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2024-05-18 08:43

1. 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出院小结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2. 怎么才能办理 生育保险

如果你是在职职工,用人单位会按国家规定为你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则不需要缴纳。缴纳比例各地略有不同,如果你没工作或是灵活就业者,则不能个人参保社保中的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个人不能参保也不能缴费。

3. 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办理生育保险由单位统一前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保费由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4. 如何办理生育保险手续


5. 生育险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首先要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参保人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生育险怎么办理

6. 生育险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生育险的办理流程有以下内容:1、参加省级单位的生育保险;2、是在计划怀孕期间。申请程序是以下内容:1、女职工分娩或者流产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产妇待遇申请手续。2、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单位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2.“准学生证书”正本及影印本;3.新生儿出生证明和复印件;4.堕胎证明:仅堕胎的女工;5.产假证明和诊断;6.孕妇或流产女工的身份证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7. 怎样办理生育保险

社保交满12个月后,生孩子时不光不用花1分钱,还拿生育津贴。因为社保里的生育保险,包含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不光可以报销生孩子的手术费,休产假期间还能拿生育津贴。这笔钱,不用扣税,生完孩子后,直接打到工资卡上,老板一分不能碰,全都归你。

怎样办理生育保险

8. 生育险怎么办理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的,在怀孕后应当携带《准生证》、本人社会保险卡等相关证件,到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参保女职工为乌鲁木齐市户口,持有乌鲁木齐生育服务证的,在发放生育服务证的街道录入个人信息;参保女职工为异地户口的,持有外地生育服务证的,在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录入个人信息;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在家庭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录入个人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个人生育保险信息档案(录入夫妻双方姓名、出生年月、族别、身份证号、准生证号、孩次、联系方式等信息),填写《社会保险待遇代付申报表》,录入信息系统,并留存准生证复印件等相关凭据。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做流(引)产的,可直接持本人社会保险卡在本市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做流(引)产手术;其生育津贴的申领应在流(引)产前或流(引)产后持本人社会保险卡及身份证及时到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填写《社会保险待遇代付申报表》,录入信息系统、留存相关凭据。3.参保职工做结扎、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再生育实施复通手术等计划生育手术的可持本人社会保险卡直接在本市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做计划生育手术。4.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无劳动收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应当按照规定携带“结婚证”、《准生证》(做计划生育手术的不需提供)、男职工社会保险卡及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证明材料等,到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个人生育保险信息档案(录入夫妻双方姓名、夫妻双方身份证号、准生证号、结婚证号等信息),同时留存准生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证明材料等相关凭据。二、参保女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产后检查、生育及做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持本人社会保险卡、身份证。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产后检查、生育及做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持男职工的社会保险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核对享受待遇人员(含男职工及其配偶)是否与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卡一致,并及时上传生育保险入院登记信息。三、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每日给参保职工提供前一日的医疗费用清单。床位费超出支付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征得参保职工同意并签字。四、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做产前、产后检查、生育及做计划生育手术的,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个人不支付费用;未超出限额的结余部分,可以用于产后检查、产后康复治疗等;超过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