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称多县大学生今年有什么补助?

2024-05-07 21:05

1. 青海省称多县大学生今年有什么补助?

生活补贴,就业补贴,创业补贴,奖学金补贴
资助条件及对象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全日制在校普招生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品行瑞正。3、意志坚强、不怕吃苦、勤俭节约、热爱劳动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5、学习刻苦,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较为突出,无违纪现象资金来源财政拔付的生均每月11.00元(10个月/年)特困补助集中使用。补助办法1、根据学生书面申请,经了解,调查核实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特困生,由本人如实填写《青海大学特困生档案卡》,出具有关单位证明报校学生工作处备案。2、特困补助每年十月中旬评定。对拟补助特困生,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填写《青海大学特困生补助审批表》,由所在班级(班长和班主任)、院系签署意见后报校学生工作处,经审定,对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五天,若无异议报主管校长批准。3、特困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因特殊原因申请补助者,如情况属实,学校视情给予一定金额的临时困难补助。4、特困生补助(不含临时困难补助)每年补助一次,补助金额为1000元,逐月发放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停发或退回补助金1、违反校规受到纪律处分2、抽烟、喝酒、有浪费行为;3、困难补助金用于宴请。



青海省称多县大学生今年有什么补助?

2. 青岛大学生就业补贴

只了解到青岛胶州市就业生活补贴
 补贴范围和条件
(一)国内高校毕业生
1.2018年6月11日(含)以后首次来胶就业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申请补贴时须取得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初次申请补贴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用人单位为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留学回国毕业生
1.2018年6月11日(含)以后首次来胶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初次申请补贴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用人单位为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其他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不享受该政策。
2.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不享受该政策。
3.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到胶州市以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不享受该政策。
4.在职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不享受该项政策。
5.申请补贴年龄计算日期为申请补贴年度上年度12月31日。
补贴的标准和期限
1.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本科毕业生500元/月。“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加发50%。(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为准)
2.补贴期限
符合申领补贴范围和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自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之日起,三年内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补贴,申领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月份为准。
补贴申领程序

毕业生生活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用人单位应分别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通过“人才胶州”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申请,用人单位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进行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发放工资银行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生《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6.《胶州市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表》;
7.《胶州市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汇总表》并附电子版
 补贴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青岛市“一体化信息平台”以及电话核查等方式,对上报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对。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将毕业生信息录入“在胶就业毕业生生活补贴信息库”。
资金拨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平台汇总资金数额,填写《胶州市高层次人才待遇资金审批表》,提交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市财政局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待遇及时兑现人才本人。

来胶就业毕业生生活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对于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高层次人才待遇的行为,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 青海对在校大学生创业有补助之类的东西吗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支持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专项基金,由省、州(地、市)、县政府分别筹集。主要通过财政划拨和社会资助等渠道筹资。
  省、州(地、市)、县政府设立由人事、财政、教育、工商、银行等部门组成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管理,并协调解决基金使用中的问题。基金管理委员会在人事部门设置办事机构,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借款和贷款贴息审核及借款回收等事宜。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复审、拨付工作。
  申请条件
  2005年(含2005年)以后在我省普通高校毕业,且具有我省户籍、在我省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以及2005年(含2005年)以后我省生源在外省普通高校毕业回青自主创业,且户籍已转入我省的毕业生皆可申请。基金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科技创新企业的借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贷款贴息。具体条件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自主创办、领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二)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具有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文件或财产证明。
  (四)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五)在校期间遵纪守法、表现良好、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

青海对在校大学生创业有补助之类的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