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

2024-05-09 10:24

1. 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

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1、办理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单位须配备五辆以上的运输专用车辆,且车辆的技术要求均符合管理规定;2、专用车辆内安装定位装置和行驶记录装置;3、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体容积在10立方米之内(符合国家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若运输车辆为非罐式专用车辆,则核定载质量在10吨以内;4、运输专用车辆上应配备专用的安全、环境、消防防护设备。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

2. 危化品运输车辆需要什么证件?

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分别需要哪些证件?
危险化学品运输是市场交易不可缺少的一环,但既然是危化品在运输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类问题,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我国出台了多部法律规定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那我国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具体有哪些规定呢?车辆和驾驶员分别要有哪些证件?
1.危险品运输车辆所需证件
(1)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2)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
(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5)按要求悬挂交通部门核发的危运标志灯、牌。
2.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所需证件
(1)驾驶员: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3. 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1、办理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单位须配备五辆以上的运输专用车辆,且车辆的技术要求均符合管理规定;2、专用车辆内安装定位装置和行驶记录装置;3、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体容积在10立方米之内(符合国家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若运输车辆为非罐式专用车辆,则核定载质量在10吨以内;4、运输专用车辆上应配备专用的安全、环境、消防防护设备。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摘要】
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1、办理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单位须配备五辆以上的运输专用车辆,且车辆的技术要求均符合管理规定;2、专用车辆内安装定位装置和行驶记录装置;3、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体容积在10立方米之内(符合国家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若运输车辆为非罐式专用车辆,则核定载质量在10吨以内;4、运输专用车辆上应配备专用的安全、环境、消防防护设备。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回答】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回答】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回答】

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

4. 危化品运输证如何办理?

工作程序:

申报材料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A、《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B、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C、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D、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E、专业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F、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G、8张一寸免冠照片2张两寸照片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
A、《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B、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C、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D、专业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E、8张一寸免冠照片2张两寸照片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凡具有腐蚀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均属危险品。
危险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因此,为确保安全,在危险品运输中应注意以下八点:
1、注意包装 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
2、注意装卸 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装卸危险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如雷管、炸药等切勿同装一车。
3、注意用车 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合适的车辆,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氧化物不得用全挂汽车列车、三轮机动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装运;爆炸器、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物、一级易燃品不得用拖拉机装运。除二级固定危险品外,其它危险品不得用自卸汽车装运。
4、注意防火 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行驶时,应使地线触地,以防静电产生火灾。
5、注意驾驶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的标志。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6、注意漏散 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爆炸品散落时,应将其移至安全处,修理或更换包装,对漏散的爆炸品及时用水浸湿,请当地公安消防人员处理;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罐体出现泄漏时,应将其移至通风场地,向漏气钢瓶浇水降温;液氨漏气时,可浸入水中。
其它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易燃固体物品散落时,应迅速将散落包装移于安全处所,黄磷散落后应立即浸入水中,金属钠、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腊的铁桶中;易燃液体渗漏时,应及时将渗漏部位朝上,并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场所修补或更换包装,渗漏物用黄砂、干土盖没后扫净。
7、注意停放 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学校、机关、集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放,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8、注意清厢 危险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被危险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未经彻底清毒,严禁装运食用、药用物品、饲料及动植物。
凡是在流通过程中,由于本身具有的燃烧、爆炸、腐蚀、毒害及放射性,或因为摩擦、震动、撞击、暴晒或者温湿度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发生危及生命、财产损失危险的物品都属于危险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品运输
参考资料来源: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许可(道路危险品运输方面许可项目)

5. 危化品运输车辆都需要那些证件呢?

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分别需要哪些证件?
危险化学品运输是市场交易不可缺少的一环,但既然是危化品在运输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类问题,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我国出台了多部法律规定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那我国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具体有哪些规定呢?车辆和驾驶员分别要有哪些证件?
1.危险品运输车辆所需证件
(1)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2)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
(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5)按要求悬挂交通部门核发的危运标志灯、牌。
2.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所需证件
(1)驾驶员: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危化品运输车辆都需要那些证件呢?

6.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个人都需要什么证件?

你好,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个人都需要的证件及要求如下:  五、运输安全管理
(一)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资质与资格
1、企业资质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人员资格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二)装卸安全管理
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三)道路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1、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有关人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2、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
3、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不得超载。
4、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5、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6、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四)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2、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3、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4、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五)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安全管理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六)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禁止性规定
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内河其它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范围,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和水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后果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规定并公布。
(七)水路运输的安全管理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的规定。
2、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船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
3、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由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承运。
4、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使用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运输船舶。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针对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制定运输船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为运输船舶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5、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
6、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材质、型式、强度以及包装方法应当符合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包装规范的要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有限制性规定的,承运人应当按照规定安排运输数量。
7、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距离。有关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同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9、在内河港口内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同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10、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通过过船建筑物的,应当提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并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管理。
11、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装卸或者停泊,应当悬挂专用的警示标志,按照规定显示专用信号。
12、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引航的,应当申请引航。
13、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定。内河航道发展规划应当与依法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相协调。
(八)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
2、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添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
3、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六、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多选)
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原条例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对同一企业生产、进口的同一品种的危险化学品,不进行重复登记。
危险化学品登记包括下列内容:
1、分类和标签信息;
2、物理、化学性质;
3、主要用途;
4、危险特性;
5、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
6、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
1、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2、有关人民政府及部门的应急救援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测定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
八、法律责任
(一)责任主体
1.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相关部门
3.非法从事生产、储存和经营的责任人
4.危险化学品单位
5.包装、容器的生产和使用单位
(二)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有关证照。
行政处分:降级或者撤职。
2、刑事责任
违反《条例》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非法经营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受贿罪;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关于剧毒化学品,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A.生产、储存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B.剧毒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要向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
C.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
D.运输企业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被抢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E.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7. 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时,需出具哪些证件

申请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还应上传承诺书。承诺书应由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换证单位承诺书中还应含台账表格,按危险化学品名注明三年经营量。(一)新申请(甲证剧毒、甲证其它成品油、乙证):新申请(甲证剧毒、甲证其它成品油、乙证)的经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为6项,为方便企业申报,对材料的内容说明如下: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安全评价报告;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说明:A.经营场所应有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无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单位,应有下列文件之一:(1)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2)消防备案证明(3)评价机构出具评价合格结论并经区安监局人员现场确认符合。B.储存场所如为自有仓库,建于2006年10月1日后的应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验收批复。C.储存场所如为自有仓库,建于2006年10月1日前的应有避雷检测报告(仓库内如有电气装置还应提交防爆检测报告),以及下列材料之一:(1)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2)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3)消防安全许可证D.储存场所如为委托储存,相关协议或合同及储存场所资质证明在“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中提交。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说明:A.经营场所地址应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经营场所房地产权证上用途应为非居,如为租赁其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B.储存场所如为自有仓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C.储存场所如为委托储存,应有相关协议或合同及储存场所资质证明,且储存场所资质应覆盖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6.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说明:A.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应有任命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员岗位应有安全承诺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B.安全管理制度视企业经营方式和储存方式不同,分别为:(1)批发单位应有危险化学品购销制度、经营手续环节责任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消防(防火)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9项制度;(2)零售单位除上述9项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有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等共计11项制度;(3)自有仓库的经营单位除应有上述9项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有出入库的管理制度、储存保管制度、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等共计13项制度。如自有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应为14项制度。(4)以上经营剧毒化学品的还应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C.经营单位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运输合同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资质,且运输单位资质应覆盖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D.自有仓库的经营单位应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注1:申请甲证其它成品油的单位还应提交《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内,正副本)。成品油专项用户内部批发经营单位还应出具商务部发放的经营批准证书。注2.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按照《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3号)执行。(二)新申请(甲证加油气站):新申请(甲证加油气站)的经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为6项。为方便企业申报,对材料的内容说明如下: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安全评价报告;说明:A.新建的加油气站安全评价报告可以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报告替代,并附加油气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批复。B.评价报告中应附防爆电气检查(评估)合格报告、防雷工程检测报告。C.加气站还应附可燃气体报警仪测试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有检验合格标记)。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说明:新建加油气站应提交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说明:新建加油气站应有房产证或规划许可证。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6.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说明:A.加油气站应有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劳防用品、安全设施、设备、防火、动火、用火、检修、废弃物处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奖励等12项制度。B.加油气站应有卸油(气)、量油、加油(气)、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防火花工具使用等5个岗位操作规程。注1: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还应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内,正副本)。注2:加气站还应提交《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

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时,需出具哪些证件

8. 危险品运输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你需要到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