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是暂停上市还是终止上市呢!?

2024-04-28 06:18

1. 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是暂停上市还是终止上市呢!?

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证券交易所应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可以在停牌后五个工作日作出暂停上市的决定,并不是终止上市。
根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五条 上市公司第三年度连续亏损的,自公布第三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如公司未公布年度报告,则自《证券法》规定的年度报告披露最后期限到期之日起),证券交易所应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五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作出决定。证券交易所作出暂停上市决定的,应当通知该公司并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扩展资料: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暂停上市的公司在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的,或者其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其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证券交易所自该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暂停股票特别转让服务。
第十八条 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决定其股票终止上市:
(一)公司决定不提出宽限期申请的;
(二)自暂停上市之日起45日内未提出宽限期申请的或申请宽限期未获证券交易所批准的;
(三)第十七条所述公司至宽限期截止日未公布年度报告的;
(四)申请恢复上市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

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是暂停上市还是终止上市呢!?

2. 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是暂停上市还是终止上市呢!?

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证券交易所应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可以在停牌后五个工作日作出暂停上市的决定,并不是终止上市。
根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五条上市公司第三年度连续亏损的,自公布第三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如公司未公布年度报告,则自《证券法》规定的年度报告披露最后期限到期之日起),证券交易所应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五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作出决定。证券交易所作出暂停上市决定的,应当通知该公司并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扩展资料: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暂停上市的公司在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的,或者其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其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证券交易所自该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暂停股票特别转让服务。
第十八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决定其股票终止上市:
(一)公司决定不提出宽限期申请的;
(二)自暂停上市之日起45日内未提出宽限期申请的或申请宽限期未获证券交易所批准的;
(三)第十七条所述公司至宽限期截止日未公布年度报告的;
(四)申请恢复上市未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

3.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

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证监发〔2001〕25号各上市公司:目前已在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办法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公司应当在2001年4月30日前公布2000年年度报告,未在此期限内公布2000年年度报告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终止该公司上市。二、公司2000年度盈利的,在年度报告公布后,可以按照《办法》第三章的规定申请恢复上市,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按《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程序恢复上市;未获核准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自未获核准之日起6个月的宽限期。公司年度报告公布之日起45天内未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中国证监会终止其上市。三、公司2000年度亏损,或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在年度报告公布后45天内,可以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程序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从公布年报之日起6个月的宽限期;公司决定不提出宽限期申请的,或在45天内证券交易所未接到公司提出的宽限期申请的,按照《办法》第四章的规定终止上市。四、对上述第二、三条中经批准给予宽限期的公司,其2001年中期报告必须审计。中期盈利的,比照《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再获得自中期报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的宽限期;中期亏损的,按照《办法》第四章的规定终止上市。再次获得宽限期的公司,2001年度盈利的,可以按照《办法》第三章的规定申请恢复上市,2001年度亏损或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按照《办法》第四章的规定终止上市。有关恢复上市、终止上市的其他程序,依照《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证 监 会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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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市公司连续几年亏损会被退市?


5. 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一定退市吗

三年亏损不一定退市,一般上市公司的股票已经被标注为st股,如果连续亏损三年是一定会退市的;如果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连续亏损的第二年会变成st股,接着就会变成*st股,如果继续亏损就会退市。一般股票需要退市处理时都会进行公告,这时退市的股票会进入整理期,在整理期股票是可以正常交易的,而且很多投资者在整理期大笔的买入,希望这只股票可以重新上市,不过面临风险还是比较大的。一只股票退市后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这就是大家俗称的三板市场。不过需要股民到证券营业部办理托管手续到三板市场交易退市的股票就可以。在股票退市的整理期,股民卖出的数量一般比较多,这时会出现连续跌停的局面,卖出会有一定的困难。不过退市的股票也有可能出现上涨的情况,需要大家理性对待股票的退市。拓展资料普通股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现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进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优先股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后配股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1)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3)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垃圾股经营亏损或违规的公司的股票。绩优股公司经营很好,业绩很好,每股收益0.8元以上,市盈率10-15倍以内。蓝筹股股票市场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

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一定退市吗

6. 创业板上市公司因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其股票何时会被暂停上市?


7. 上市公司连续几年亏损会被退市?

三年。
上交所和深交所对于退市的制度,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数(亏损),或连续三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五条 
上市公司第三年度连续亏损的,自公布第三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如公司未公布年度报告,则自《证券法》规定的年度报告披露最后期限到期之日起),证券交易所应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五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作出决定。

上市公司连续几年亏损会被退市?

8. 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两年是否摘牌

一、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两年不会被摘牌,但是会有退市警告,交易所会对公司股票进行ST处理。二、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1、交易所可以自其公布第三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其实施停牌,做出是否暂停上市决定。2、公司暂停上市后45日内允许其申请为期一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盈利的,公司在公布年报后将被允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3、该公司如没有提出宽限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抑或宽限期内未公布年报和恢复上市申请未获批准的,将被终止上市。拓展资料: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2.根据我国《证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素质、较大的规模、股权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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