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证明文件怎么写?

2024-05-05 03:03

1. 投资人证明文件怎么写?

法律分析:
1、公司全称:2、公司住址:3、公司注册资本:4、公司股东 于 年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 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其使用期间能以该资金承担企业的民事责任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法律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第三十三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
第十二条 起草公文必须严肃认真,应当遵照以下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简洁、表述准确、文风清新。

投资人证明文件怎么写?

2. 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是怎样的

1、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投资人为内资企业的,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资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投资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
5、投资人为工会的,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
6、投资人为境外企业的,提交企业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经所在国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投资人为外籍自然人的,提交其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或长期居留证明。其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应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其中,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境外合伙人还应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境外住所证明。
一、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如何公证认证
公证和认证是二个不同的东西,如果投资人是法人或者公司的,应该在本国公证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类资信情况公证,办理后的公证书经其本国外交部门及中国外交部认证,如果是个人,就是证明护照真伪,身份是否属实,也可同样办理,护照公证并认证。
进行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主体是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公证机关或律师事务所。认证主体是我国驻该国使馆。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部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馆认证。若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则不需要提供我国使馆的认证文件。
身份证明是指投资者所持有的该国有关部门签发的具有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的文件。一般情况下,护照作为国际通行的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证明,在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
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应当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和认证原件,且公证和认证文件内容必须包括投资外方的股东、股比等情况。
1、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的,提交护照原件;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来华投资的,提交永久居住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3、台湾地区自然人来我省投资的,提交台胞证原件;
4、华侨来投资的,提交护照或定居国的居留证件原件。上述情况不需再办理公证和认证文件。
二、我国现行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制度
自197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批准第一批3家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我国吸收外资直接投资已经走过32个年头,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也跟随着不断地改革和完善。2006年以前,外国投资者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不需要相关公证认证手续可以直接使用,若为外文的内容只需附上对应的翻译件就可以直接作为登记材料使用。
1、公证认证法律依据。根据国际惯例以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证据材料,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再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对在台、港、澳形成的证据,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才能予以认可。
2、公证认证流程。公证认证实为两个程序,步骤上先公证后认证,且两道程序是有联系的。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种非诉讼活动。认证是对公证而言,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

3. 投资人不是实际投资人证明怎么写

摘要对于我国实际出资人,在进行相关处理过程当中,一定要了解双方是否有一定的履行义务责任,那么对于我国的实际出资人,他的说明应该如何进行填写?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实际出资人的说明如何写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对于我国实际出资人,在进行相关处理过程当中,一定要了解双方是否有一定的履行义务责任,那么对于我国的实际出资人,他的说明应该如何进行填写?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实际出资人的说明如何写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实际出资人的说明如何写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实际出资额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 元,乙方实际出资 元。
  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该出资在 年 月 日已全部到位。
  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甲方对公司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
  第四百六十四条 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
  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
  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
  甲乙双方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
  第八条 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
  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第四条 权利限制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七条 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隐名股东如何退出投资
  一般来说,投资早期类项目,投资人主要靠老股转让或被并购方式退出。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
  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
  三、公司法对隐名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实际出资人的说明如何写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公司在进行处理过程当中,可以根据实际合同效应来进行解决,也要了解我国的实际出资人的履行义务以及相关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投资人不是实际投资人证明怎么写

4. 投资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1.准备好开资金证明的资金,将资金打入企业基本户或一般户内.
2.如果开的是“时点”资金证明,资金入账后带着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到企业基本户或一般户的对公业务柜台,让银行柜台职员即时打印“时点”资金证明.
3.如果开的是“时段”资金证明,资金入账后隔天带着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到企业基本户或一般户的对公业务柜台,让银行柜台职员即时打印“时段”资金证明.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5. 投资人证明文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进行招商的时候,投资人想进行投资的,投资人需要对自己的资格进行证明。
1.投资人(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2.投资人(股东)为内资企业的,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资人(股东)为事业单位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4.投资人(股东)为社会团体的,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5.投资人(股东)为工会的,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投资人证明文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