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2024-05-07 20:32

1. 如何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何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2. 最快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方法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直接提起诉讼。
一、怎么匿名举报公司不给加班费
1、找公司协商。为尽快处理双方的纠纷,最好第一时间协商处理,比较节省大家的时间和精力。
2、找劳动部门举报。并且,员工去举报时一般是匿名举报,如果被克扣加班费的员工较多,又担心影响跟公司的关系的,那么建议可以选择举报公司。
3、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相对于举报,投诉是实名进行的,所以必要时可以选择投诉公司,也可以得到较快的解决。
4、找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是以上的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建议是直接找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且申请仲裁时,要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5、找法院起诉处理。劳动仲裁解决不下的,或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那么建议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并且,提起劳动诉讼时,要从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最后,公司要求加班但又不支付加班费的,并且公司安排加班的次数较多,拖欠的加班费也较多的,那么建议可以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若是涉及的人数较多,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参加仲裁。因此,公司不给加班费是可以匿名举报的。
二、公司要克扣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农民工讨工资找哪个部门最有效?
1、农民工资不给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最快解决,首先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不起作用的话,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让用工单位支付工资。如果还不支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 怎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因用工主体复杂,致被告主体资格确定难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有80%以上涉及工程违法分包或挂靠,“分包”、“转包”及个人挂靠成为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由于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违法层层转包、分包或挂靠,使得劳动关系趋于复杂化,农民工一旦讨要工资,各级承包人纷纷拿出转(承)包合同来,相互推诿扯皮,谁也不愿意承担责任。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很多有资质的建筑承包企业把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所谓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又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包工头来做。二是有的专门实行劳务分包,让包工头自己去找工人,致使大量不符合《劳动法》和《建筑法》规定,不具资质的用工主体进入了建设工程市场。三是有的是个人借用其他单位资质,实际承建纯属个人行为。四是有的承包主体在工程施工期间有住所地、管理人员,但工程完工后,管理人员离开施工地,组织机构撤离。甚至有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通过有关部门在较短时间内将原单位注销或撤并后,在异地成立新公司,致使农民工自己都搞不清到底是在为哪个“老板”打工,甚至农民工根本搞不清其中转包、分包情况。五是施工单位在用工时很少签订书面用工协议。部分即使签订了协议,很多出现盖章、签字等手续不全,更严重的是用工主体弄虚作假,在协议中签的单位名称到工商部门根本就查不到。以上种种原因,作为劳动者的农民工分不清责任主体,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更要花费大量精力来查找、确定用工主体,确定被告的主体资格,有时一个案件就要追加、变更诉讼主体多次。
二、因用工手续不完善,致使农民工举证难首先,多数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劳动争议诉讼中,很多原告因在劳务报酬等方面缺乏相关书面协议或劳务合同,对劳动报酬的给付标准、给付方式、期限、量化标准等缺乏相关书面依据,在主张权利时很被动。其次,农民工的劳动工时主要由承包方记工为主,由承包方或雇主计算工程量、制作持有结算书,劳动者本人在整个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第三,法院查证难。部分农民工当事人的诉讼中仅有主张而无相关证据,也不能提供相关线索,双方各持已见,法院无法及时查清事实;有的经较长时间自行索要或经多个部门处理无效后才起诉,历时较长,证据灭失,证人难寻,证言失真,使法院查证更加困难。
三、因用工单位有意躲避,致使该类案件调解难、快速结案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大多是经济实力较弱的小企业、个体户以及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小作坊及加工场所,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这些企业规模小,实力较弱,技术水平低,抵御风险能力弱,破产倒闭的风险较大。一旦遭遇经营困难且拖欠工人大量工资的情况下,一些小企业老板有意躲避,致使法院无法直接送达,给农民工讨薪带来很大麻烦。
四、群体性事件化解难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往往涉案人员较多,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起农民工群体上门讨薪、群体上访闹事,甚至采取极端方式来达到目的,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一旦造成群体性信访事件,在化解过程中难度非常大,很多情况下需要政府出钱清理欠薪后,才能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

怎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4. 怎么样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加强民工工资发放监督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到位,作为业主单位,要联合监理单位力量,督促施工单位足额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建立民工工资发放台账,要求施工单位将民工、各班组长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等存档,支付民工工资要公布、上榜,提高透明度。
二、严格执行民工工资维稳机制公司制定印发了《城投集团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报告及维稳处置暂行办法》,可以很好地协调解决公司所属项目民工工资问题,防止因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群体事件。要严格遵照执行建立的项目工程款拔付报告机制、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沟通协调机制、民工涉稳应急机制,提高集团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创新民工维稳工作方式方法建议城投集团在与施工单位签定建设合同时,将支付职工或农民工工资纳入合同进行约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结清职工或农民工的工资款项后,支付全部工程款项。对较大型的工程实行由建设单位预付工程10%的款项存入专用帐户;建立“承包商”信誉档案,各管理部门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商的相关资料和信誉情况进行公布,对于上“黑名单”的承包商,限制或取消其在赣州建筑市场上参加工程投标资格
四、加强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联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断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权利。同时,要教育广大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时采取理性合法的手段,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的权益,防止出现非理性和过激的行为,造成不良的后果。
五、联合司法部门惩处恶意肇事者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权益,严格执法,及时受理、解决农民工的工资诉求,积极主动地为农民工搞好服务,使农民工兄弟流汗不流泪。公司与市信访办、市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经常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对于确实存在故意闹事、恶意上访的,要及时借助政法委和司法部门力量,依法惩处。
六、激发劳动力市场活力建议政府或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力劳务市场,加强准入门槛,要求劳务公司对有市场、有信誉的劳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相对稳定劳动力。

5.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
(1)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一、农民工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农民工应当享有基本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农民工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
(六)用人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七)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依法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农民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
(九)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
(十)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

6. 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1、加强民工工资发放监督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到位,作为业主单位,要联合监理单位力量,督促施工单位足额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建立民工工资发放台账,要求施工单位将民工、各班组长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等存档,支付民工工资要公布、上榜,提高透明度。
2、严格执行民工工资维稳机制
公司制定印发了《城投集团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报告及维稳处置暂行办法》,可以很好地协调解决公司所属项目民工工资问题,防止因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群体事件。要严格遵照执行建立的项目工程款拔付报告机制、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沟通协调机制、民工涉稳应急机制,提高集团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创新民工维稳工作方式方法
建议城投集团在与施工单位签定建设合同时,将支付职工或农民工工资纳入合同进行约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结清职工或农民工的工资款项后,支付全部工程款项。对较大型的工程实行由建设单位预付工程10%的款项存入专用帐户;建立“承包商”信誉档案,各管理部门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商的相关资料和信誉情况进行公布,对于上“黑名单”的承包商,限制或取消其在赣州建筑市场上参加工程投标资格
4、加强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联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断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权利。同时,要教育广大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时采取理性合法的手段,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的权益,防止出现非理性和过激的行为,造成不良的后果。
5、联合司法部门惩处恶意肇事者
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权益,严格执法,及时受理、解决农民工的工资诉求,积极主动地为农民工搞好服务,使农民工兄弟流汗不流泪。公司与市信访办、市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经常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对于确实存在故意闹事、恶意上访的,要及时借助政法委和司法部门力量,依法惩处。
6、激发劳动力市场活力
建议政府或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力劳务市场,加强准入门槛,要求劳务公司对有市场、有信誉的劳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相对稳定劳动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7. 怎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因用工主体复杂,致被告主体资格确定难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有80%以上涉及工程违法分包或挂靠,“分包”、“转包”及个人挂靠成为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由于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违法层层转包、分包或挂靠,使得劳动关系趋于复杂化,农民工一旦讨要工资,各级承包人纷纷拿出转(承)包合同来,相互推诿扯皮,谁也不愿意承担责任。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很多有资质的建筑承包企业把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所谓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又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包工头来做。二是有的专门实行劳务分包,让包工头自己去找工人,致使大量不符合《劳动法》和《建筑法》规定,不具资质的用工主体进入了建设工程市场。三是有的是个人借用其他单位资质,实际承建纯属个人行为。四是有的承包主体在工程施工期间有住所地、管理人员,但工程完工后,管理人员离开施工地,组织机构撤离。甚至有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通过有关部门在较短时间内将原单位注销或撤并后,在异地成立新公司,致使农民工自己都搞不清到底是在为哪个“老板”打工,甚至农民工根本搞不清其中转包、分包情况。五是施工单位在用工时很少签订书面用工协议。部分即使签订了协议,很多出现盖章、签字等手续不全,更严重的是用工主体弄虚作假,在协议中签的单位名称到工商部门根本就查不到。以上种种原因,作为劳动者的农民工分不清责任主体,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更要花费大量精力来查找、确定用工主体,确定被告的主体资格,有时一个案件就要追加、变更诉讼主体多次。
二、因用工手续不完善,致使农民工举证难首先,多数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劳动争议诉讼中,很多原告因在劳务报酬等方面缺乏相关书面协议或劳务合同,对劳动报酬的给付标准、给付方式、期限、量化标准等缺乏相关书面依据,在主张权利时很被动。其次,农民工的劳动工时主要由承包方记工为主,由承包方或雇主计算工程量、制作持有结算书,劳动者本人在整个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第三,法院查证难。部分农民工当事人的诉讼中仅有主张而无相关证据,也不能提供相关线索,双方各持已见,法院无法及时查清事实;有的经较长时间自行索要或经多个部门处理无效后才起诉,历时较长,证据灭失,证人难寻,证言失真,使法院查证更加困难。
三、因用工单位有意躲避,致使该类案件调解难、快速结案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大多是经济实力较弱的小企业、个体户以及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小作坊及加工场所,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这些企业规模小,实力较弱,技术水平低,抵御风险能力弱,破产倒闭的风险较大。一旦遭遇经营困难且拖欠工人大量工资的情况下,一些小企业老板有意躲避,致使法院无法直接送达,给农民工讨薪带来很大麻烦。
四、群体性事件化解难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往往涉案人员较多,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起农民工群体上门讨薪、群体上访闹事,甚至采取极端方式来达到目的,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一旦造成群体性信访事件,在化解过程中难度非常大,很多情况下需要政府出钱清理欠薪后,才能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

怎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8. 怎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加强民工工资发放监督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到位,作为业主单位,要联合监理单位力量,督促施工单位足额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建立民工工资发放台账,要求施工单位将民工、各班组长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等存档,支付民工工资要公布、上榜,提高透明度。
二、严格执行民工工资维稳机制公司制定印发了《城投集团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报告及维稳处置暂行办法》,可以很好地协调解决公司所属项目民工工资问题,防止因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群体事件。要严格遵照执行建立的项目工程款拔付报告机制、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沟通协调机制、民工涉稳应急机制,提高集团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创新民工维稳工作方式方法建议城投集团在与施工单位签定建设合同时,将支付职工或农民工工资纳入合同进行约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结清职工或农民工的工资款项后,支付全部工程款项。对较大型的工程实行由建设单位预付工程10%的款项存入专用帐户;建立“承包商”信誉档案,各管理部门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商的相关资料和信誉情况进行公布,对于上“黑名单”的承包商,限制或取消其在赣州建筑市场上参加工程投标资格
四、加强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联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断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权利。同时,要教育广大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时采取理性合法的手段,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的权益,防止出现非理性和过激的行为,造成不良的后果。
五、联合司法部门惩处恶意肇事者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权益,严格执法,及时受理、解决农民工的工资诉求,积极主动地为农民工搞好服务,使农民工兄弟流汗不流泪。公司与市信访办、市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经常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对于确实存在故意闹事、恶意上访的,要及时借助政法委和司法部门力量,依法惩处。
六、激发劳动力市场活力建议政府或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力劳务市场,加强准入门槛,要求劳务公司对有市场、有信誉的劳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相对稳定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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