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2024-05-08 01:08

1.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国债不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
  国债,就是我们说的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它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2. 什么是国债?为什么要发行国债?它国国债持有又是怎么回事?

美国国债是个啥?

3.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按照不同的标准,国债可作如下分类:
1.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国家债券,是通过发行债券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债券是国家内债的主要形式,我国发行的国家债券主要有国库券、国家经济建设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
国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借款是国家外债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组织贷款等。
2.按偿还期限不同,国债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严格规定有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定期国债按还债期长短又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通常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主要是为了调剂国库资金周转的临时性余缺,并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中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偿还时间较长而可以使国家对债务资金的使用相对稳定;
长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国债(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长时期内支配财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将受到币值和物价的影响。
不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不规定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这类国债的持有人可按期获得利息,但没有要求清偿债务的权利。如英国曾发行的永久性国债即属此类。
3.按发行地域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 国家内债:是指在国内发行的国债,其债权人多为本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本付息均以本国货币支付。
国家外债:是指国家在国外举借的债,包括在国际市场上发行的国债和向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及其他非政府性组织的借款等。国家外债可经双方约定,以债权国、债务国或第三国货币筹集并还本付息。
4.按发行性质不同,国债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 自由国债,又称任意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认购的国债。它是当代各国发行国债普遍采用的形式,易于为购买者接受。
强制国债,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规定的标准,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是在战争时期或财政经济出现异常困难或为推行特定的政策、实现特定目标时采用。
5.按使用用途不同,国债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和特种国债 赤字国债,是指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的国债。在实行复式预算制度的国家,纳入经常预算的国债属赤字国债。
建设国债,是指用于增加国家对经济领域投资的国债。在实行复式预算制度的国家,纳入资本(投资)预算的国债属建设国债。
特种国债,是指为实施某种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围内或为特定用途而发行的国债。
6.按是否可以流通,国债可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上市国债,也称可出售国债,是指可在证券交易场所自由买卖的国债。
不上市国债,也称不可出售国债,是指不能自由买卖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期限较长,利率较高,多采取记名方式发行。一般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的流通性是最好的,在银行买卖的国债流通性就比较差。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4. 国债是不是商品

不是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国债风险低,其收益相对较低;其中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相对同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高0.45%——0.75%,但高的也不多,而且不能提前支取,若提前支取,利息就会受很大影响。另外,国债一般都是较长期的,一年期的几乎很少,三年以上的较多。
假如买1万元凭证式国债每年比存银行多得利息45元——75元。而记账式国债收益相对要低一些。

5. 国债发行的主体是什么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国债不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
国债,就是我们说的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银行,它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一、国债发行时间及利率
1、第五期和第六期国债(以下统称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360亿元,其中,第五期期限为3年,最大发行额180亿元,票面年利率4%;第六期期限为5年,最大发行额180亿元,票面年利率4.27%。
2、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9日。
3、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但发行期最后一天(即9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
4、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74%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47%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49%计息;第六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91%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4.05%计息。
二、国债逆回购手续费
1、目前国债逆回购的交易费用标准为:1天-0.001%;2天-0.002%;3天-0.003%;4天-0.004%;7天-0.005%;14天-0.01%;28天-0.02%;28天以上-0.03%注:深圳国债回购、其他债券回购不超过以上标准。
2、所谓国债逆回购,本质就是一种短期贷款。也就是说,个人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资金借出去,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购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国债作为抵押获得这笔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通俗来讲,就是将资金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拆出,其实就是一种短期贷款,即你把钱借给别人,获得固定利息;而别人用国债作抵押,到期还本付息。逆回购的安全性超强,等同于国债。

国债发行的主体是什么

6. 与货币国债相对应的实物国债是指具有实物票券的债券。()

正确答案为:N选项
答案解析:
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需注意的是,此处的实物国债与实物债券不是同一个含义。实物债券是专指具有实物票券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券的债券(如记账式债券)相对应;而实物国债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

7.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按照不同的标准,国债可作如下分类:
1.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国家债券,是通过发行债券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债券是国家内债的主要形式,我国发行的国家债券主要有国库券、国家经济建设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
国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借款是国家外债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组织贷款等。
2.按偿还期限不同,国债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严格规定有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定期国债按还债期长短又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通常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主要是为了调剂国库资金周转的临时性余缺,并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中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偿还时间较长而可以使国家对债务资金的使用相对稳定;
长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国债(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长时期内支配财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将受到币值和物价的影响。
不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不规定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这类国债的持有人可按期获得利息,但没有要求清偿债务的权利。如英国曾发行的永久性国债即属此类。
3.按发行地域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 国家内债:是指在国内发行的国债,其债权人多为本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本付息均以本国货币支付。
国家外债:是指国家在国外举借的债,包括在国际市场上发行的国债和向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及其他非政府性组织的借款等。国家外债可经双方约定,以债权国、债务国或第三国货币筹集并还本付息。
4.按发行性质不同,国债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 自由国债,又称任意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认购的国债。它是当代各国发行国债普遍采用的形式,易于为购买者接受。
强制国债,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规定的标准,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是在战争时期或财政经济出现异常困难或为推行特定的政策、实现特定目标时采用。
5.按使用用途不同,国债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和特种国债 赤字国债,是指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的国债。在实行复式预算制度的国家,纳入经常预算的国债属赤字国债。
建设国债,是指用于增加国家对经济领域投资的国债。在实行复式预算制度的国家,纳入资本(投资)预算的国债属建设国债。
特种国债,是指为实施某种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围内或为特定用途而发行的国债。
6.按是否可以流通,国债可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上市国债,也称可出售国债,是指可在证券交易场所自由买卖的国债。
不上市国债,也称不可出售国债,是指不能自由买卖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期限较长,利率较高,多采取记名方式发行。一般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的流通性是最好的,在银行买卖的国债流通性就比较差。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8. 实物国债,货币国债

真高兴看到有人提这个问题。这是新中国刚成立时,陈云为抑制当时的恶性通胀采取的一个措施。
1950年底,为了不用增加货币供应量弥补当时的财政赤字,陈云决定发行国债。但当时人民币几乎处于完全崩溃的边缘,物价上涨依然凶猛。如果发行货币国债,可以肯定不仅价格奇低,而且可能根本就没有人买。为此,陈云想出了以实物为计价基础的实物国债,当时叫“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的单位定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等六大城市的大米6斤,面粉1.5斤,白细布4尺,煤炭16斤的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此平均批发价总和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每十日公布一次。公债分5年偿还,年息五厘。每年付一次利息。(当时的工资也是按实物发放的。)
我不知道历史上是否有先例,也不知道这是陈云个人的决策还是某智囊的建议。不论怎样,最终遏制的人民币的恶性贬值和当时的恶性通胀。这在历史上也许是唯一的,至少西方没有过,因为这种做法没有任何当时或现在的经济学理论做基础。在上世纪80年代发生过通胀,当时有人到美国经济学大师那里去求高招,得到的回答是西方是从中国学习如何治理通胀的。这个故事我没有找到准确的依据。
这个做法的历史意义是,实际上将当时的人民币建立在关键物资的基础之上,没有金本位,也没有所谓“虚金本位”。
这段历史似乎已经被人们忘记了。政府在治理目前的通胀时,或采取行政措施抑制蔬菜价格,或提高存款准备金和利率。前者还有某种“计划经济”的影子,后者则完全是现代经济学理论的政策。没有思考当年的成功经验中的合理的,必然的核心。
另外,凭证式国债肯定不是实物国债,只不过是类似大额存单式的国债。当年的国债就像一种货币一样,面额有1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