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是什么?

2024-05-08 01:18

1. 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是什么?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在公司的概念中,一般包括4个要素:
  1、依法设立 公司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要得到国家的承认,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以营利为目的 股东出资组建公司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营利性则成为公司的重要要素,并以此区别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法人、以行政管理为目的的国家机关以及非商事性公司。以从事行政管理为目的和主要活动内容的公司不应称为公司,因它不是严格意义的公司。
  3、独立的法人 公司须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 国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的条件。
  在市场经济中,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公司有以下优点: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是市场机制在社会经济的运行中占统治地位、社会资源的配置主要由市场机制进行调节的经济。市场经济要求平等的市场主体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从市场取得和向市场提供商品,促进整个市场合理流动,实现结构架置优化、资源合理配置。市场经济的要求决定了市场主体必须拥有明晰界定的财产权,而且必须是独立的、平等的。法人制度以其独特的性质使法人在市场经济中充当了主要的角色。公司作为法人的一种形态,其特质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必然市公司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并且,由于公司自身的优点,使其成为最典型的企业法人而在市场经济的主体中居于重要地位。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公司的优点显然表现在:
  1、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决定了对公司投资的股东既可满足投资者谋求利益的需求,又可使其承担的风险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增加其投资的积极性。
  2.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在社会上广泛集资,便于兴办大型企业。
  3.公司实行彻底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形式使公司的资本、经营运作趋于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5.公司形态完全脱离个人色彩,是资本的永久性联合,股东的个人生存安危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之,公司存续时间长稳定性高。 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就是说, 国《公司法》只规定了两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于 国此条法律规定的理解,存有完全相左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 国公司法不认可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等其他的公司形态;不能创设其他公司形式。另一种欢点则认为,该条并不禁止适用除公司法之外的法律而创设其他形式的公司。 国《公司法》第2条对公司进行分类,是根据组建公司的特征并配合社会经济需要而做出的。但并未排除其他公司形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因之, 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可采。
  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除上述《公司法》第2条所规定的分类外,常见的分类方法还有以下几种: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而划分;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根据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而划分;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而划分;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而划分等七种较为常见的分类方法。

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是什么?

2. 公司法基本特征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特征:(1)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规定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公司的组织机构以及公司组织的变更、消灭的条件和程序;(2)公司法是一种行为法,规定公司的行为活动;(3)公司法是一种以强制性规范为主的法律;(4)公司法是成文法。现行版本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3. 公司法的特征

公司法的特征如下:1、公司法是主体法和行为法的结合。即公司法虽然是一种主体法或组织法,但同时也具有商业活动法的特点和内容。所谓商业活动法,是指直接调整具体的商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也就是说公司法不仅规定了公司的设立、变更、组织机构等内部关系,也会规定公司的某些直接的经营活动或商业活动;2、公司法是强制法和人依法的结合。即公司法首先是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同时,在公司法的许多条款中,又有任意性的规范;3、公司法表现为成文法。在全世界范围内,无论是有成文法 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有判例法传统的英美法系国家,公司法的形式都表现为成文法;4、公司法具有一定的国际性。因为公司法属于商法的一部分,而商法是最具有国际性的法律规范,所以公司法必然的会体现出一些国际性特点。比如我国公司法第十一章,用一章的内容专章规范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等法律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公司法的特征

4. 公司法的特征

公司法特征:
一、降低注册资本,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同时允许注册资本较高的公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
二、出资方式多样化: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外,“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因此,按此法律规定,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并且规定只要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其他的出资形式可以高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三、增强公司自治。公司自治的手段是公司章程自治。新《公司法》允许公司及其股东对公司章程作出个性化设计。
例如,第13条允许公司章程自由选择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第16条对于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授权章程自由规定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也可以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扩展资料:

法律修订:
1、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3、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4、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5、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6、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5.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简述

一、公司法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二、公司法特征:
 
 1、降低注册资本,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同时允许注册资本较高的公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
 
 2、出资方式多样化: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外,“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因此,按此法律规定,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并且规定只要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其他的出资形式可以高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3、增强公司自治。公司自治的手段是公司章程自治。新《公司法》允许公司及其股东对公司章程作出个性化设计。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简述

6. 公司法的特征

【法律分析】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内部、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是,一、公司法规范的对象是公司企业。二、公司法是组织法,同时兼具活动法的特性。公司法调整对象的特性决定的公司法首先是组织法,但也正因为如此,公司法又同时具有活动法的特点。三、公司的一切活动,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利润的分配、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都必须严格依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章程不能改变公司法律规范。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时,将依公司法规定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7. 公司法的特征有哪些?

公司法的性质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是指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的特征有哪些?

8. 公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法律特征如下:
公司有日常经营管理权
公司的经营管理一般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股东大多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应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合同当事人享受合同规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债务一般不负清偿责任。因此,公司与组成公司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上也是相分离的,是两种不同的法律主体。
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当公司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公司应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诉讼权利。他人也只能对公司起诉。
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
公司的财产来自股东的投资,但是一旦股东将投资的财产移交给公司,在法律上这些财产归公司所有,而股东则丧失了直接支配、使用这些财产的权利。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在法律上是相分离的。
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
由于公司与股东是分离的,所以股东的死亡、退出、破产原则上不影响公司的存续,公司可以独立存在,因此,公司被认为可以永久续存。
拓展资料公司分类:1、无限责任公司(Un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这种公司与合伙类似,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2、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人数较少,不发行股票,股份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点有:股东人数一般有限制;不得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股份一般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情况及账目一般不需公开。3、两合公司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与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所组成的公司。这种公司为大陆法国家所有。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分成相等的股份,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的公司。这种公司的主要特点是:公司的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根据所持股份的比例对公司享有权利;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任何人均可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票一般可以随意转让;公司的的经营管理一般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股东一般不参与管理;公司必须将财务账目及年度报告各政府主管机关、股东及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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