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概述

2024-05-05 08:18

1.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概述

股权分置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上市流通,国有上市公司在确保国有资本控制权的前提下,如何利用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这种新型融资工具再融资,尤其是行权二次权益融资,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问题。本文以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行权为切入点,分析影响其行权因素,进而提出在保证国有资产控制权的前提下选择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行权的权益融资建议,以提高融资效率。附认股权证公司债与我们所熟悉的普通可转债都属于混合型证券(hybrid securities),它们介于股票与债券之间,是股票与债券以一定的方式结合的融资工具,兼具债券和股票融资特性。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概述

2.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介绍

从概念上说,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属于附认股权证公司债(Bond with Warrants,or Warrant Bond)的范围。附认股权证公司债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也就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

3.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不同之处

 我国即将面市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与较公司债的存续期要短,因此,认股权证处于价内的机会较普通可转债的权证部分要低,时间价值占认股权证价值的比重会更大。为了避免平白丧失时间价值,发行初期投资者可能不愿执行认购权利,在缺乏赎回条款约束的情况下,认股权执行的弹性可能加大,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公司债部分则隐含了较大的市场风险。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不同之处

4. 可分离可转债的介绍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它与普通可转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与期权可分离交易。

5.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介绍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一种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可分离为纯债和认股权证两部分,赋予了上市公司一次发行两次融资的机会。分离交易可转债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它与普通可转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与期权可分离交易。2006年末出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将分离交易可转债列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并对其发行条件、发行程序、条款设定等方面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介绍

6.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策略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投资者可以在一级市场上通过网下申购(针对机构投资者)和网上申购分离交易可转债;二是,投资者可事前在二级市场上购入股票从而获得公司所给予的相应配债,并按期进行申购。投资者在一级市场上进行申购的方式和新股发行一样,分离交易可转债在申购前会通过上证报等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发行公告》,《发行公告》中明确记载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时间和申购代码等发行要素。投资者在获得这些信息以后,可以根据发行价格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购,其申购的方式与申购新股基本相同。一般来说分离交易可转债申购价格为100元/张,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每手可获10张分离交易可转债,支付金额为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设有上限,超出的部分为无效申购。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一般申购资金冻结的时间为4个交易日。 马钢股份(600808)---公司董事会2006年11月7日公告:公司本次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拟发行550,000万元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张,发行数量为550万手(5,500万张),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1.40%-2.00%。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到期日为2011年11月13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1年11月13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每张马钢股份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认购人可以同时获得发行人派发的23份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为1:1,即每1份认股权证代表1股发行人发行的A股股票的认购权利,每张权证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40元/股。对马钢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价值分析,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进行综合考虑。假设一个投资者有10万元资金,那么可以认购100个号码的马钢股份分离交易可转债,按网上发售中签率9.15448501%计算,可购得至少90张马钢分离交易可转债,同时也可获得发行人派发的2070份认股权证。并且我们假设投资者在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当日就进行抛售操作,则根据06马钢债(126001)上市首日开盘价83元抛售,投资者可获得7470元收益,同时以马钢认股权证(580010)上市首日开盘价1.133元抛售,可获得2345.31元,与9000元成本轧差后不计手续费支出可获利815.31元。以上假设实际上可以说是投资者投资马钢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保底收益。而从马钢债和马钢认股权证上市后的表现来看,截至2007年1月29日,两者分别上涨了3.2%和140%。此外,若投资者是公司原股东,则还可获得正股股价在二级市场上涨所带来的超额投资收益。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10日的收盘价3.32元为基准,以公司股票价格最高达到的6.5元计算,投资者正股的阶段收益率高达95.78%。

7. 分离交易可转债与普通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分离交易可转债与普通可转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与期权可分离交易。传统的可转债兼有债性和股性,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特点就是实现了债性和股性的分离,其流动性比普通可转债更强。也就是说,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者在行使了认股权利后,其债权依然存在,仍可持有到期归还本金并获得利息;而普通可转债的投资者一旦行使了认股权利,则其债权就不复存在了。
其次,分离可转债不设重设和赎回条款,避免了普通可转债发行人往往不是通过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而是以不断向下修正转股价或强制赎回方式促成转股的发生。
再次,普通可转债中的认股权一般是与债券同步到期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则不同。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发行后,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分别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和权证市场交易,债券到期偿还本金和支付约定的利息;认股权证可以出售,也可以到期行权.
最后,与普通的可转债相比,其向市场传递的信息也有很大不同。由于我国可转债的条款设计使其更近似于股权融资,使得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传递的市场信息混淆,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对公司还本付息存在刚性压力,传递的债券融资信息更为明显。

分离交易可转债与普通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8.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与普通可转换债券有什么区别?

从概念上说,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属于附认股权证公司债(Bond with Warrants,or Warrant Bond)的范围。附认股权证公司债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也就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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