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

2024-05-05 05:02

1.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

信邦食用菌是传销公司,成立好长时间了,最少有4年了。
1,信邦食用菌类传销从来没有任何食药监部门下发的直销许可证,该组织以固体饮料产品类型注册,并不具备保健品生产许可权,只要是保健品的话都需要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认证的保健食品标志的,被称为“小蓝帽”。  

2,该非法组织称自己是直销,但并没有工商部门的直销授权:所有直销企业名单,只有名单里的才是国家允许的直销企业
3,该组织所谓的产品食用菌:从专业角度、成分来讲,根本性质就是物理加工磨成粉,然后添加各类化学制剂做成的产品,就是花了不少的钱买了一堆没什么营养的添加化学制剂。
4,该组织从组织性质、产品宣传、传销手段各方面都是传销的手段,任何加入该组织、参与传播、上课、购买、煽动他人购买等行为,均属违法传销行为。请大家保持清醒不要参与有关这个组织的一切。
拓展资料现在新型的传销方式,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大家要抵制诱惑,理智对待。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

2. 信邦食用菌传销是不是传销

不是传销。截至2019年2月4日未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传销。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09593915G;
企业名称: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安怀略;注册资本:166722.861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01月27日;营业期限自:1995年01月27日营业期限至:登记机关: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2018年09月18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龙坪镇信邦大道48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
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自产自销: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滴丸剂、软胶囊剂、原料药(人参皂苷-Rd)、中药提取;
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中药材种植及销售;企业集团内统借统还业务;医疗服务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养老康复健康产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各种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
 扩展资料:
企业信息查询方法:
一、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框输入“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并点击搜索。

三、点击搜索出的结果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通过搜索可知,该企业为正常存续状态,未因传销列入经营异常目录,不属于传销。

3.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

信邦食用菌有可能是传销。因为该食品公司没有固定办公场所,靠的就是亲戚朋友的口耳相传。经过包装宣传,一款只是食品级的产品竟然成了治疗多种疾病的灵丹妙药。

信邦食用菌是由山东临沂信邦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却由武汉礼岸商贸有限公司负责销售。但是他们却没有取得直销牌照。

信邦食用菌销售人员说,直销牌照现在正在审批。公司于1989年在台湾成立,以前叫申齐,后来叫客登庸、汉齐,现在叫信邦,这个模式一直没变过,产品自从进入大陆价格也一直没有变过。【摘要】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提问】
信邦食用菌有可能是传销。因为该食品公司没有固定办公场所,靠的就是亲戚朋友的口耳相传。经过包装宣传,一款只是食品级的产品竟然成了治疗多种疾病的灵丹妙药。

信邦食用菌是由山东临沂信邦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却由武汉礼岸商贸有限公司负责销售。但是他们却没有取得直销牌照。

信邦食用菌销售人员说,直销牌照现在正在审批。公司于1989年在台湾成立,以前叫申齐,后来叫客登庸、汉齐,现在叫信邦,这个模式一直没变过,产品自从进入大陆价格也一直没有变过。【回答】
信邦食用菌是传销公司,成立好长时间了,最少有4年【回答】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

4.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

信邦食用菌有可能是传销。因为该食品公司没有固定办公场所,靠的就是亲戚朋友的口耳相传。经过包装宣传,一款只是食品级的产品竟然成了治疗多种疾病的灵丹妙药。

信邦食用菌是由山东临沂信邦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却由武汉礼岸商贸有限公司负责销售。但是他们却没有取得直销牌照。【摘要】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提问】
信邦食用菌有可能是传销。因为该食品公司没有固定办公场所,靠的就是亲戚朋友的口耳相传。经过包装宣传,一款只是食品级的产品竟然成了治疗多种疾病的灵丹妙药。

信邦食用菌是由山东临沂信邦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却由武汉礼岸商贸有限公司负责销售。但是他们却没有取得直销牌照。【回答】
信邦食用菌销售人员说,直销牌照现在正在审批。公司于1989年在台湾成立,以前叫申齐,后来叫客登庸、汉齐,现在叫信邦,这个模式一直没变过,产品自从进入大陆价格也一直没有变过。

而记者查阅资料得知,由于涉嫌传销,早在2002年4月,上海市工商局就对这家申齐公司在长宁、奉贤、浦东新区、嘉定、杨浦等区设立的8家分公司进行了全面取缔。

2012年8月,黑龙江省海伦市警方端掉一传销窝点,而被查处的这家公司前身正是这位销售人员口中的申齐公司,之后又转到了一个名叫客登庸公司的名下,被查处时名为香港盛世公司。【回答】
临沂信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1日【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下次再遇到此类问题,欢迎您的咨询。感谢使用百度知道,期待与您的下次相遇,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5.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

6.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了

公司于1989年在台湾成立,以前叫申齐,后来叫客登庸、汉齐,现在叫信邦,这个模式一直没变过,产品自从进入大陆价格也一直没有变过。 而记者查阅资料得知,由于涉嫌传销,早在2002年4月,上海市工商局就对这家申齐公司在长宁、奉贤、浦东新区、嘉定、杨浦等区设立的8家分公司进行了全面取缔。【摘要】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了【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信邦食用菌不是传销,但是属于口口相传的骗子哦【回答】
因为该食品公司没有固定办公场所,靠的就是亲戚朋友的口耳相传。经过包装宣传,一款只是食品级的产品竟然成了治疗多种疾病的灵丹妙药。【回答】
信邦食用菌是由山东临沂信邦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却由武汉礼岸商贸有限公司负责销售。但是他们却没有取得直销牌照。 信邦食用菌销售人员说,直销牌照现在正在审批。【回答】
公司于1989年在台湾成立,以前叫申齐,后来叫客登庸、汉齐,现在叫信邦,这个模式一直没变过,产品自从进入大陆价格也一直没有变过。 而记者查阅资料得知,由于涉嫌传销,早在2002年4月,上海市工商局就对这家申齐公司在长宁、奉贤、浦东新区、嘉定、杨浦等区设立的8家分公司进行了全面取缔。【回答】

7.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

亲,您好,根据您描述的问题,职场大牛老师解答如下:信邦食用菌有可能是传销。因为该食品公司没有固定办公场所,靠的就是亲戚朋友的口耳相传。经过包装宣传,一款只是食品级的产品竟然成了治疗多种疾病的灵丹妙药。
信邦食用菌是由山东临沂信邦生物有限公司生产,却由武汉礼岸商贸有限公司负责销售。但是他们却没有取得直销牌照。,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您可以进一步详细描述您当前的问题,或者提问职场相关的其他问题,让老师这边为您更好的解答,做更好的服务,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与配合!!!!!【摘要】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提问】
亲,您好,根据您描述的问题,职场大牛老师解答如下:信邦食用菌有可能是传销。因为该食品公司没有固定办公场所,靠的就是亲戚朋友的口耳相传。经过包装宣传,一款只是食品级的产品竟然成了治疗多种疾病的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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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公司成立了几年

8. 信邦食用菌是不是传销

食用菌本身不属于传销,关键在于该单位的经营模式,如果他们的经营模式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就属于传销。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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