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承销的问题

2024-05-06 22:27

1. 关于股票承销的问题

采取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以及向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配售等方式,实际操作中企业选择股票发行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规定,尊重市场习惯,考虑不同发行方式下的发行风险、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股东结构等因素。现阶段,IPO股票发行主要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中小企业板IPO,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企业必须向各中介机构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对其提供服务的回报。 
(1)承销费用。股票承销费用又称发行手续费,是指发行公司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行股票时支付给后者的佣金,在股票发行费用中所占的比重最大。承销费用一般按企业募集资金总额阶崖百分比计算,由承销商在投资者付给企业的股款中扣除。决定和影响股票承销费的主要因素包括:①发行总量。股票发行量的大小决定了承销机构业务量与承销费的高低,发行量越大,承销费越高。②发行总金额。一般来说,承销费与股票筹资额成正比,股票筹资额越大,收取的承销费越多,③发行公司的信誉。发行公司的信誉越好,发行股票的销路就好,收取的承销费就较低。④发行股票的种类,不同种类股票的特点、风险互不相同,从而收取的承销费也不一样。⑤承销方式。承销商在不同的承销方式下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有所不同,因此发行人支付给承销商的承销费也不尽相同,通常以包销方式承销时的承销费要高于以代销方式承销时的承销费。⑤发行方式。例如.网下发行的承销费用一般略高于上网定价发行的承销费用。 

目前,我国企业发行股票的承销费是按照承销金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根据1996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承销费用的收费标准与承销金额和发行方式挂钩,具体标准如下。 

承销金额 收费标准 

2亿元以内 1.5%~3% 

3亿元以内 1.5%~2.5% 

4亿元以内 l.5%~2% 

4亿元以上 除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0万元(采用上网定 

价发行方式),或不得超过1000万元(采用 

网下发行方式) 

(2)其他中介机构费用。股票发行过程中必然会涉及评估、财务和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企业自股票发行准备阶段起就必须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会计师和律师参与发行工作。此类中介机构的费用也是股票发行过程中必须支付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按企业规模大小和工作难易程度来确定。 

(3)印刷费用。企业必须为发行申报材料、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文件的印刷付出印刷费用,这笔费用将依印刷频率、数量和质量而定。 

(4)宣传广告费。在发行股票时,为了使股票能顺利发售出去,实现预定的筹资目标,发行公司往往会做一些广告、宣传工作。这无疑需要支出一走的费用。 

(5)其他费用,除上述费用外,发行人在股票发行过程中可能还需支付其他一些费用,如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的公司需支付上网发行费用,向代收款银行和股票登记托管机构支付费用等等。

关于股票承销的问题

2. 试比较股票承销三种方式的利弊

(1)尽力代销方式的优缺点尽力代销方式下,投资银行与股票发行企业之间是单纯的代理关系,仅从推销企业股票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由于不承担股票发售不出去的风险,投资银行也不会从发行成功中获得额外的报酬。代销一般在以下情况下采用:①在投资银行对发行公司信心不足时提出;②信用度很高、知名度很大的发行公司为减少发行费用而主动向投资银行提出采用;③在包销谈判失败后提出采用。绝大多数的尽力代销采取了全部或无效的做法,即在预定日期之前未售出规定的最少数量的股票,则取消此次发行。特点:①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②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③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2)包销方式的优缺点这种方式最为常见,即通常所说的全额包销。在全额包销下,作为包销商的投资银行或承销团以低于股票发行价格的较低价一次性买下所有将发行的股票,然后再按事先约定的发行价格出售给投资者。在投资者认购不足时,承销商则以自有资金消化未出售的股票,而在投资者认购数量超过股票发行数量时,承销商仍需按确定的发行价格出售给投资者。全额报销中,投资银行的承销费来自于所承销股票的价差收入。与全额包销相类似的一种承销方案是余额包销,又称助销,指承销商在约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向投资者发售股票,在截止日未售出的股票则由承销商包销。余额包销的承销费用由承销商向发行企业另行收取。目前国内股票发行采取的均是余额包销的发行方式,而在美国这样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多数大宗股票的发行则是全额包销。特点:①无论股票售出与否,代理机构都必须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包销的资金如数拔付发行者,发行者可以迅速得到所需资金;②代理机构承担了全部股票的销售风险,收取的承销费也比较高,一般在1%左右,股票发行者要承担较高的筹资成本。(3)自我承销的优缺点在美国,也有相当数量的小企业的股票发行并没有投资银行的参与,这种股票发行方式被称作自我承销。特点:①适合融资金额较小的企业,发行成本可忽略不计;②由于发行没有投资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发行可能相对受限,往往为定向发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3. 关于股票承销方式的规定是如何的

关于股票承销方式的规定
承销,是指证券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发行人发行的证券销售出去,承销商按照约定收取一定的佣金或者约定的报酬的行为。证券的发行与承销涉及三方当事人,一是发行人,二是承销商即证券公司,三是投资者,即购买证券的人或机构。
承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代销,另一种是包销。
1.代销
代销是证券代理销售的一种形式,由发行人与证券公司签订代销协议,按照协议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销售所发行的证券,到约定的期限,部分未售的证券退还发行人,证券公司不承担责任。代销实际上是发行人与承销商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因承销商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的佣金较低。
2.包销
包销又分两种,一种是全额包销,一种是余额包销。
全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由承销商按约定价格买下约定的全部证券,然后以稍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即承销商低价买进高价售出,赚取的中间差额为承销商的利润。全额包销如果证券销售不出去;风险由承销商自负,故风险较大,但是其收益要比代销的佣金高。
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发行证券,并收取佣金,到约定的销售期满,售后剩余的证券,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全部认购。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后包销。
当承销商所承销的股票超过一定金额时,一般采取组织承销团方式承销。我国规定当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主承销商由发行人按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竞标或者协商的方式确定。主承销商应与其他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
特别是拟公开发行股票面值超过l亿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承销团中的外地承销机构(发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地区的承销机构)的数目以及总承销量中在外地销售的数量,应占合理的比例。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承销团成员之间通过签订承销协议(又称分销协议),明确承销方式、承销份额和承销组织工作的分工等。
股票的承销方式有两大类,具体大类里面还可能细分,具体的您就要好好看看了。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到您。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关于股票承销方式的规定是如何的

4. 关于股票承销方式的规定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股票承销的两种方式:
1、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
2、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二种,代销和包销都是发行公司于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前者发行股票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5. 股票承销方式的优缺点

股票承销方式的优缺点
股票承销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股票承销期不能少于十日,不能超过九十日。
股票的承销方式有哪几种?他们各有什么特点?
1)尽力代销方式
尽力代销方式下,投资银行与股票发行企业之间是单纯的代理关系,仅从推销企业股票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由于不承担股票发售不出去的风险,投资银行也不会从发行成功中获得额外的报酬。代销一般在以下情况下采用:
①在投资银行对发行公司信心不足时提出;
②信用度很高、知名度很大的发行公司为减少发行费用而主动向投资银行提出采用;
③在包销谈判失败后提出采用。
绝大多数的尽力代销采取了全部或无效的做法,即在预定日期之前未售出规定的最少数量的股票,则取消此次发行。
除了这种做法之外,一种替代性的做法是“最少/最多”(Mi/Max)条款,它允许企业规定一个销售量的范围,最高发行额度是此次发行的最大目标,但若达到最小额度,此次发行也将进行。以最小/最多条款代替全部或无效条款,将使尽力代销发行成功的可能性增加,从而避免浪费承销商的时间和精力。
特点:
①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②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③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2)包销方式
这种方式最为常见,即通常所说的全额包销。在全额包销下,作为包销商的投资银行或承销团以低于股票发行价格的较低价一次性买下所有将发行的股票,然后再按事先约定的发行价格出售给投资者。在投资者认购不足时,承销商则以自有资金消化未出售的股票,而在投资者认购数量超过股票发行数量时,承销商仍需按确定的发行价格出售给投资者。全额报销中,投资银行的承销费来自于所承销股票的价差收入。
与全额包销相类似的一种承销方案是余额包销,又称助销,指承销商在约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向投资者发售股票,在截止日未售出的股票则由承销商包销。余额包销的承销费用由承销商向发行企业另行收取。目前国内股票发行采取的均是余额包销的发行方式,而在美国这样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多数大宗股票的发行则是全额包销。
特点:
①无论股票售出与否,代理机构都必须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包销的资金如数拔付发行者,发行者可以迅速得到所需资金;
②代理机构承担了全部股票的销售风险,收取的承销费也比较高,一般在1%左右,股票发行者要承担较高的筹资成本。
3)自我承销
在美国,也有相当数量的小企业的股票发行并没有投资银行的参与,这种股票发行方式被称作自我承销。虽然美国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承销商才可以发行股票,但投资者习惯上还是不喜欢那些自我承销的股票,因而筹资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公司很少采用自我承销的方式。脱离承销商自我承销的股票发行在美国也并不少见,采取这种发行方式的主要是一些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下,发行价在1美元左右的小公司。20世纪90年代以来,采用自我承销方式发行股票的小企业越来越多,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推广为自我承销方式拓展了应用空间。
特点:
①适合融资金额较小的企业,发行成本可忽略不计;
②由于发行没有投资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发行可能相对受限,往往为定向发行。
股票的承销方式有尽力代销方式、包销方式、自我承销三种方式。都有着各自的特点,有优势也有不好的地方。比如你的企业是融资金额较小的企业,你就可以选着自我承销较好。所以主要针对企业的不同或者一些经营方式等。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股票承销方式的优缺点

6. 证券公司的承销业务的风险来源

证券承销业务的风险来源如下:1、市场状况,交易市场处于不景气状况下,证券推销的任务就较难完成,投资银行不得不被迫持有部分股票;2、证券潜质,尤其对股票来说,如果潜质优良,则投资银行能有效地规避风险,即使推销不出,当持有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上得到升值时,也能顺利抛售并获得利差收入;3、发行方式设计,如公募还是私募,定价发信还是竞价发行,网上发行还是网下发行也影响着承销风险;4、承销团,组建一个大型的承销通常可以抵消一些风险因素;5、其他风险,如承销人为了承揽业务而支出的费用。承销业务分为代销或包销两种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法律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条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以及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全面配合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工作。

7. 承销商在为发行人发行股票时需承担全部发行风险的方式是什么

采取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以及向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配售等方式,实际操作中企业选择股票发行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规定,尊重市场习惯,考虑不同发行方式下的发行风险、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股东结构等因素。现阶段,IPO股票发行主要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中小企业板IPO,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企业必须向各中介机构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对其提供服务的回报。
(1)承销费用。股票承销费用又称发行手续费,是指发行公司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行股票时支付给后者的佣金,在股票发行费用中所占的比重最大。承销费用一般按企业募集资金总额阶崖百分比计算,由承销商在投资者付给企业的股款中扣除。决定和影响股票承销费的主要因素包括:①发行总量。股票发行量的大小决定了承销机构业务量与承销费的高低,发行量越大,承销费越高。②发行总金额。一般来说,承销费与股票筹资额成正比,股票筹资额越大,收取的承销费越多,③发行公司的信誉。发行公司的信誉越好,发行股票的销路就好,收取的承销费就较低。④发行股票的种类,不同种类股票的特点、风险互不相同,从而收取的承销费也不一样。⑤承销方式。承销商在不同的承销方式下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有所不同,因此发行人支付给承销商的承销费也不尽相同,通常以包销方式承销时的承销费要高于以代销方式承销时的承销费。⑤发行方式。例如.网下发行的承销费用一般略高于上网定价发行的承销费用。
目前,我国企业发行股票的承销费是按照承销金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根据1996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承销费用的收费标准与承销金额和发行方式挂钩,具体标准如下。
承销金额 收费标准
2亿元以内 1.5%~3%
3亿元以内 1.5%~2.5%
4亿元以内 l.5%~2%
4亿元以上 除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0万元(采用上网定
价发行方式),或不得超过1000万元(采用
网下发行方式)
(2)其他中介机构费用。股票发行过程中必然会涉及评估、财务和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企业自股票发行准备阶段起就必须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会计师和律师参与发行工作。此类中介机构的费用也是股票发行过程中必须支付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按企业规模大小和工作难易程度来确定。
(3)印刷费用。企业必须为发行申报材料、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文件的印刷付出印刷费用,这笔费用将依印刷频率、数量和质量而定。
(4)宣传广告费。在发行股票时,为了使股票能顺售出去,实现预定的筹资目标,发行公司往往会做一些广告、宣传工作。这无疑需要支出一走的费用。
(5)其他费用,除上述费用外,发行人在股票发行过程中可能还需支付其他一些费用,如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的公司需支付上网发行费用,向代收款银行和股票登记托管机构支付费用等等。

承销商在为发行人发行股票时需承担全部发行风险的方式是什么

8. 哪种发行方式承销商要承担全部发行失败的风险

债券代销。债券代销方式也叫推销方式,是指债券发行人委托承销商代为向社会推销债券。受托的承销商要按承销协议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部分可全部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承担发行风险,而是由债券发行人承担发行失败的风险。同时,发行人要按协议规定支付承销商的承销费用。因为这种发行方式下发行人要承担一定的发行风险, 因此,只有信誉高的发行人或十分抢手或走俏的债券,才采用这种发行方式。
2.债券余额包销。债券发行的余额包销方式也叫助销方式,是指由承销商按照已定的发行条件和数额,在约定的期限内向社会公众大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未售完债券的余额部分应由承销商负责认购,承销商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发行人支付全部债券款项,在债券发行日期结束后,承销商还可以继续推销自己所认购的部分债券,或者作为自己的投资来持有这部分债券。因为采取余额包销的承销方式,承销商承担了部分发行风险,可以保证发行人筹资用资计划的按时实现,因此多为发行人所采用。
3.债券全额包销。债券发行的全额包销方式,是指由承销商先将发行的全部债券认购下来,并立即向发行人支付全部债券款项,然后再按市场条件转售给投资者。采用这种发行方式,承销商要承担发行失败的全部风险,可以保证发行人及时筹得所需资金。一般情况下,在大规模债券发行过程中,往往要由若干承销商组成一个承销团进行债券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