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增后金融业怎样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2024-05-16 02:43

1. 改增后金融业怎样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含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按下列公式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金融行业税率为6%。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据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应纳税额的条款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纳税额

改增后金融业怎样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2. 计提的金融商品转让的销项税,缴纳增值税时怎么结转

财会「2016」22号: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但实际业务中,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是将本期发生的“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贷方数与“销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合计数,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应交增值税。所以建议通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到“未交增值税”,用“未交增值税”科目缴纳。

3. 金融商品转让如何缴纳增值税


金融商品转让如何缴纳增值税

4. 详解金融增值税新规: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四条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很多金融产品以前都是交营业税,是根据机构整个的营业额,乘以5%统一增税,现在改成增值税后,每一个业务都要收取,每个业务结构不一样,有进项、销项等,和以前的方法不一样,因此给金融业务带来的影响不一样。
一、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计算:以股票为例
(一)如何确定股票的买入价确定股票买入价时,是否扣除股票持有期间的股息?增值税目前没有固定,但是可以参考营业税的规定。《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规定,股票的买入价,按照购入价减去持有期间的股息红利的余额计算确定。
(二)如何计算转让股票的销售额假定A公司2015年4月购入一只股票,2016年5月转让。购入价是100元,持有期间取得股息5元,卖出价是120元,支付佣金和收付费2元。则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销售额=120-(100-5)=120-95=25
(三)如何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额=25/(1+6%)*6%=1.415
二、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计算:以债券为例
(一)如何确定债券的买入价    在确定债券买入价时,是否要扣除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0号,以下简称50号公告),明确规定,在确定购入价时,应扣除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但是根据营改增后的规定,不应自买入价中扣除利息。因为,在营业税时,持有期间的利息,在转让前,是不征税的。但是,营改增关于贷款服务的税目注释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也就是债券持有期间,只要取得利息,就应该缴纳增值税,因此,在转让债券时,不应再自购入价中,扣除持有期间的利息,不然就重复征税了。当然,没有征收过营业税的利息,应该自购入价中扣减。
(二)如何计算转让债券的销售额A公司2017年8月转让债券收入100,该债券是2015年9月购入的,购入价是60元,2016年1月取得利息5元,利息收入没有缴纳营业税,2017年1月取得利息6元,缴纳了增值税。A 公司2016年金融商品转让亏损15元,2017年8月之前,当年转让金融商品亏损15元。则转让债券的销售额是:销售额=100-(60-5)-15=100-55-15=30
(三)如何计算销项税额30/(1+6%)*6%=1.7

5. 出售可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增值税怎么算


出售可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增值税怎么算

6. 请问案例分析里面,怎么计算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020年初级实务: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差额征税)

7. 计提增值税怎么计提 营改增后怎么计提应收利息并核销

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金融业大军被囊括其中,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与以往5%的营业税率相比,增值税税率为6%。包括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手续费佣金在内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费收入以及金融商品转让等金融服务业主要收入都将适用这个税率。虽然财政部表示,今年减税的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然而仅对于银行业来讲,因整体征收税基的范围扩大,影响较为偏空。

对银行业来说,贷款利息支出不可进项抵扣,导致贷款服务利息收入实际上相当于全额征税。同时以往免税范围缩小,买入返售业务、银行间线下拆借业务面临增值税征收,一年期以上的同业拆借收入可能被调出免征范围。银行同业业务或将因此缩小这两者的投资。另外,仅国债和地方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性金融债利息收入被纳入缴费范围,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管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等金融产品转让价差收益也将按6%征收增值税。
“税率从5%提高到6%,实际可比税率为5.66%,税负持平或降低,取决于进项税额是否能达到销售额的0.66%。”国泰君安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任泽平表示,“银行、证券、保险的人力成本占比较高,尤其银行的系统软件以自主开发为主,减少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而“营改增”后,金融保险业可以通过更多地外购而非自主开发,加强增值税管理以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提高,降低税负。”
由于增值税法规对不良贷款提供了优惠政策,银行贷款利息收入在缴纳增值税时可扣除90天以上的应收未收利息,因此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也将相应减少。同时由于固定资产近项抵扣范围扩大,对金融机构来讲,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包括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同产都可以分两年按比例进行进项抵扣,减少增值税税负。
由于银行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不多,利润来源仍然主要依靠贷款业务,因此广发证券最新研报预计,营改增后部分银行整体税负水平可能会上升。“以公布年报的十家银行为例,静态测算结果显示营改增后整体税负有升有降,平均引起净利润变动幅度在1%以内。”
为了减少重复增税,降低整体税负,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仅针对增值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75%,地方25%)。文件规定,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广发证券最新报告计算,若依据四大国有银行与部分股份行等10家主要银行2015年年报来计算,营改增后相比于以往缴纳的营业税,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缴税额平均上升约27.5%。货币兑换、账户管理、信用卡、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资金结算与清算、金融支付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与佣金等平均缴税额平均上升2.8%。投资业务缴税额平均亦将上升2.8%左右。

“营改增后,受影响较大的是银行持有到期账户的利率债配置,其中的政策金融债利息收入面临税率上的调整,而税收成本的增加需要一定的名义利率溢价补偿”兴业证券最新研报显示:“现在金融业实际营业税税率为5.5%,如果以往金融债利息收入缴纳了营业税,税收由5.5%上调到6%,税收成本对应的名义利率溢价补偿约2-3个bp,较为有限。若以往这部分利息收入并未缴税,那么税率从0%调整至6%,增加的税收成本对应的名义利率溢价补偿较高,约在26-30bp。”

政策性金融债及其他金融债利息收入需缴纳增值税,这将扩大国债与政策性金融债及国债与信用债之间的利差。兴业证券预计,对于银行持有到期配置而言,营改增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国债的税收优势,不同机构也会根据自身情况对利率债配置做出相应的调整。
同时,所有债券价差收入均缴纳增值税,营改增也会提升提高银行自营业务中债券交易的成本。根据政策规定“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即年内债券交易损失可与利得相抵,不同品种金融商品损失与利得也可相抵,影响较为复杂。
但重要的是,卖方就其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转让收益缴纳增值税,但交易对手方却没有相应的进项税额可抵扣,法规中特别指出,金融商品交易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后银行应进行税收筹划
广发证券分析师沐华和屈俊在报告中表示,针对营改增后部分银行可能出现的赋税上升,银行应该积极进行税收筹划进行合理避税,具体措施包括从销项端和进项端进行税负转嫁;拆分出不征收、免征收增值税的业务,从而合理降低税负;以及将不能进项抵扣的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
他们建议,首先应该区分客户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后不能进项抵扣,所以税负较难转嫁;而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获得进项抵扣,在原来同等收费价格下,客户的税费降低了,所以可以与之沟通协商,将原约定的含税价改成不含税价,或者提高价格。此外,不同行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同,进项税额抵扣的程度也就不同,可以通过增加对高税率行业企业的服务,转嫁部分高额税负,降低相关成本。
“同时需要密切关注同行价格动向。”他们表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但是是连同收入一起向购货方收取,想增加收入,增值税就会连同增长,却不能让购货方觉得价格增加得突兀而损失客源,所以应根据不同业务中买卖双方的强弱地位、市场竞争情况及价格透明度等因素,综合评估转嫁的可接受程度,在保护原有市场份额的前提下,适时调整价格策略和信用政策。”
报告并建议,银行应该进行业务拆分与业务外包,拆分出不征收、免征收增值税的业务,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业务,合理降低税负。因为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而且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营改增仍需要明确的问题
业界看来,目前营改增全面在金融业的推进仍存在一些需要明确的地方。比如如何界定与贷款相关的直接金融服务,这将直接影响到服务定价和相关进项税抵扣。同时对于银行托管业务来讲,如果投资者持有银行理财产品或证券化产品,纳税人应改为投资人还是银行等。
另外,目前大多数增值税税制国家都存在的普遍问题是金融企业如何计算抵扣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个问题的出现是由于金融服务企业通常有应税服务、免税服务以及零税率服务,而且很难划分各项服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中国尽管目前的增值税法规对金融服务是普遍征税,但是大多数金融企业仍有免税服务,如银行间同业拆借免征增值税。
毕马威相关报告显示,根据相关的增值税政策,对于无法划分不可抵扣/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收入比例计算进项税转出。但是,采购固定资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除外,即使这些资产仅部分用于应税目的,仍然可以全部抵扣。
“在另一方面,许多银行的同业往来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较大,加之同业往来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极少,采用按收入比例计算抵扣的方法可能不甚公平。比照国际经验的话,也许金融企业未来可以考虑是申请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分摊进项税额。”报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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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金融商品转让计提增值税如何做分录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例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买入国债,买入价为106万元。2017年5月将其卖出,卖出价为127.20万元。该国债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解析:
不含税销售额=(127.2-106)/(1+6%)=20万元
应纳税额=20*6%=1.2万元
会计分录为:
出售国债时
借:银行存款
127.20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国债
106
投资收益
20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2
贷:银行存款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