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

2024-05-09 03:12

1.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投诉对象不同。
1、12363是人行银监会投诉电话,是管银行业的。12378是保监会的投诉电话,是管保险业的。
2、12363电话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使用的全国性金融消费咨询投诉公益性服务专用号码。

设立目的:
开通12363电话旨在畅通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投诉电话受理范围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投诉,涉及跨市场、跨行业类交叉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消费投诉。
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是中国保监会建立的统一维权服务专线,主要职责是接受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以及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对消费者的各类投诉举报快速联系、快速转办、快速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来电人,妥善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

2.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
12363是人行银监会投诉电话,是管银行业的。
12378是保监会的投诉电话,是管保险业的。

12363电话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使用的全国性金融消费咨询投诉公益性服务专用号码。
设立这个电话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只要你投诉的内容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和涉及跨市场、跨银行类交叉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投诉范围内,一般就能受理。
举报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有具体的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如具体的违法时间、违法行为、违法过程和结果等。

3. 12363和12378的区别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开通时间不同,投诉对象不同、意义不同。
1、开通时间不同
12363是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2014年09月11日在辽宁省开通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12378是保监会2012年4月26日开通的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热线。

2、投诉对象不同
12363投诉电话受理范围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投诉,涉及跨市场、跨行业类交叉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消费投诉。
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主要职责是接受银行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以及对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银行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对消费者的各类投诉举报快速联系、快速转办、快速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来电人,妥善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3、意义不同
开通12363电话旨在畅通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通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是保险监管部门畅通保险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加强改进监管的重要举措。保险监管部门将以开通投诉维权热线为契机,扎实推进消费者利益保护工作。

12363和12378的区别

4.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

12363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投诉电话,这个电话一打就通,12378是银监会认证的投诉电话很难很难难打通,即使打通了,你按键要投诉银行,也会立马给你挂掉。【摘要】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提问】
12363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投诉电话,这个电话一打就通,12378是银监会认证的投诉电话很难很难难打通,即使打通了,你按键要投诉银行,也会立马给你挂掉。【回答】
12363电话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使用的全国性金融消费咨询投诉公益性服务专用号码。开通12363电话,目的是方便金融消费者咨询金融知识,对金融消费纠纷进行投诉,以便职能部门及时有效处理,妥善化解矛盾,有利于畅通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回答】
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是中国保监会建立的统一维权服务专线,主要职责是接受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以及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回答】

5.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

12363是人行银监会投诉电话,是管银行业的。12378是保监会的投诉电话,是管保险业的。两者都是解决投诉问题的。

介绍:

12363,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2014年09月11日在辽宁省开通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
2014年0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将从2014年09月11日起在辽宁省正式开通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这是辽宁省开通的第一个跨银行、证券、保险等多金融领域的消费者投诉电话。
据人行沈阳分行介绍,开通12363电话旨在畅通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投诉电话受理范围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投诉,涉及跨市场、跨行业类交叉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消费投诉。
此外,社会公众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的,原则上应先向金融机构投诉,如金融机构不予受理或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处理,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12363电话投诉。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

6.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

个人如果投诉银行,银行不进行处理,可以进一步向上级部门反映。比如投诉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者银监局。现在各行各业竞争激烈,金融行业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很多银行都非常重视服务,对客户的投诉基本上都能给予很好的回复,但是银行回复客户是有一个期限的,在期限范围内,如果不回复,可以进一步向有关部门反映。【摘要】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合作老师周予,擅长生活领域,现在已从事人事管理行业3年,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12363这个号码是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投诉电话的号码,是
为全国性金融消费和投诉的咨询服务专用的号码,而12378这个号码原先是保监会的电
话的号码。【回答】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12363这个号码是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投诉电话的号码,是
为全国性金融消费和投诉的咨询服务专用的号码,而12378这个号码原先是保监会的电
话的号码。【回答】
投诉银行,迟迟不解决怎么办【提问】
个人如果投诉银行,银行不进行处理,可以进一步向上级部门反映。比如投诉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者银监局。现在各行各业竞争激烈,金融行业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很多银行都非常重视服务,对客户的投诉基本上都能给予很好的回复,但是银行回复客户是有一个期限的,在期限范围内,如果不回复,可以进一步向有关部门反映。【回答】
期限到底是多久,我1月25号投诉的,到现在一直都拖,着【提问】
亲,您好这个您可以去银行催促一下,我们这边是没有期限记载的,所以可能是一直托着实在不行就投诉【回答】
投诉,怎么投诉,【提问】
12345市民服务热线,【回答】
我打过,说让我打银监局的【提问】
我打的12378就是不给处理【提问】
银行联系过我两次,就是说,让我等着,不要再打投诉电话,然后就跟没事了一样,【提问】
亲,您好您态度强硬点让他给您一个准确的时间和说法,不然只能继续投诉 了,这是没有办法的【回答】

7.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12363是人行银监会投诉电话,是管银行业的。12378是保监会的投诉电话,是管保险业的。
12363电话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使用的全国性金融消费咨询投诉公益性服务专用号码。
设立这个电话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只要你投诉的内容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和涉及跨市场、跨银行类交叉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投诉范围内,一般就能受理。

投诉须知:
1、投诉者必须提供自已身份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到投诉窗口登记投诉。若4人以上集体投诉,则应推举1—3名代表,由代表持全体投诉人员集体签名的代表推荐书进行投诉。
2、劳动监察实行属地管理,即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县属用人单位和在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工作。因此投诉者应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属本县行政辖区内企业,按照管辖规定进行投诉。
3、投诉者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投诉。以书面形式投诉,投诉材料应将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经过、时间、地点、有关数据、相关人证物证等情况叙述清楚。以口头形式投诉,则应接受监察人员详细询问,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

8.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

你好,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12363这个号码是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投诉电话的号码,是为全国性金融消费和投诉的咨询服务专用的号码,而12378这个号码原先是保监会的电话的号码。【摘要】
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什么?【提问】
你好,12363和12378的区别是12363这个号码是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投诉电话的号码,是为全国性金融消费和投诉的咨询服务专用的号码,而12378这个号码原先是保监会的电话的号码。【回答】
你好,还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为你解决的吗[心]。【回答】
人品借款贷款有风险?【提问】
你好,人品钱包借钱不靠谱。任何借贷软件都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的,我建议你在生活中如果有贷款需求的话,最好前往正规银行进行贷款,这样才可以更好的降低损失,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对于这种小额贷款软件来说,一定要远离才可以避免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扩展资料:《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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