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了怎么解决?
2.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了怎么办理
1、向主管税务局报告;
2、登报声明作废;
3、补办副本(见报后当天);
4、接受处罚(一般200元)。
3.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怎么办
4.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怎么办
5. 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丢了,好不好补办?
我觉得还算好补办的。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综上,企业丢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15日内报告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登报声明后,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
6. 税务登记证正本丢失,副本还在该怎么处理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相关事宜,到税务机关会有专管人员咨询。
7. 税务登证副本遗失了怎么补办?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程序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征管法实施细则第20条规定)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规定税务登记证丢失的处罚条款。
8. 税务登记证正本丢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