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24-05-06 08:21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问题”,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问】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问题”,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回答】
以下是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知悉真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新增】对通过电话销售、邮售、上门销售等非固定场所的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三十日内退回商品,并不承担任何费用,但影响商品再次销售的除外。第十条【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一条【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成立团体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第十三条【获得相关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第十四条【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第十五条【监督、批评、建议、检举、控告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的,如果有语言不恰当的地方,还请您谅解。【回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您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问】
您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回答】
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回答】
您具体咨询什么呢?可以补充一下哦!【回答】
是这样的,我们今天几个人去了一家剧本杀店里,那里面养了猫咪,我朋友没有挑逗猫咪,然后那个猫咪自己跳起来抓了我朋友,两道口子,出血了,我们现在想找店里赔偿,这个是合法的吧【提问】
合理合法【回答】
但是他们就找理由,监控里可以看到,我们另一个朋友蹲下去逗了一下猫,并没有碰到猫,然后这个猫跳到我这个朋友身上,现在剧本杀店就非说是我们另一个朋友挑逗了这个猫,意思就是不肯赔偿【提问】
需要赔偿的。【回答】
我们这样的有理由的是吗,但是他们就一直讲是我们另一个朋友挑逗猫,猫才抓我朋友的【提问】
我们这个可以找警察解决吗,因为现在店里不愿意赔偿【提问】
先报警,不行得起诉【回答】
我们这样理由是足够充足的吧【提问】
足够充分的,需要赔偿的。【回答】
一般赔偿什么呢,就是打疫苗的钱,还有什么吗【提问】
没有的,只有医疗费用。【回答】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亲您好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有: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调整对象——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三条【本法调整对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问】
亲您好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有: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调整对象——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三条【本法调整对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回答】
第四条【立法原则】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回答】
第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参与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回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回答】
另外,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事先申明的,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而且第五十五条有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之规定。【回答】
我在抖音买了三份酒店入住 我打电话过去 告诉我没有房间【提问】
但是我看美团完全可以约到【提问】
然后我去咨询抖音客服【提问】
告诉我说其实是限量 每星期只放出来两个房间【提问】
但是我多看的使用规则完全没有写明【提问】
酒店一般比较热门的话要提前7天预订。【回答】
上面写了 提前一天【提问】
嗯嗯【回答】
是限量 每星期只放出来两个房间,你有没有抢到呢【回答】
如果抢到了,的话,告诉你没有房间,那就是欺诈消费者【回答】
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3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销售掺杂、掺假,以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弄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回答】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公民消费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制定的一部法律。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和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在生活中对老百姓权益的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公民消费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制定的一部法律。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和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在生活中对老百姓权益的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回答】
  第四十条经营者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xing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回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遇到过强制行为的时候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餐厅强制扫码点餐


消费者到餐厅用餐时,有些餐厅不提供人工点餐甚至不提供现场菜单,消费者只能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后扫码点餐。由于智能手机操作的复杂性,扫码点餐并不具有普适性。老年人、未成年人往往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并且扫码背后可能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甚至支付安全等问题。

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点评:餐厅经营者不提供人工点餐服务、只提供扫码点餐,不仅有违商业惯例,也使现场就餐消费者只能关注或绑定经营者的公众号或小程序,被动授权经营者获取其个人信息。这种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通过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对现场就餐消费者的一种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到餐厅就餐,并无必要提供手机号、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讯录等与餐饮消费无关的信息。一些餐厅不再提供人工点餐,要求现场就餐消费者先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再进行扫码点餐,借此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涉嫌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如果保管不善,消费者个人信息还有被泄露、丢失的风险。
 

经营者拒不提供服务


消费者以团购的方式购买了商家的服务,但在预约时商家却以预约人数已满、超过商家接待能力等理由拒绝。在与消费者协商使用日期时,又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提供约定的服务。最终,消费者购买的团购券“打了水漂”。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点评:消费者在支付费用参加商家的团购活动后,商家应按当时约定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售后服务等内容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承担相应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7.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大红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993年10月31ri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ri起施行。2009年8月27ri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ri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2014年3月15ri,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开心][大红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993年10月31ri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ri起施行。2009年8月27ri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ri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2014年3月15ri,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回答】
拓展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回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问】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回答】
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