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这样会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吗?地方税务机关与国家税务机关如何划分?

2024-05-05 06:52

1. 为什么要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这样会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吗?地方税务机关与国家税务机关如何划分?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首先,在微观层面上,我们就可能跳出一直被质疑的靠低劳动力成本和高的资金投入的不能持续增长模式,促进以技术进步推动的、进而靠信息技术和知识资本推动的更科学增长模式。 

第二,在宏观层面上,从经济学的角度,公司企业的重大税收减免,可能产生供给学派经济理论的经济增长效果。税收的减少,导致收入增加,刺激总供给扩张,达到经济增长最终税收总额增长的目标。 

增值税转型是在宏观经济面临下行风险之际,政府为实现保增长的目标而做出的实质性努力之一。”增值型转型的付诸实施,已经对我国经济运行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要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这样会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吗?地方税务机关与国家税务机关如何划分?

2. 营业税省市县如何分配

规定:营业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
 1.分享范围和比例。除山东省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包括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省东青公路有限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收入继续作为省级收入外,其他地方营业税实行省与市分享。分享比例,省级为20%,市为80%。
 2.基数计算。以2001年为基期,按改革方案确定的分享范围和比例计算确定。各市分享的营业税收入,如果小于各市实际营业税收入,差额部分由省财政作为基数予以返还;如果大于各市实际营业税收入,差额部分由各市作为基数上解省财政。
    县级实现的营业税收入除省分享20%外,其余80%原则上全部留给县级。
    不同的省,营业税省市县分配比例不一样。

3. 营业税转增值税,对营业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企业,不是增加的税负么。地方税收也减少了,那为什么地方还?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
1、适用不同税率,2、取得的进项可以抵扣,部分行业可能有所增加,但税负不会增加太大的。

营业税转增值税,对营业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企业,不是增加的税负么。地方税收也减少了,那为什么地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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