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交易新规定

2024-05-05 12:29

1. 可转债交易新规定

您好,为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完善两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
(一)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二)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二、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三、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本所可以视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可转债是T+0交易品种,投资有风险,请了解相关规则

可转债交易新规定

2. 可转债的交易规则

      1. 每个帐户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少于1000元面值,超过1000元面值的,必须是1000元面值的整数倍,每个帐户认购上限为不超过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      2. 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1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1交收,交易清算参照A股的现行清算办法办理      3.可转换公司债券以面值100元为一报价单位,价格升降单位为元。以面值1000元为1手,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结算单位为张(即100元面值)。(例:如:若购买1手=10张=1000元雅戈尔((600177行情,股吧))的初次发行转债,在任何一种委托方式下,键入价格:100元,数量:10,代码:733177)      4.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集中开市时间同A股。      5. 可转债买卖双方须向所委托的证券商交纳佣金,佣金按成交金额的1‰计取,不足5元按5元收取。      6. 本部为你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终端委托及网上委托服务。

3. 可转债交易新规定

一、基础的交易规则

1、操作方面和股票相同,点击“买入”或“卖出”,输入代码、数量、价格,下单即可。

2、最小买卖单位是10张(深市叫10张,沪市称1手)

3、T+0交易(当日买入当日可卖出),不用交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和券商沟通,一般都比股票交易便宜得多。

4、没有涨跌幅限制(但沪市有停牌制度,深市原本没有,现在增设)

二、停牌规则

沪市:

(1)首次涨跌±20%,临时停牌30分钟,如果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则14:57复牌;

(2)单次涨跌±30%,停牌到14:57;

(3)临停期间,无法进行委托(委托了直接废单)。

深市:

原来深市无涨跌幅停牌限制,最近变更为如下规则,

(1)交易价格涨跌±20%,停牌30分钟;

(2)交易价格涨跌±30%,停牌30分钟;

(3)盘中临停期间,可以委托,也可以撤销委托;

(4)临停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先撮合一次复牌集合竞价,借着直接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这里需要特别举一个例子,不然小伙伴们还不是很清楚,那就是如果某个深市可转债上市首日开盘价130元,那么就停牌到10:00复牌,复牌后,只要价格不跌到80元,那么当天无论怎么涨都不会在此触发临停。

三、竞价规则

沪市:

(1)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

(2)连续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连续竞价规则解读一下:

其实就是需同时满足两个范围:1、最高买入价的90%与最低卖出价的110%;2、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70%与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

(3)沪市无尾盘集合竞价。

深市:

(1)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2)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解读一下:

简而言之,深市可转债竞价规则只分为两种情况:1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竞价范围为100±30%,即70~130;2、除第一种情况外,其他所有情况的有效竞价范围均为最近成交价的10%。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委托,沪市直接废单,深市保留委托单,直至价格触发后才释放出来等待成交。

相比之下,我认为深市的可转债新规比较有弹性,因为根据沪市的临停规定,一旦触及临停,特别是±30%时,全天基本上丧失了流动性,与几年前的股市熔断一样,这更加助涨助跌。

可转债交易新规定

4. 可转债交易规则有哪些?

可转债临停交易规则有哪些

5. 可转债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可转债交易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T+0交易制度,即可以支持用户当期买进当日卖出。
2.无涨跌幅限制,波动会可能比较大。
3.可转债委托、交易、托管、行情揭示、交易时间和A股是一致。
4.可转债的发行面值为100元,其申购的最小单位是1手1000元,每个帐户申购数量的上限为5000手。
5.购买途径:可转债可以通过股票账户进行购买。

扩展资料:
在转股期间内,只要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公司就有权赎回可转债。
满足强制赎回条件后,企业可以直接发布公告实施赎回,也不用开股东大会投票批准。所以要避开强制赎回,只需要选择非转股期的可转债就会相对安全。
参考资料:可转换债券-百度百科

可转债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6. 可转债交易规则有哪些?

可转债一般有以下三种交易方式:
1、可转债买卖(二级市场交易) :可转债上市后支持像股票一样在二级市场买卖,价格受二级市场上买卖供求的影响产生波动。
2、可转债持有至到期 :可转债可以持有至到期,到期后将兑付本金和利息。
3、可转债转股 :可转债可以在转股期限内转成股票,股票到账后可在二级市场交易。转换的股数=认购金额/转股价格。

扩展资料: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转换债券

7. 可转债交易规则?

可转债实行T+0交易,当天买入当天可以卖出,上市首日涨幅限制为57.3%,跌幅限制为-43.3%,次日涨跌幅限制为20%,设有临时停牌机制(可转债涨跌幅达到20%时停牌30分钟,可转债涨跌幅达到30%时停牌至14:57分,若可转债停牌时间超过14:57时,14:57分会自动复牌。),交易单位为100份及其整数倍,按照市场实时价格进行成交,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债交易规则?

8. 可转债新规

关于可转债的规定,可转债称为债的转移属于债的变更,是指债的主体发生变更,有新的主体代替旧的主体,可以是债权转移、也可以是债务的转移,还可以是债权债务同时转移,不管是债权转移还是债务转移,都是可以是全部转移,也可以是部分转移。但是对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务是不可以转让的。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为作表示的,则视为不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