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破产清算账户需要向银行提供哪些手续

2024-05-05 06:12

1. 开立破产清算账户需要向银行提供哪些手续

一般需要股东会决议(含清算组成员)、清算组组长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等。

该账户属于临时账户,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现在银行一般不办理开设清算组临时账户的业务(破产清算的除外)。

开立破产清算账户需要向银行提供哪些手续

2. 破产清算管理人开户

法律分析:1.向法院提出开户申请
管理人在开立账户前需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开户申请,就开户的必要性及拟开账户的功能向法院进行说明,在取得法院书面许可管理人开立银行账户的复函后方可开展开户工作。
2.向银行提交开户资料
开户银行可以从案件受理地的各大银行中选取一家。
选取时需要考虑以下三点因素:
1、交通是否便利,是否方便管理人后期到现场办理业务;
2、是否与债务人之间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及其他利害关系;
3、是否愿意为管理人开通网银及其他便利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二)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 破产清算管理人开户

1.向法院提出开户申请管理人在开立账户前需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开户申请,就开户的必要性及拟开账户的功能向法院进行说明,在取得法院书面许可管理人开立银行账户的复函后方可开展开户工作。2.向银行提交开户资料开户银行可以从案件受理地的各大银行中选取一家。选取时需要考虑以下三点因素:1、交通是否便利,是否方便管理人后期到现场办理业务;2、是否与债务人之间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及其他利害关系;3、是否愿意为管理人开通网银及其他便利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二)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破产清算管理人开户

4. 企业申请破产清算需要什么资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盖公司章)。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或律师制作、盖公司章)。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律师制作、盖公司章)。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一、个人律师事务所转让条件
个人律所能转让。
双方签定相应转让协议,进行股权转让手续,需要到工商等政府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个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事务所的一种组织形式,是由一个律师投资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其名称是某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加投资律师个人名字再加律师事务所构成,投资不低于10万元,由投资律师个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其法律性质类同于一人投资的企业,但不同于一个股东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5. 谁提出破产清算,需要什么资料

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破产清算需要的资料:
1、主管部门和主要债权银行同意破产的书面意见;
2、企业的破产预案;
3、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破产企业连续3年亏损资不抵债财务决算报表;
5、填报《企业破产计划表》。
一、员工怎么申请公司破产
员工除非具有债权人的身份,否则不能申请公司破产。首先,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债务。而清理债务则必须强调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是没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的,具有申请企业破产的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破产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因此,若是员工想申请公司破产清算,除非是其具有债权人的身份,不然是不能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
二、破产后债务还需偿还吗
破产后债务还要还。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管的全部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及其他财产组成,具体按如下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3、破产债权。
清偿顺序为:
1、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1、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破产债务人自身,也可以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股东;
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应当作出裁定,指定破产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3、由债权人向法院、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4、法院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可讨论重整方案、和解方案、债务清偿比例等事宜;
5、由破产管理人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6、无法重整或和解的,法院应宣告债务人破产;
7、破产管理人将债务人的资产变现,并分配给债权人;
8、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三、企业如何申请破产?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接管。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至此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谁提出破产清算,需要什么资料

6. 谁提出破产清算,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破产清算需要的资料:
1、主管部门和主要债权银行同意破产的书面意见;
2、企业的破产预案;
3、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破产企业连续3年亏损资不抵债财务决算报表;
5、填报《企业破产计划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7. 企业破产需要提供哪些清算资料?

破产清算要整理企业以下材料:1、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事项;2、破产相关证据;3、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企业破产需要提供哪些清算资料?

8. 破产清算要提交哪些资料

破产清算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公司财产状况报告;3、公司职工情况和安置方案;4、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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