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口核销不了的企业幺

2024-05-09 15:57

1. 有出口核销不了的企业幺

您好,您是备案不全吗?还是其他什么情况。
申请材料: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出口单位申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息登记表;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统一为A4规格)
办理流程:
1、出口单位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提供以上材料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手续;
2、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摘要】
有出口核销不了的企业幺【提问】
您好,您是备案不全吗?还是其他什么情况。
申请材料: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出口单位申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息登记表;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统一为A4规格)
办理流程:
1、出口单位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提供以上材料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手续;
2、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回答】

有出口核销不了的企业幺

2. 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可是核销单不见了,怎么办?

(1)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的,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费用由遗失核销单的单位负担),并作如下处理:A.对于空白核销单,予以注销;B.对于已经报关出口未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核销单,先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并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C.对于已经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后的核销单原则上不予补办,特殊情况下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2)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  (3)出口单位遗失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当先向外汇局提出申请补办。外汇局核实同意后,可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后,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批准件,银行凭该批准件为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并在补办的出收汇核销专用联上注明“补办”字样。  出口单位有下列行为的,由外汇局给以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从领单之日起4个月内未向外汇局送交核销单存根的;  (2)未经外汇局批准,即期出口项下,超过报关日180天内未收汇或者收汇后30天内未核销的;远期出口项下,超过在外汇局备案的预计收款日收汇或者收汇后30天内未核销的;  (3)出口收汇核销差额超过成交总价10%且无正当理由的;  (4)遗失核销单后,自遗失之日起15天内未向外汇局挂失的;  (5)未用的核销单,自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未退回外汇局注销的;  (6)多次丢失核销单、情节严重的;  (7)因关、停、并、转不再经营出口业务,未按时将全部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