.二级医疗机构80%;c.三级医疗机构70%。3.60周岁以下人员a.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80%;b.二级医疗机构70%;c.三级医疗机构60%。法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定点医药机构应当确保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的,应当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上海住院医保报销比例2022

6. 上海医保住院报销比例2022

普通门诊报销提高 参保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合规费用超过50元部分,可按50%比例报销。 每年可报销60元。 在统筹区内连续参保满3年后,报销比例提高到60%。参保居民患有门诊慢(特)病种,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申报认定后,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带药处方量可延长到3个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协调医疗卫生、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制度衔接,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体系在筹集医疗资金、提高医疗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作用。医疗保险是五险中的一个险种,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是我们在别处上班,公司帮我们缴纳五险,五个险种是一起交的,不能分开。而灵活就业或者没有工作的人可以单独参加医疗保险,就是居民医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7. 上海住院医保报销比例2022

2022年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上海市在职职工在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的计入金额,进入自负段,其中自负段的金额为1500元。在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方面,只要超出自负段1500元以上,才可以由医疗保险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报销。  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根据病人年龄以及看病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50%到75%不等。一般44岁以下的在职职工,超过门、急诊起付标准1500元,在一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可报销65%,二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60%;三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50%。如果超过了45岁以上的在职职工,超过门急诊起付标准1500元,在一级医院就诊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可报销75%,二级医院就诊的职工,医保可报销70%;三级医院就诊的职工,医保可报销60%。  另外,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的在职职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9万,统筹报销比例高达85%。其中,门诊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85%,家庭病床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80%。  2022年上海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就医关系在本市的参保人在外省市医疗机构急诊的医疗费、在本市因院前急救发生的医疗费、《社保卡》或《医保卡》报损或报失期间的急诊医疗费。  2、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参保人在居住地发生门急诊医疗费、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以及住院医疗费。  2022年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门急诊医疗费报销  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2、留院观察费用报销  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  3、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  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报销  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上海住院医保报销比例2022

8. 2022上海医保报销政策

法律分析:1.在职职工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1500元。2.在职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3.在职职工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4.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9万元)以上的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