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 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

2024-05-12 23:12

1. 新三板 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

1、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财务没有瓜葛,没有股权激励方式中给公司带来的成本控制的压力。
2、员工因股权激励所得被视作因努力工作而获得的薪酬,因此按照个人所得税标准缴纳税务;员工持股计划所得被视做员工个人出资购买股票,与公司绑定利益而获得的收益,按照现有政策,股票买卖是无需纳税的。
所以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员工持股计划是避税的。另外一点没有了经营绩效的限制性条款,对计划实施难度是一个极大的降低;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大多数都是因为过往做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业绩限制没有成功。

新三板 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

2.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定

法律分析:每年度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最近12个月公司应付员工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且数额不得高于其现金薪酬总额的30%。员工用于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得高于其家庭金融资产的1/3。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如实向公司说明其家庭金融资产情况,公司应当向员工充分揭示风险并根据员工资产情况核定其应获股份权益的具体数额上限。法律依据:《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员工通过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应当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行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员工提前退出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的股份权益应当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予以处置。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公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资产管理机构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严厉禁止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3. 新三板的股东中不能有职工持股会吗

大部分新三板公司都有面向本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安排,大多数以成立有限合伙的方式进行操作。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便利的途径,在2015年11月24日股转系统发布的有关新三板企业定向发行的问答中被禁止。原因据猜测是防止股份代持等违规行为。这样一项规定,使得原本计划采用老办法进行员工股权激励的新三板企业犯了难,员工股权激励难道以后都不能做了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员工股权激励还是要做的,但是要换一种形式。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新思路,股转系统已经给出了,那就是用原来放在有限合伙的钱来认购新发起的基金份额或资管计划,再由这些经过备案和核准的基金或资管计划认购新三板公司的股票。

玩法

要说走基金通道设立持股平台认购公司发行股份需要怎么办,一般分三步走,(下文中拟进行员工激励的新三板企业称为标的企业):

第一步: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一支契约型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基金的投向。为了确保这支新基金的投向是标的企业,双方可以在第一步的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该支基金的投资方面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步:基金管理公司与标的企业员工签署基金认购合同。基金管理公司完成基金募集,到证券业协会备案。

第三步:基金管理公司用完成备案的该支基金投资标的企业,认购标的企业发行的股票。

关注点

1、新三板企业借道基金进行员工持股应采取契约型基金的方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1、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2、实缴出资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当中规定了法人机构与合伙企业,而对当下使用频次最多的契约型基金的规模没有特别要求,因此契约型基金参与新三板企业的增发,只要满足基金管理人在证券业协会备案,且基金本身也完成备案,即可成为新三板的合格投资者。所以今后新三板企业借道基金进行员工持股可以大量采取契约型基金的方式,便于操作。

2、契约型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有限合伙OR个人?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作为单位而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作为自然人的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并且,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因此如果是采取个人认购的方式,在员工个人资产不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会出现代持,需要标的企业内部沟通协商清楚,找到愿意让对方代持的人,避免以后的纠纷。最终基金赎回后收益是按照认购份额不同打到认购方的账户,约定清楚代持方防止最后的利益纠纷。这一方式的优点是个人收益不用申报缴税。缺点是认购的份额在基金赎回前不能转让,也不利于企业统一管理。如果是采取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认购基金份额的方式,需要满足有限合伙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若标的企业内部员工认购资金未达到1000万元的标准,则只能由个人进行基金认购。这一方式的优点是有限合伙的份额可以进行转让,且便于企业统一管理。

缺点是基金收益最终归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平台对合伙人的收益有代扣代缴义务,这部分税负不能避免。

新三板的股东中不能有职工持股会吗

4. 新三板 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区别

1、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财务没有瓜葛,没有股权激励方式中给公司带来的成本控制的压力。
2、员工因股权激励所得被视作因努力工作而获得的薪酬,因此按照个人所得税标准缴纳税务;员工持股计划所得被视做员工个人出资购买股票,与公司绑定利益而获得的收益,按照现有政策,股票买卖是无需纳税的。
所以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员工持股计划是避税的。另外一点没有了经营绩效的限制性条款,对计划实施难度是一个极大的降低;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大多数都是因为过往做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业绩限制没有成功。

5. 新三板上市对持股员工有什么好处?

公司股份在新三板挂牌后,为挂牌公司股东提供了退出机制,股东可以通过股份转让系统将股份卖出套取现金。例如: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参与创业的一位股东需要用一笔钱来改善家人的生活,他就以15倍的市盈率卖出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套取现金300万元,享受艰苦创业后的成果。
       以上内容选自中银律师事务所,胡礼新律师的《透视新三板,把握新机遇》

新三板上市对持股员工有什么好处?

6. 哪个上市公司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

1、在非上市公司中应用更为普遍,事实上,ESOP在那些规模较小(雇员人数在500 名以下)并且非公众持股的公司中却更为普遍。据有关统计资料,在美国各种员工持股的公司中,在各种员工持股的公司中,90%为未上市的私营公司,在这些公司员工持有20~40%的公司股票,而在上市公司中,员工持有5~15%的公司股票。

    2、所有为股份激励生产者和增进劳资合作而设计的持股计划必须包括尽可能多的雇员,而不应存在对某一部分雇员的歧视。然而调查表明,美国ESOP的平均雇员覆盖面为68%。

    3、一项调查表明,有70%的公司将ESOP部分地作为养老金的替代品。

    4、大多数公司,尤其是非上市公司是不允许ESOP的参与者根据分配给他们的股份行使投票权的。在信息沟通方面,一项调查表明,有44%的雇主拒绝向雇员披露超出一般公司(不实施ESOP的公司)披露程度的信息,即使在那些雇员持有超过50%股份的公司里,也有43%的管理层不向雇员股东公开财务信息。

7. 三大报谈员工持股计划 哪些股值得买

员工持股!!!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1、从利益上来说,员工持股本来的意思是在公司股票还是原始股的时候,股市低价发售给员工,在公司上市后,股价上升,大家都得利的共赢局面;现在的员工持股计划是,发动员工从股市上购买现在的流通股票,价格自然是市场价格,市场波动大、风险大、特别是前些时候股价大涨,很多股票看起来价格不高,实际上经过公司配股分红,股价水分已经很大了,现在买入并不是员工进入持股的最好时机。
    2、利益分配,人都是贪心的,有钱人的贪心比普通人更大,如果现在是增持股票的好机会,他们会发动员工持股吗?不会,他们绝对会自己买入股票,然后发布增持消息,他们现在的行为完全是不看好股票后面趋势,可是为了公司利益,又不能不对自己公司负责,同时还不想损失自己的利益,所以才想出员工持股的办法。
      总的来说,员工持股给外界一个公司齐心合力的表象,又把员工哄的开心,自己又不用出钱增持股票,不用自己冒风险,以后股价涨了,员工对公司更有凝聚力,自己也披上了一层爱护员工的外衣,如果跌了,谁倒霉算谁,他早赚翻了,谁爱骂骂去。

三大报谈员工持股计划 哪些股值得买

8. 公司上市员工股权分配

IPO前对管理层持股比例没有规定,股票总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按照PE价格或低于PE价格入股,具体如下:一、关于管理层持股比例IPO前对管理层持股比例没有什么规定,一般是直接或间接持股,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做不了,有的话申报前要清理或者行权完毕。民营公司上市,给管理层的股权比例从0%到10%多都有。1、管理层持股比例跟行业高度相关:对于人的需求越大的行业,持股比例会越高,看到管理层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大部分是和技术有关的公司。2、另外管理层持股比例和老板的性格高度相关:有的公司比如爱施德,股权授予范围叫一个广,比例也很不错,而有的公司一股都没有做。3、据我观察,绝大部分拟IPO民营公司的管理层持股比例在2%-10%之间。二、股份数量上市公司作股权激励的标的股份数量是有规定的。三、入股价格如果是基于准备IPO做管理层持股,入股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可以作如下划分:1、和PE入股价格相同:如果有PE入股,在该时点,我们大致可以把PE的入股价格看作是公允价格。管理层持股如果是按照PE的价格入股,那么大致可以看作没有占便宜也没有吃太大亏,好处是节省了很多解释工作,坏处是入股价格高——有时候甚至对于管理层没有吸引力,不可操作。2、低于PE入股价格:当管理层持股和PE入股价格时点相近,又比PE入股价格低的话,那么处理上略有点麻烦,对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而言,一般要做“股份支付”处理,形成一笔仅仅存在于账面,不影响现金流量不影响税费,但公司账面利润的影响可能为公司满足上市条件的影响。对于创业板来说,目前应该还没有要求作股份支付处理。没有学习最近的窗口指导文件,不知道是不是更新了规定。入股价格较低时又一般有两种做法:1、按照1元/每股入股。2、按照每股净资产入股。前者不管是增资还是转让,大致可以看成最优惠的情况,但现在操作起来越来越少——在转让时可能会被税务局强制调整视为按每股净资产作价,作个税的征缴;另外解释股权转让公允性比较难。按照每股净资产入股,如果比PE入股时点早6个月以上,可以解释为当期公允价格,避免股份支付之类的问题。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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