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吗

2024-04-30 16:12

1.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资产也叫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随基础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工具(derivative security)是在货币、债券、股票等传统金融工具的基础上衍化和派生的,以杠杆和信用交易为特征的金融工具。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扩展资料:
衍生金融常见工具
(1)期货合约。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2)期权合约。期权合约是指合同的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后即可获得的一种选择权合同。证券市场上推出的认股权证,属于看涨期权,认沽权证则属于看跌期权。
(3)远期合同。远期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值,由买方向卖方购买某一数量的标的项目的合同。
(4)互换合同。互换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未来某一期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量的合同。按合同标的项目不同,互换可以分为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商品互换、权益互换等。其中,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比较常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可转换债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衍生金融资产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吗

2.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资产也叫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随基础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工具(derivativesecurity)是在货币、债券、股票等传统金融工具的基础上衍化和派生的,以杠杆和信用交易为特征的金融工具。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扩展资料:
衍生金融常见工具
(1)期货合约。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2)期权合约。期权合约是指合同的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后即可获得的一种选择权合同。证券市场上推出的认股权证,属于看涨期权,认沽权证则属于看跌期权。
(3)远期合同。远期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值,由买方向卖方购买某一数量的标的项目的合同。
(4)互换合同。互换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在未来某一期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量的合同。按合同标的项目不同,互换可以分为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商品互换、权益互换等。其中,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比较常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可转换债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衍生金融资产

3. 什么可转换债券 ,混合工具 ,衍生工具 ,他们三个是什么关系? 可转换的除了债券还有其他的么?

可转换债券是混合工具的一种(其价格依赖与该企业债券和股票价格),所谓混合工具就是产品收益依赖于不止一种资产类别里的资产的金融合约。资产类别包括以下类别
1.自主收益产品:股票,分红掉期等
2.固定收益类产品:又分为资金利率产品如现金,国债,和信用产品如企业债,信贷掉期等
3.商品:各种商品,从铜矿铁矿天然气石油到五花肉咖啡果汁甚至人寿都有
衍生工具是一种工具类别,属于价格依附于另外一种金融合约,没有独立定价可能的金融工具。

混合资产里面工具很多,基本上都可转换比如黄金期票之类的。 他们三个是对产品的描述,’可转换债券‘是一个工具的具体名称,混合工具是这个工具的资产类别描述,衍生工具是这个工具的合约形式的描述,举例说明:比如说你买一辆车,是轿车呢?货车呢?还是面包车?(可转换债券大概是’轿跑车‘这样子吧),然后你这两车是用的汽油呢?柴油呢?还是氢气呢?(混合工具就是两种都用),而所谓的衍生产品就相当于汽车美容券,意外保险这样依附于汽车价值的合约。

什么可转换债券 ,混合工具 ,衍生工具 ,他们三个是什么关系? 可转换的除了债券还有其他的么?

4. 可转换债券带来了哪些特殊的会计问题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作为一项复合金融工具,其会计处理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最大的特点是在初始确认时需要对转换权进行分拆。除此之外,还可能由于转换权的结算是否与固定数量的普通股股票挂钩、债券是否包含赎回选择权或回售选择权、当事人是否行使选择权、转换价格的修改(特别向下修正条款)以及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等若干特殊事项而使其在会计处理上存在着特别之处。 

  一、转换权的结算是否与固定数量的普通股股票挂钩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复合金融工具,但这种“复合”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主合同的债权性与转换权的权益性之间的复合,因为其中的转换权虽然在分拆之后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作为权益来确认的,但也可能仍然确认为金融负债,具体的确认形式取决于转换权的结算是否与固定数量的普通股股票挂钩。《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七条规定:企业发行的、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金融工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在初始确认时确认为权益工具:①该金融工具是非衍生工具,且企业没有义务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②该金融工具是衍生工具,且企业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其中,所指权益工具不包括需要通过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所以,无论是非衍生工具还是衍生工具,在用于结算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为固定数量时,该金融工具(转换权)应当在初始确认时确认为权益工具,否则应当确认为金融负债。 

  [例1]A公司于2009年年初公开发行了面值为1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4%,一次还本付息,期限为3年,该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80万元,发行费用为60万元,取得冻结资金利息收入20万元。债券发行文件约定,债券购买人可选择自2011年年初至债券到期日之前转换为普通股股票,转换条件为本利和每100元转25股,每股面值1元。假设A公司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8%. 

  (1)发行日: 

  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10000000×0.794+10000000×4%×3×0.794=8892800(元) 

  注:0.794为8%的三年期复利现值系数。 

  转换权,即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10800000-8892800=1907200(元) 

  由于衍生工具须交付A公司固定数量的普通股股票进行结算,所以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 

  发行费用净额(扣除冻结资金利息收入)在两者之间按照其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负债成分分摊的金额=(600000-200000)×(8892800/10800000)=329362.96(元) 

  权益成分分摊的金额=(600000-200000)-329362.96=70637.04(元) 

  借:银行存款(10800000-600000+200000)1040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0000000-(8892800-329362.96)] 1436562.96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907200-70637.04) 1836562.96 

  (2) 2009年年底计息(假设不考虑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下同):A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费用。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存在着发行费用和冻结资金利息收入,所以需要计算实际利率,而不能简单地将市场利率作为实际利率。采用内插法计算出的实际利率为9.37%. 

  借:财务费用(8892800-329362.96)×9.37% 802394.05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10000000×4%)     400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02394.05 

  [例2]接例1,假如转换条件改为本利和每100元转换为在转换时与A公司普通股股票市场价格等值的股票。 

  (1)发行日:由于按照A公司普通股股票市场价格等值的股票进行转换,即转换权(衍生工具)用以结算的A公司股票是非固定数量的;所以,应该将分拆的转换权确认为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借:银行存款 1040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436562.96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000000 

     衍生工具——般票转换权       1836562.96 

  (2) 2009年年底:计息的会计处理同例1.但股票转换权的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与例1不同。 

  假如按照相关的期权估价模型计算的转换权的公允价值为1 600 000元,所对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衍生工具——股票转换权(1836562.96-1600000) 
                   23656296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36562.96 

  二、债券是否包含赎回选择权或回售选择权 

  赎回选择权是指债券发行人在一定时间和条件下可以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选择权是指债券持有人在指定日期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卖回给债券发行人。 

  对于包含赎回选择权或回售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言,在会计处理上需要考虑按照实际利率法计量利息费用时对摊销期限的确定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实施指南第6段指出:在使用实际利率法时,主体通常将实际利率计算中包括的所有费用、支付或收取的贴息、交易费用及其他溢价或折价,在金融工具的预计期限内摊销。然而,如果存在一个与费用、支付或收取贴息、交易费用及其他溢价或折价相关的更短的期间,则应采用此更短的期限摊销。可以看出,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了赎回选择权或回售选择权,那么企业有可能将债券发行日至预计的赎回日或回售日作为摊销期间。 

  [例3]接例1,假如债券发行文件约定:如果A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A公司可以在2011年年初按照1100万元的价格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时按2%的利率向债券购买入支付截至赎回日的利息补偿金。 

  (1)发行日:假如A公司估计本公司股票价格在未来期间很可能上涨,即赎回的可能性较大,那么在会计处理上应该将2009年年初至2011年年初作为摊销期间。 

  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10000000×0.857+10000000×(4%+2%)×2×0.857=9598400(元) 

  注:0.857为8%的二年期复利现值系数。 

  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10800000-9598400=1201600(元) 

  发行费用净额在两者之间按照其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负债成分分摊的金额=400000×(9598400/10800000)=355496.30(元) 

  权益成分分摊的金额=400000-355496.3=44503.70(元) 

  借:银行存款(10800000-600000+200000) 10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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