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的其他15种行为

2024-05-18 09:54

1. 非法经营的其他15种行为

法律分析:1.非法经营食盐。2.非法经营烟草。3.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案。4.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案。5.非法经营外汇案。6.非法经营非法出版物案。7.非法经营出版物案。8.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案。9.非法经营信息服务案。10.非法经营POS机套现案。11.非法经营药品及原料案。12.非法经营无线电设备案。13.非法经营赌博机案。14.非法经营伪基站案15.其他非法经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的其他15种行为

2. 非法经营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经营是属于刑事犯罪类型,非法经营数额如果达到两万元以上的话,将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应当对其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金,非法经营没有构成犯罪的,也应当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法律分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行为人所犯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对其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直接没收财产。非法经营如果构不上犯罪的话,那只能进行行政处罚。具体需要看非法经营的相关种类,假如非法经营的是关于烟草专卖品,如果达不到刑事犯罪的话,没收烟草的专卖品、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处以相应罚款。生产、销售如果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需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对方停止生产、销售,并且处相应罚款。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情况,需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对方的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相关损失,可以并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将会对其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只要未经许可经营专卖物品的,没有经过批准非法经营证券的,非法从事资金的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工商行政部门有权利责令其停止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 非法经营是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为直接故意;
3、客体是正常的市场秩序,并且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了非法经营的行为。
一、卖甲醇燃料违法吗
卖甲醇燃料是违法的。根据国家规定,汽油是属于国家管制的物品,所以卖汽油的话可能会造成非法经营的罪行。甲醇汽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所以说售卖甲醇汽油是需要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有获取这个许可证才可以进行贩卖甲醇汽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贩卖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贩卖甲醇燃料的行为: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构成违法的条件如下:
1、主体方面行为人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方面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过失。
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4、客体方面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法律关系。
总之,卖甲醇燃料是违法的,一般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都属于贩卖甲醇燃料。
二、非法经营罪定罪判刑多少年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非法经营罪,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非法经营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德州非法经营罪立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四)客观方面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是什么犯罪类型

4. 关于非法经营的界定

所谓经营,从语义上讲是指筹划并管理(企业等)。经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经营仅限于企业的经营,而且是与生产相对应的一个名词,具体是指企业的生产活动以外的供销活动。而广义的经营则包括技术活动(生产、制造、加工)、商业活动(购买、销售、交换)、财务活动(筹集和利用资本)、安全活动(保护财产和人员)、会计活动(清理财产、资产负债表、成本、统计等等)、管理活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六个方面。甚至有人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经营活动,只要是有目的的、有意识的活动,就是经营活动,即经过筹划(含决策、计划)、控制、组织、实施等经营职能,使其达到期望目标(目的)的活动就是经营活动。那么,非法经营罪所谓经营究竟如何理解?从非法经营罪的立法初衷来看,该罪的设置旨在维护正常的市场管理制度,尤其是专营专卖制度、经营许可制度,保障市场交易正常、有序地运行,因此,非法经营罪之所谓经营只能从狭义上来理解,它是一种企业的营销活动。而从解释学角度说,将个人的营销活动纳入经营范畴,并不违反国民的一般预测可能,也符合《刑法》第225条当然适用于自然人主体之规定。但是,不能据此将企业或个人的一切市场活动都认定为经营行为,并将非法经营罪视作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兜底罪名。所谓非法,揭示了经营行为的不合法性。关于非法的判断,则需要结合《刑法》第225条为非法经营罪所设定的前提条件违反国家规定来把握。根据《刑法》第96条的规定,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就此而论,国务院各部委所制定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则非判断此处所谓非法之依据。违反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的非法经营行为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5. 非法经营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经营罪属于刑事犯罪类型。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非法经营罪的主体。非法经营罪的主体,依本条原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非法经营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非法经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亦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6. 非法经营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经营罪属于刑事犯罪类型。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非法经营罪的主体。非法经营罪的主体,依本条原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非法经营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非法经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亦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7. 非法经营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经营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类型。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8. 非法经营和违法经营的区别

违法经营和非法经营的区别:
1、违法经营指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经营,或者是经营的商品不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内;
2、非法经营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方式有哪几种
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如下: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4、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260万判多久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260万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经营罪是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什么是非法经营罪,对其如何认定
非法经营罪是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对其的认定:
1、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