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c有没有封闭期

2024-05-12 07:19

1. 债券c有没有封闭期

亲亲  下午好[心],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亲亲,债券c有没有封闭期,债券c有封闭期哦封闭期通常是针对开放式基金而言的,主要是指基金从募集资金到投资必须经历的4个时期之一。一般来说,募集期满验资结束后,基金就会进入基金封闭期。在封闭期内,基金既不接受申购基金份额,也不接受赎回基金份额的操作。【摘要】
债券c有没有封闭期【提问】
亲亲  下午好[心],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亲亲,债券c有没有封闭期,债券c有封闭期哦封闭期通常是针对开放式基金而言的,主要是指基金从募集资金到投资必须经历的4个时期之一。一般来说,募集期满验资结束后,基金就会进入基金封闭期。在封闭期内,基金既不接受申购基金份额,也不接受赎回基金份额的操作。【回答】
基金成立后,需要一段时间根据市场情况来逐步完成初步的建仓布局,简单来说,基金经理募集到大家认购基金的资金了,接下来就要拿着这些钱来配置股票、债券等资产了,对于基金经理来说这也叫做封闭建仓期。基金建仓所花的时间一般会比较长,与个人投资不同,基金规模一般都比较大,需要用上亿的资金来购买各类资产,一次性买入会可能会对市场产生影响,为了减小市场影响,基金经理一般会选择分批买入、择时选股、一步步来建仓。【回答】

债券c有没有封闭期

2. 封闭期是什么意思

首发基金封闭期是指新基金封闭运作,暂不开放的阶段,新基金设立封闭期首先是让基金为日后的申购、赎回做准备,其次新基金设立封闭期是为了让基金经理进行初步的建仓。所谓开放式基金的封闭期是指基金成功募集足够资金宣告基金合同生效后,会有一段不接受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申请的时间段。设定封闭期是为了方便基金的后台(登记注册中心)为日后申购、赎回做好最充分的准备以及基金管理人可将募集来的资金根据证券市场状况完成初步的投资安排。基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如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退休基金等,狭义上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来自未来,收益表现与投资标的基础市场的表现密不可分,具有一定风险。共同基金所拥有的资产。每个营业日根据市场收盘价所计算出之总资产价值,扣除基金当日之各类成本及费用后,所得到的就是该基金当日之净资产价值。除以基金当日所发行在外的单位总数,就是每单位净值。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方式派发给基金投资人。基金分红主要有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需要满足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的原则。基金管理人进行红利分配时,需要定出某一天,这一天登记在册的持有人可以参加分红,这一天就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就是在预先确定的某日从基金资产中减去所分的红利总金额。在除息日,基金份额净值按照分红比例进行除权。

3. 封闭期什么意思

封闭期,是指基金成功募集足够资金宣告基金合同生效后,会有一段不接受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申请的时间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约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办理赎回;但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并应当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即基金封闭期不得超过3个月。
设定封闭期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基金的后台(登记注册中心)为日后申购、赎回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可将募集来的资金根据证券市场状况完成初步的投资安排。

扩展资料:
从开放式基金募集资金到进行投资的过程来看,经历了4个期间:募集期、验资期,封闭期和正常申购赎回期,在这4个期间内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的情况各不相同。
募集期结束后,基金会进入一个最长不超过7天的验资期,验资结束后基金合同正式成立,随后基金就进入封闭期了,这时,基金合同已经生效,但在封闭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请求,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既不能买入也不能卖出基金份额。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许多基金在封闭期的后期先开放申购,也就是说,在这一阶段,投资者可以根据基金资产净值申购基金,但不能将持有的基金份额赎回变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的封闭期不得超过3个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基金封闭期

封闭期什么意思

4. 债券型基金的封闭期一般是多久

从鲸选财经复制过来的一段。你可以看看,教程还是很多的
    1. 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开发的话,基金公司会有公告的。  2. 从开放式基金募集资金到进行投资的过程来看,经历了三个期间:募集期、封闭期和正常申购赎回期,在这三个期间内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的情况各不相同。  首先是募集期,在此期间内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或者银行等代销机构向投资者销售基金,募集资金,投资者在这个阶段只能买入,而不能卖出基金份额,买入的价格是份额净值(1元),买入基金份额的费用称为认购费。由于去年以来开放式基金销售的持续火爆,为避免募集的资金量过大而引起投资上的不便,基金一般规定一定的募集份额限制(如100亿),超过的部分不予确认。由于近期基金销售火爆,监管部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新基金的认购申请超出既定限额的时候实行按比例配售的方式。  募集期结束,就进入封闭期了,这时,基金合同已经生效,但在封闭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请求,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既不能买入也不能卖出基金份额。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许多基金在封闭期的后期先开放申购,也就是说,在这一阶段,投资者可以根据基金资产净值申购基金,但不能将持有的基金份额赎回变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的封闭期不得超过3个月。  封闭期结束,基金可以同时接受申购与赎回,这就进入了正常申购赎回期,投资者可以根据开放式基金每天的份额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5. 查封到期债券的期限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财产保全的期限问题,分三类作了规定,第一类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类为查封、扣押动产的最长期限为一年,第三类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最长期限为二年。其未就保全到期债权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明确说明保全到期债权应列入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因财产保全裁定自被人民法院作出时即具有法律效力,故做出裁定是应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予以明确。
但对于保全到期债权的期限应列入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进而执行哪一个期限,以及保全到期债权应否设定期限的问题,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有的法官认为,到期债权既然是已经到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表现形式为货币数额形式,且数额确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这类财产的流动性强,应当归入其他资金类中,执行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全期限。
一、财产保全的对象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
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
7、被告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8、其他各类被告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
二、补充资料
有的法官认为到期债权虽然是债权人已经可以行使的债权,但该项财产的实际数额,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资金状况、信用程度等都有很大关系,债权人收回债权的难易受不特定因素的影响较大,这与资金类财产的性质有一定的区别,在其不宜被列入动产或不动产的情况下,应归类为其他财产权,执行不超过二年的保全期限。
还有法官认为,财产保全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同时也设定了申请人提供担保等保全错误时的补救措施,对保全设定期限,既不利于保全制度设立目的的实现,又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浪费了司法资源,从制度的设定方面看也没有这个必要。其实对到期债权保全的期限不可一概而论,应结合具体情形确定。

查封到期债券的期限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