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的作品目录

2024-05-02 12:37

1. 刑事证据的作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1996.3.17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1998.9.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1998.1.19)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节录)(1999.1.18修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节录)(2007.10.25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节录)(2010.2.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6.1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6.1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1999.9.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的法医能否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作出的医学鉴定作出伤情程度结论问题的批复(1999.10.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2000.2.2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将刑讯逼供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作为定案依据的通知(2001.1.2)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节录)(2004.2.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加强证据审查的若干意见(20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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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事证据的内容简介

《民事证据(注释版法规专辑)》主要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最高人民法院关厂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3. 民事证据的介绍

《民事证据》是由法律出版社于2010年7月1日出版的图书,该书作者是法律出版社出版中心。

民事证据的介绍

4. 民事的证据种类

民事证据的种类有:一、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表等记载或表达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作为定案证据的书证具有以下特征:其一,书证是以其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二,书证的特质载体一般是纸张,但也包括面板、金属、竹木、布料、塑料等;其三,书证的制作方法一般为手写,但也包括打印、雕刻、拼对等;其四,某些书证必须具备法定形式,如身份证、户口簿、承运单等;其五,书证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品,某些证据如果既能以其记载或表达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又能以其外部特征再现案件真实,该种证据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当事人向法院提供书证时,应当提交原件,如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为了便于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提交外文书证时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二、物证。一切物品均是客观存在的,都有自己的外形、重量、规格、特征等。因此,凡是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规格、损坏程度等标志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的物品及痕迹,即称为物证。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所有权有争议的物品,履行合同交付的规格、质量有争议的标的物或定作物,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公私财物及侵权用的工具、遗留的痕迹等等。三、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像或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形象或音响,或以电子计算贮存的数据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明材料。在诉讼中,常用的视听资料主要有录音带、录像带、电子胶卷、微型胶卷、传真资料、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电子计算机贮存的资料等等。视听资料可以分为录音资料、录像资料、电视监控资料、电子计算机贮存资料和运用其他技术设备获得的资料等类型。四、证人证言。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