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有关美国投资移民的一些消息,最好是分析整理过后的,我自己也在网上看,希望朋友多帮忙,尤其是懂的

2024-05-06 06:17

1. 我要有关美国投资移民的一些消息,最好是分析整理过后的,我自己也在网上看,希望朋友多帮忙,尤其是懂的

 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投资移民EB-5法律,并由老布什签署生效,目的在于吸引外国企业家投资、创造就业,从而刺激美国经济发展。24年来,美国投资移民EB-5从未涨过价,在这些主要移民国家中,算是价格超稳定的。我们律所在美国执业已经13年多了,看到的美国移民法律变革基本都是朝着更合理、更符合经济需求也更人性化的方向变革。如加拿大般的大起大落是很少的,基本属于渐近改革的类型。一方面很稳健、有连贯性,另一方面也确实有点慢,这与两党制的特点及非法移民问题的牵扯有关。
  近年来,随着美国投资移民EB-5的升温和美国经济的复苏,有很多人认为美国商界对投资移民EB-5的需求不是那么强烈了,所以增加了对投资移民EB-5涨价的预期。涨价是一定的,但原因却正好相反,不是不需要了,而是需要更强烈了。
  (背景知识:1990年国会通过投资移民EB-5法律时,当时还没有投资移民区域中心的概念。美国投资移民EB-5区域中心,也就是可以使用“间接就业”的法律,是1992年通过的,作为对1990年投资移民EB-5法律的补充。这个1992年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法规是临时的,每三年要重新投票一次,以决定是否延期。上一次国会的延期表决是在2012年9月30日,下一次将在2015年的9月30日。)
  下面我分别分析一下,欢迎业内人士和有意通过美国投资移民EB-5进行移民或美国地产开发等海外投资的人士参加讨论
2012到2015,移民形势完全不同。
  2012年时,美国及主要西方国家的经济还未走出危机期,各国都注意到中国移民的资金力量,欧洲一些国家正准备或刚开始开放购房移民、投资移民等项目,美国投资移民EB-5刚刚进入扩张期。但到了2014年,加拿大已经一刀切地停止了投资移民,最近传出开放200万加币的风险基金投资移民,但是可能名额只有50个,所以基本上是不再欢迎中国富人和他们的钱了。另一方面,加拿大为经验类和技术类移民松绑,公布了“快速移民”等一系列政策。澳大利亚投资移民的价格现在是500万澳币起,英国提高到了200万英镑,香港可能涨到2000港币,匈牙利在涨价,葡萄牙移民机构出了丑闻,等等,总体感觉是中国富人的钱贬值了。终归,对于经济长远发展来讲,技术和创造力才是更重要的,发达国家最想要的是人才不是钱财。但因为EB-5的特殊性,美国在可预期的未来不会收紧EB-5投资移民政策,虽然美国一定象其他西方国家那样加强高科技等方面的人才类移民。
经济需要,但也要物有所值
  美国之所以不会收紧EB-5投资移民政策,是因为美国EB-5投资移民与其他国家的投资移民有着质的不同,它让外国企业家自由地在美国投资创业,为美国人创造就业机会;同时也让美国企业去自由地引进国外投资移民资金、自主地利用这些资金去进行经营开发等经济活动,因此EB-5相较于其他国家的投资移民,具有更大的民间基础,受到各方企业家的欢迎。它降低了融资(尤其是夹层贷款)的成本和难度,使一些项目成为可行,也相对地提高了项目的利润率、降低了风险。所以,即使美国经济完全恢复了,美国投资移民EB-5政策也一定会在企业界的要求下保留下来,只是在具体实施上会不断调整。
  保留它发展它当然也要维护它的“合理价值”,说白了,就是美国人得觉得它”值“。看看其他国家,美国投资移民EB-5也确实该涨价了,涨价了,我们会更放心,不涨价,我们倒会担心美国人对它还有没有兴趣,会不会政策收紧。
箭在弦上,何时会发
  这两年提出的投资移民EB-5改革法案,虽然没有通过,但已经明确提出了涨价方案。涨价是箭在弦上,只是何时会发。2015年9月30日国会”对投资移民区域中心计划的延期进行投票”时,涨价最有可能发生。
EB-5的价格会怎样涨
  如不出预料,应当是以消费者物价指数为标准。下表是美国劳工部发布的1990年到2014年10月份的CPI-U数据。1990年CPI-U平均数为130.7,2014年前10个月的平均数为236.987,24年中CPI-U涨了1.813倍。以此推算,目前投资到TEA区域的50万美元将涨到90.65万美元,非TEA区域的100万美元将涨到181.3万美元。
  
 
除了美国政府,谁希望涨价?
  简单地说,美国商界,具体地说,美国EB-5项目方最希望涨价,而且涨价肯定在卖得最好的时候,不会在卖得一般般的时候,这是常识。传说IIUSA投资美国协会将建议国会提价EB-5。IIUSA作为区域中心的联盟组织,在推广和维护投资移民EB-5方面不遗余力,但是一定要记住,它是美国项目方的组织,不是直接为我们中国移民投资人服务的组织,
美方不担心涨价后,美国投资移民EB-5对中国人失去吸引力吗?
  这就是为什么商品会在卖得最好的时候涨价,而不是相反。目前来看,EB-5每年的一万名额供不应求,多数选择美国投资移民的家庭应当是有能力承担涨价的。而且如果价格涨到1.8倍,投资人数需要减少45%,总融资额才会低于未涨价时的水平。目前看,涨价未必会对投资人数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所以就募资总额而言,美国稳赚不赔。另外,即使涨价,相对于澳大利亚、英国等其他西方国家,美国投资移民EB-5的价格还是较低。考虑到现在小留学生移民后可以享受到的学费等方面的优惠,美国投资移民EB-5还是最具吸引力的。
谁是涨价后的输家?
负担不起90万美元左右的投资款的家庭。
因为涨价而只能考虑EB-2和EB-3的中国留学生。
谁是涨价后的赢家?
  1、美国:如前面所讲,当体格涨到1.8倍,只要投资人数的减少比例小于45%,美国通过EB-5的融资总量就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如果人数不变,融资总额将增长1.8倍。
比如,2014年美国共收到11000份I-526申请,累计融资55亿美元,见http://www.eemin.com/newlvshi/blogIn.asp?id=81,如果EB-5的价格是90万美元,将能融到90亿美元。美国经济界要欢呼了!
  2、美国项目方:就项目方整体而言,融资总量会增加。就单个项目方个体而言,
他们的融资难度将大减,比如,以前融资5000万美元需要100个投资人,涨价后只需要56个人。找到100个投资人的难度比找到56个投资人难度和时间消耗要远大于100:56。
他们的项目投资资本构成中的EB-5资金比例将可大幅增长,从而减少对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渠道的依赖。大家知道,一个项目的建设投资由银行的建筑贷款、投资移民EB-5资金和项目方股权出资三部分组成。假如一个项目的建设投资(包括软成本和硬成本)为1亿美元,创造1100个就业。如果EB-5的价格是50万美元,它可以最多融到5500万美元的EB-5投资移民资金,但价格涨到90万美元后,它最多可融到9900万美元的EB-5投资移民资金,基本解决了整个建设投资需求,不再需要银行的建筑贷款和自有资金投入。这将使许多不可能的任务变成可能。
减少成本,提高利润。来自银行的非EB-5的建筑贷款利率高、申请条件严苛。改为使用投资移民EB-5资金后,项目方的开发成本将大幅降低。
EB-5投资移民资金的归还期限和控制权往往操在项目方或由项目方控制的区域中心手中,不象银行贷款那样有严格的归还期限和严重的误期后果,所以项目方将有更大的项目操作空间。在这种美方掌握控制权的局面下,我们应当是国内第一家通过在美国成立并控制EB-5区域中心及EB-5有限合伙,从而代表投资人取得EB-5投资掌控权的公司。
  3、EB-5投资移民:简单地说,涨价后办理EB-5投资移民将更顺利、也更容易。因为大家知道,目前I-526和I-829的批准率已经稳定的超过了90%,甚至达到近98%,也就是说,一个EB-5投资移民项目,只要项目本身不出问题,拿到临时和正式绿卡是没有问题的。那么EB-5项目一般会出什么问题呢?除了欺诈外,问题主要可能出在两个方面:一是创造的就业数不够,二是项目本身失败。
EB-5投资移民涨价后,将完全解决地产项目创造就业不够的问题,当然欺诈项目除外。大家知道,只要一个项目如能创造10个以上的就业,就可以用来做投资移民,但只能招1个人,创造20个就业,可以招2个人,创造100个就业,最多可以招10个人,如果项目方都是根据实际能够创造的就业数来合理地制定投资移民招募人数的话,应当是不存在因为就业创造不够而造成项目被美国移民局整体否决的情况。但问题是一些项目方实力不足,他们需要通过各种方法拉高就业人数来提高EB-5投资移民资金的募集量,这些方法包括如使用租户就业、客户周边花费就业、甚至虚增建筑成本等,都会产生被移民局否决整个项目的风险。但是一旦EB-5投资移民涨价到90万美元,EB-5募集总量本身就增长了80%,也就不再有虚增就业数的必要了,也正因为如此,EB-5投资移民将很少再因为就业创造问题而遭到否决。
项目本身的质量。涨价本身不会提高EB-5项目的质量,但会把项目质量放到最突出的位置。EB-5投资移民涨价后,除了欺诈外,EB-5面临的主要问题将是EB-5的项目质量本身,更准确地说,应当是“项目投资质量”,如我在前面的许多采访或文章中所说的,EB-5项目的质量好坏不光要看项目,还包括一个商业投资行为本身涉及到的投资资本构成、投资掌控及投资行为的合理性等系统问题。这个这里就不展开讲解了,有兴趣的朋友请查看我的其他文章和视频采访。
  4、中国项目方:
我多年前就一直宣传,EB-5投资移民是中国资本(不管是国资还是民资)进入美国的最佳途径。
EB-5涨价后,中国资本将更容易与EB-5资金相结合,在美国进行地产开发,并结合中美10年签证,进行新型的中国人聚居区的开发建设。
  5、中国的EB-5申请人:
今后可能不用再那么担心就业创造的问题,但对项目投资质量的考察会大大提升,不只要关注项目本身,更要关注投资控制这一更高层面上的课题。
为申请人提供第一抵押和还款顺位的项目将越来越多。如果不久的将来纽约或西雅图出现一个住宅公寓EB-5建筑项目,全部投资来源于EB-5,全部住宅单元的所有权也归EB-5客户拥有,这样的项目你会不喜欢吗?有人说,没有银行贷款的项目不安全,因为没有经过银行的审查。能拿到银行贷款的或政府发行债券支持的就一定安全吗?破产的牛肉厂项目就是政府支持的,连最初发行EB-5的区域中心都是政府区域中心;陷于欺诈丑闻的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就是政府准备发行债券支持的,只是丑闻暴出来的早而没有来得及发行。结论是:考察项目还是要个案分析,不能用死的标准。
 
涨价将怎样改变美国投资移民EB-5的整体格局
  EB-5投资移民目前的主要项目是建筑类。对于建筑类项目,目前EB-5的基本投资构成为:银行或政府提供的建筑贷款、股东股权投资、加上EB-5贷款。EB-5起到了夹层贷款的作用,对项目方来说,非EB-5的夹层贷款一是比较难以获取,二是要付非常高的利息,一般年息要到12-20%。可以说,美国经济复苏的过程中,正是因为有了EB-5投资移民的资金,很多难以得到夹层贷款的项目才得以开发,而且大幅降低了项目方的成本。同时,项目方又把项目风险转嫁到了EB-5投资移民资金上,除非项目方有提供确实可靠的抵押的除外。EB-5投资移民又带动了中国人在美国的房地产投资,可以说,没有EB-5投资移民,可能就没有近几年美国地产的快速发展。
  但是我们换一个角度看,如果没有银行和政府的建筑贷款及项目方的先期投入,EB-5投资移民资金也很能找到匹配的投资组合资金,因为光是EB-5投资移民资金是无法达到一个项目的资金需要的,因此,也就不可能通过EB-5投资移民拿到绿卡。但是EB-5投资移民涨价后,形势将完全不同,如上面举例的,一个1 个亿美元的项目,创造1100个就业,在50万美元的价格下可以募集110个投资人,5500万美元,满足投资总成本的55%,当EB-5价格涨到90万美元时,还是创造1100个就业,募集110个投资人,却可以募集到9900万美元,达到总成本的99%,基本满足了全部投资需要。
  这个比例的改变对于EB-5投资移民来说是革命性的。EB-5项目从此将摆脱对其他匹配资本的依赖,而仅靠自身EB-5的募集,就能完成在美国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这个影响会有多大,大家可以充分发挥想象力。好的项目,将不再被各种融资条件所限制,只要能说服EB-5投资者就足够了。众筹在美建房也将成为可能。
  但提醒投资者,在涨价后同样要提防坏的项目。排除坏项目,要靠专业加上商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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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创业失败,买房被骗,这位老移民初到美国时遇到哪些坑

一、关于税
1. “非美国公民夫妻之间不得享受美国夫妻之间无限制的自动继承财产的权力,因此会导致夫妻中后死亡一方需先缴纳遗产税”是什么意思?
美国政策规定美国夫妻双方享有无限制自动继承财产的权力,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自动继承其财产,不需缴纳遗产税;非美国公民夫妻不享受这一政策,因此后死亡一方在继承财产前须先缴纳遗产税方才能继承其财产。
2. 个人免税额和标准扣税额的区别是什么?
(1) 免税额是指税法中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无论课税对象的数额多大,未超过免征额的,不征税;超过的,就其超过分征税;
(2) 标准扣税额与中国的累进税率相似,设置起征点,对超过的部分随税基的增加而按其级距提高,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的等级,税率越高。
3. 为什么当房产无法顺利出租或因其它原因而入不敷出时,实时个人所得税为零,仍然需要做出申报?
做出申报并不表示缴税。收入是负的时候,个人所得税是零,还是要进行申报。
二、关于风险
1. 房屋中介的费用都是由卖方支付,那么在双方都有中介的情况下,是否存在双方中介和卖方勾结的情况,抬高房价,这时如何保护买方的权益?是否有相关法律的规定?
美国法律规定,房屋中介或从事房产交易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执照,若中介方不考虑自身代理人的利益,则有吊销执照的可能。
2. 公司持有房屋与个人持有房屋有哪些优势和劣势?是不是带租约的法拍屋只能以公司的名义来买以及带租约的法拍屋只能以个人的名义来买,这两者之间有没有必然的联系?
公司较于个人,拥有永久存续及有限责任的的特点。如果公司持有房产,就可以实现房产持有的长久性和安全性。同时以公司名义持有房屋,房屋在公司股东之间就可以实现赠与和继承的便利,避免因非美国身份带来的财产转移带来的赠与税与遗产税等税务问题。同时,房产日常的开销及费用也可以在公司申报时进行相应的抵扣。使用公司持有房产的主要劣势相对于个人持有而言,就是起初需要花一笔钱去设立公司。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法拍屋以公司的名义来买更有优势,在以后的缴税,转让以及其它交易环节有很多的便利。
3. 原屋主贷款60万美元购得一房,后因工作调动要出售房屋,当时那栋房子的市价已降至46万左右,于是找经纪人挂牌亏本销售,有一买家出价50万元,但要求卖方退还3%以支付其贷款费用,为什么这一offer行不通?
这一offer存在诈欺的风险,就条件来看,买方要卖方退还3%的房价以支付其贷款,也就是说,买方是在卖方退钱之后向贷款机构借贷,然后支付房款,若买方毁约不买房或卷钱私逃,卖方就得承受损失。
4. 关于购买法拍屋,原业主拖欠的税款和工程款等的费用为什么会有可能转移给新的业主?
在法拍屋拍卖的时候,原业主拖欠的税款和工程款很有可能被作为附加条件附在法拍屋上,新的业主如果确定拍下这个法拍屋,就必须接受这项附加条件。
5. 底特律的房价低廉,但是投资有很大的风险,基本没有增值空间,那么对于开发底特律的房地产市场有没有价值?除了价格因素之外,中国购房者应该考虑更多因素才对,为什么有出现上千人上底特律“抄底”的现象?
底特律的房价虽然很低,但是房产高税收和目前城市糟糕的治安也让低价房产并不具投资价值。投资者不应只考虑房价因素,信息的获取不够充分也是投资者盲目选择的原因。
6. 银行屋的来源是什么?银行为什么要将持有的银行屋卖掉?
当许多房屋贷款人到期还不了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就会申请法院拍卖房屋,以实现自己的债权。但当房市低迷,房价下跌的时候,拍卖可能拍不出去,这时银行只能自己拥有房屋。当银行手上这种房屋越来越多时,意味着银行的负资产越来越多。银行为了减轻负资产的财产压力,增加现金数量与流量,就会低价售出这些房屋,以实现损失的减少。

3. 曾在美国投资移民的朋友,我想知道些关于投资项目的事情或案例,成功失败都可以。希望懂的朋友多分享一下

不少中国申请人由于受到宣传的误导,误以为只要有钱有项目就能拿到绿卡,却并不知道,投资移民最为重要的是满足相关移民法的各项规定,才能获批绿卡,其次才是考虑投资回报的问题。若轻信投资回报的神话,不但拿不到绿卡,甚至连投资款也可能血本无归,实在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早先在国内火热宣传的诸多EB项目中,不乏彻底失败的案例,如深陷诉讼泥潭、遭到移民局关闭的艾尔蒙特和胜利谷区域中心,以及被证明为“惊天骗局”的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相信足以警醒投资人谨慎选择。
 值此今新年即将来临之际,法佑编辑特选本网过去数年中所报道过最为典型的EB-5案例,汇成一篇,并附上法佑律师点评,以供读者借鉴参考。
一、从热门移民项目到亿元骗局:芝加哥会议中心落幕始末
 一对在芝加哥惨淡经营旅馆的父子,在中国移民中介的一手包装下,摇身一变成为酒店经营世家,雄心勃勃要从中国集资2.5亿美元兴建会议中心,引来250名移民投资者慷慨解囊。针对各方质疑,该项目却宣称是竞争对手造谣。两年后美国证交会果然指控其欺诈,投资人的移民计划成为泡影;个中经过不可不令人深思。
 随着芝加哥会议中心骗局败露,SEC申请法院下令冻结芝加哥会议中心的投资人自2011年11月以来,向该中心在SunTrust银行中的两个托管账户内汇入的147,105,946.03美元。2013年4月19日,联邦伊州东区初审法官Amy J. St. Eve已签署退款令,要求托管银行向投资人退款。
 针对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法佑网早在2011年12月就已经提出强烈质疑,并持续跟踪报道。根据收到的读者反馈,有相当多人由此避免了堕入此巨大骗局之中,实属不幸之中的万幸。
 点此查看芝加哥会议中心案最新相关报道。
二、艾尔蒙特区域中心已遭关闭 原开发商仍在中国招揽投资者
 2011年9月19日,美国联邦移民局正式下令,终止位于加州艾尔蒙特市(El Monte)的EB-5区域中心资格。该中心自设立不久便曝出重重财务丑闻,管理陷入混乱,当局认为其现状已不再符合“可提供就业机会和振兴当地经济”的设立初衷。这无疑是一个EB-5投资移民项目失败的灾难性例子。而就在该区域中心遭关闭不久前,该区域中心的大众转运村(Transit Village)的原开放商仍打着当地政府的旗号,在中国大肆招揽投资移民,可能已有不少无辜者上当受骗。
 艾市区域中心陷入诉讼泥潭,起因是大众转运村的两名高管因贪污被捕,市政府欲与其切割,未料引来诉讼,遭半途杀入的中国地产大亨索赔1800万美元。而与此同时,仍有中文网站对外宣称艾尔蒙特区域中心“享有全方位的政府支持”、“投资人的资金可得到高度保护”,借此招募有意投资EB-5项目的人士。
 据调查,在艾尔蒙特区域中心存续的三年之中,仅有两名海外投资者真正对其投入过资本,其中一名投资人获得了临时绿卡(conditional green card);但在该中心被关闭后,该投资人已不可能因这一项目而拿到正式绿卡(permanent green card)了。
 回顾艾市区域中心的来龙去脉,读者可以了解到一项表面上涉及12亿美元重建项目的宏伟计划,其幕后管理竟如此混乱不堪;在将来选择投资移民项目之时,或许能多一份审慎,少一份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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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EB-5投资移民神话破灭:标榜“政府担保” 胜利谷区域中心终被关闭
 一个不足一年即被叫停的EB-5投资移民项目,却凭借诱人广告吸引到约20名投资人斥资近千万美元。市政府虽曾试图换回败局,但上述资金终不免付诸东流,投资人既拿不到绿卡,也收不回投资,而移民局则明确表示不会过问退款事项.....以上种种,无异于投资移民者的噩梦,然而却在加州胜利谷市(Victorville)真实发生。
 胜利谷市区域中心在2009年7月获准设立,此后共有19名投资人参与这一项目,每人各缴纳50万美元;市政府计划利用这笔钱来偿还南加州后勤机场附近一家勉强支撑的废水处理厂所拖欠的受限资金(restricted funds)。未料移民局在2010年10月以“重大事实不符”(material factual discrepancies)为由,终止了该投资移民项目,这在美国尚属首次。
 此后市政府虽对移民局提起诉讼,但因本来便面临财政难题,再加上起诉联邦政府需要高额的诉讼费,市政府早已“力不从心”,只好中途撤诉。这意味着该项目的十九名投资人不仅收不回资金,拿到绿卡的愿望也成泡影,值此可谓彻底绝望。
 胜利谷项目被联邦政府叫停距今已久,但网络上仍能见到相关的募资广告,而此事的真相却鲜见报端;特此提醒广大有意投资移民者审慎挑选移民中介,最好聘请专业移民律师咨询投资移民事宜,平时多加关注法佑网等可靠美国华文媒体之相关报道,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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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型EB-5项目南达科塔州牛肉加工厂宣告破产 投资难收回敲响警钟
 2013年7月,位于南达科塔州的一家大型EB-5投资移民项目北方牛肉包装有限合伙企业(NBP,以下简称北方牛肉厂)因经营失败、负债累累,依照破产法第11章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而该项目160余名外国投资人(其中大部分为中国人)的8000万资金难以收回,同时也无缘拿到绿卡,因为该项目根本无法满足为美国创造足够就业机会的要求。
 按照EB-5有关法规,每名投资人必须为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才有资格拿到绿卡;以北方牛肉厂的160名投资人规模计算,该厂必须为当地创造至少1600个就业机会;但实际情况却是:该厂在2013年4月因资金不足,已经裁掉了108名员工,只剩300名雇员,当时该厂经理还表示“有信心”度过难关,而现在申请破产之后,该厂仅剩余6名雇员监督破产程序,拖欠水电费十余万美元,尚有两百多名债权人的债务尚待清偿。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推广者不愿承认,但大多数EB-5项目在本质上便属于欠佳项目,试想:如果项目方能从正常途径募集到资金,何必大费周章通过美国国土安全部向外国投资人做宣传?如果项目方只是想从外国募集资金,大可招募一名翻译将广告放出即可,而何必采用“投资移民”吸引眼球?事实上,这类项目因其前景不被看好,往往无人愿意投资,从而项目方不得不采取EB-5途径作为最后的选择。这也就说明了为何EB-5投资的风险,往往比其他类型投资的风险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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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马里兰州政府中心诉讼缠身 海外中介仍宣称“零风险”吸金害人
 2012年2月,总价值15亿美元,计划向上百名投资人筹集2.3亿美元的EB-5项目——马里兰州政府中心(State Center, Baltimore)在开工数年后陷入诉讼泥潭,官司仍未了结;但该区域中心的合作募资人仍在海外大做广告,强调项目“零风险”,可完全放心投资。
 事件起因是2009年底,州政府中心项目附近多名商业地产的业主向法院提出诉状,称马里兰州政府在工程中未遵守政府采购规定,当初在选择开发商的过程中未能公开竞标,同时还对兴建州政府中心的意义提出了质疑,在诉状中指出新修建的中心将导致大批政府岗位的流失,从而加重巴尔的摩市中心商业区的职位空缺率。
 巴尔的摩市主计长Peter Franchot已宣布撤回对EB-5项目的支持,称州政府中心项目是在拿纳税人的钱冒险,将来可能因此欠债,损害州财政状况。马里兰州当地媒体频繁用“充斥争议”(controversial)一词来形容州政府中心项目,并提到上述问题已引发公众关注。
 而与此同时,特区区域中心(DC Regional Center)在亚洲等地的募资合作伙伴仍在高调推广这一项目,并以“零风险”、“政府支持”等字样来吸引投资人,而对于该项目的真实情况绝口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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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奥尔良区域中心EB-5项目被指欺诈,多名投资人面临身份失效
 2012年4月,27名EB-5签证项目投资人对新奥尔良区域中心(New Orleans Regional Center)的两名负责人提起诉讼,要求该中心立即提供有关其投资去向的会计报告,以及对于原告在美居留身份问题的解决方案;诉状称该中心的管理人违背受托人义务,实行不当管理,侵吞大笔投资,已构成欺诈,而投资人因此影响无法拿到绿卡,或将面临遣返。
 本案原告为新奥尔良区域中心的27名投资人,多数为亚裔;被告为中心负责人William Hungerford和Tim Milbrath。诉状称被告的违法行为包括:重大管理失当、违背受托人义务、蓄意干预合同、侵吞基金财产和不当得利。
 原告在诉状中指出,两被告所经营的NobleReach-NOLA投资移民项目,其唯一的用途便是作为实施欺诈和转移财产为私用的工具,除了为被告的违法活动服务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合法业务;被告创建的NobleOutReach Original Partners LLC是一家彻头彻尾的骗子公司;两名被告不仅隐瞒了有关该中心的真实财务报告,并暗中将基金的财产据为己有,还故意提供了具有误导性的不实陈述,以使原告对该基金所经营项目的盈利能力产生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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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名投资人起诉美国移民局,称投资千万绿卡却成泡影
 来自中国、马来西亚、韩国、越南、英国、印度、伊朗、加拿大和荷兰的十八名投资人于 2012年9月将美国国土安全局告上法庭,称他们在投资1150万,为近300名美国人创造就业机会后,仍然未能拿到绿卡。
  据十八名投资人称,他们成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募集将近1200万美元资金,投资修复了河滨县废弃的办公室和库房区域,该项工程至少为美国劳动者创造了278个就业机会;而就在原告已经吸引了23名投资人并募资1150万,就在原告准备在投资60万用于改善和斥资240万用于购买相邻地皮之时,国土安全局却突然驳回了他们的正式绿卡申请,让他们的移民梦想化为泡影。
 政府否决原告申请的理由是项目成效未达预期标准,认为原告的合伙企业并未购买产业,也未斥资修复产业,且企业基金被存放在托管账户中,原告的资产并未被用于经营和修缮,等等。当局对原告的全部资金是否能被实际用于业务运营和产生利润深表怀疑。不过原告认为,政府的否决理由并不能成立,真实原因仅仅是双方“缺乏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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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德州区域中心陷财务困境 投资款“被担保”或致绿卡拒签
 德克萨斯州北部地区EB-5区域中心于2010年10月获移民局批准,其网站上还发布有达拉斯市议员和州立法机构出具的支持信函。该公司的宣传手册上向外国投资者描绘了一幅美好的蓝图:投资款将由从事商业房地产且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负责管理;在法默布兰奇市(Farmers Branch)有数百万美元的项目预计将在两年内竣工。
 但是该区域中心如今却陷入财务困境。Armed Forces银行向联邦法院起诉了该区域中心的其中一名高管Steven A. Shelley以及两名公司职员。银行律师称这几名被告在11月设立了一家空壳公司“FRE Real Estate, Inc”,并在随后申请破产以此逃避未偿还的债务。
 法佑律师点评:美国诸多投资移民区域中心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包括财务困难、虚假宣传等情况,而这些问题最终的受害者还是投资者,不仅面临着钱收不回来的窘境,绿卡申请也很有可能没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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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海湾投资基金EB-5项目疑云:91名投资人仅1人获绿卡 移民局长本人受调查
 2013年7月23日美国司法部宣布,美国联邦移民局局长马卡约斯(Alejandro Mayorkas)因涉及一起EB-5投资移民项目而面临FBI调查,根据仅有的官方消息透露,当局怀疑马卡约斯协助一名中国公司高管取得 EB-5投资移民签证,而该投资项目由前国务卿希拉里的弟弟操办;目前尚无关于此事的详细信息,但就移民局长本人接受调查,以及希拉里弟弟涉案的情况来看,已足以暗示此事的严重性。
 希拉里弟弟罗德曼所运营的EB-5美国区域中心“海湾投资基金”(Gulf Coast Funds Management LLC)共集资4550万美元,但91名投资人中仅1人获得绿卡。证交会日前已通过法庭调取了区域中心的相关投资文件,怀疑该区域中心以夸大回报的方式误导投资人。
 法佑杨律师指出:由于中美文化及制度差异,中国人往往愿意花大钱找"关系",认为"关系"到位,一切皆能搞定,此案以及无数想靠"关系"在美办事的中国人最终的结果无一不是落到个鸡飞蛋打,花钱买个递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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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EB-5区域中心老板Eddy Zai被指行贿欺诈 重罪成立获刑87个月
 曾在中国广做宣传,大肆吸金的俄亥俄州克里夫兰EB-5区域中心总裁A. Eddy Zai于2012年2月10日被联邦大陪审团正式起诉,身负欺诈、行贿、洗钱和不实陈述等37项罪名,他在2013年2月被判处87个月监禁,外加假释五年,其名下的2300万美元资产被责令上缴充公。联邦检方形容其罪行“导致了史上最大的一次信用联盟崩溃事件”。
 检方提到Zai利用他名下的克里夫兰集团(The Cleveland Group LLC)及其控制的十余家企业实施欺诈,其中不少公司根本没有合法业务,只是Zai用于欺诈和转移贷款的工具而已。
 Eddy Zai获罪前曾多次来中国参加投资移民项目宣讲,为这些项目筹款上千万美元,为包括“克里夫兰大学医院”在内的EB-5项目做宣传,互联网上至今仍能搜索到上述投资项目的大量中文广告。有官员提到Zai是美国有史以来欺诈银行获得最高单笔贷款的罪犯,他现在身获重刑,罚没家产,是罪有应得。
 法佑律师点评:从本案不难看出,EB-5投资移民中心的管理者良莠不齐,其中不乏像Eddy Zai这样的金融诈骗重罪犯;投资者切勿为其夸夸其谈的外表所欺骗,而应当仔细甄别以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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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十大EB-5投资移民典型案例是否对您有所启发?法佑律师结合多年EB-5案件的经验,总结出三大诀窍:聘独立律师,免中介,勿信担保。聘请一名资深并具有丰富成功经验的律师,是投资移民成功至为关键的保证。一个好的律师,不但能够为你做出完美的申请材料,还能够为你甄别项目的好坏,调查项目背景,防止移民欺诈。如果你的申请失败,投资款也收不回,好的律师还可以帮你追讨投资款,乃至获取赔偿。

曾在美国投资移民的朋友,我想知道些关于投资项目的事情或案例,成功失败都可以。希望懂的朋友多分享一下

4. 美国投资移民问题

具体的项目我先不说,但是EB-5法案现在来说,风险是很大的。因为美国政府是希望可以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精英人士移民的,所以不存在保险担保之说,有也是不被美国法律认可的,到时开发商赖账你都没地方说去。
    还有要注明一点,如果是拿不到绿卡的客户他的投资款肯定是收不回的,反之亦然收不回投资款代表投资失败,绿卡也肯定拿不到。所以很多公司标榜的有担保,拿不到绿卡可以拿回投资款或是拿不回投资款但可以拿到绿卡之说是不成立的,绿卡和投资款是一体的。

    我做下来移民美国的客户,到现在为止只有拿到临时绿卡,还没有人拿到正式绿卡的,投资款也没有人收回来的。

    第一批办eb-5的客户,还要2年才可以拿回投资款和绿卡,所以这个项目的成功性现在不好说,没有成功案例和失败案例。

    有问题可以hi我。

5. 美国移民的问题。跪求、

问题1:从你的申请材料移交到广州领事馆那天算起,等90—120天,你会收到面签通知。

回答2:你不用排期,因为你未成年,父亲是公民,属于亲属移民。

回答3:面谈如果成功,当时会给你一张A4大小的红色单子(表示签证通过),然后等3-5天,你可以去当地邮局领取你的签证包。然后你就可以去美国了。
当你落地之后,入关时会把你的签证包收走。然后等1个月左右,你就会收到你的绿卡。

我跟你的情况一样,今年8月份去广州面签的,结果别拒签……如果你的父亲是你的亲生父亲,那么你面签的通过率很大,如果你的父亲是你的继父,他是你的申请人,那么你要做好充分准备!照片等都要准备齐全,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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