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多少年

2024-04-28 14:52

1. 高速公路收费多少年

【法律分析】高速公路由政府主导,由各地交通建设局或公路局(一般为事业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国家或地方财政来支出。经营性公路一般不得超过30年,但可在特定条件下延长收费年限。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贷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过路费指通过某条路段需要缴纳费用,一般用于国道收费站之类的地方,国家征收的路费不是无限的,当国家收回它建路的费用,收费站自然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

高速公路收费多少年

2. 高速公路收费多少年

【法律分析】高速公路由政府主导,由各地交通建设局或公路局(一般为事业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国家或地方财政来支出。经营性公路一般不得超过30年,但可在特定条件下延长收费年限。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贷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过路费指通过某条路段需要缴纳费用,一般用于国道收费站之类的地方,国家征收的路费不是无限的,当国家收回它建路的费用,收费站自然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第六十三条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3. 收费公路的收费年限是多少年?

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
(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收费公路的收费年限是多少年?

4. 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1、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2、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5. 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到了,会自动免费吗?

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到了,也不会自动免费的,很大程度会出现延期收费的情况。因此免费具有很大的限制,基本是不可行的。
高速公路免费的话主要的缺点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就是经济方面不合适。

现在全国那么多的高速公路其实都是各自为政的,并不是国家统一收费的。再加上各地的修路的成本是不一样的,而且收费的标准也不一样。所以如果有些高速已经开始免费了,别的高速不免费的话,那么就会出现民愤。但是确实每条路的成本不同,成本高的高速无法承担这笔费用,只能继续收费。
在成本不统一的情况下,如果再出现收费不平衡的状态,那么肯定会引起很大的意见。并且有的高速公路的利用率很高,车次更多。偏远地方的高速公路利用程度更低,但是偏远地区的成本却更高更贵,如果都不收费的话,那么这些财政开支该如何收回呢!

第二点就是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既然每一条高速公路的管理都不是一个地方,那么如果取消高速费的话,自然就要解散高速的工作人员。高速公路如果没有人管理的话,是很容易出现问题的。在国庆这样的节假日仅仅只免费几天高速费,就经常会出现安全事件。

一旦高速免费,本来就是为了节省管理成本,这下高速不收费了,但是反而还需要高速管理者维持秩序,管理成本反而增高了。特别是一些大卡车,最容易出现超载的现象,要是没有人管理的话,肯定会出乱子的。所以高速公路免费是不切实际的事情,表面上看起来是给大家带来了福利,但是实际上反而会增加危险发生的概率。
所以高速公路即使年限到了也不会自动免费,国家还会重新考虑这些问题的。

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到了,会自动免费吗?

6. 高速公路什么时候开始收费?

2020年5月6日0点起全国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受疫情影响,2020年春节后,全国高速公路都是处于免费通行状态,直到2020年5月6日0点起开始收费。
根据车辆通行费征收主体性质的不同,收费公路可以划分为公营和私营两类。公营(中国称为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主体是政府所属机构,私营(中国称为经营性公路)的收费主体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公营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支需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私营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定价和营利水平需要接受政府的管制。实践中,也存在公私合营的收费公路。



扩展资料:

收费原则

1、公益性
不可否认,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公路属于“应当全部由政府无偿提供的公益性设施”是根深蒂固的。虽然说收费公路成为解决当前乃至以后公路建设与养护资金的权宜之计,但不能就此推卸政府作为公共部门有义务帮助社会免费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

2、金融属性
收费公路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商品,理所当然具有金融属性,也应当按照商品价值规律运作,接受市场的调节。收费公路从大的方面来讲,也是政府购买行为,只不过购买商品(收费公路)的人是那些收费公路使用者。

3、公平公正
公共财政的本质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财富,应用于建设养护公路时必须兼顾公平、效益和效率。如不分特殊需求和一般要求,用大量政府财力建设公路,可能形成有车人无偿使用无车人的财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速公路通行费

7. 高速公路什么时候开始收费

今年春节高速公路七座以下(含七座)小车的免费时间是到2月21号(正月初六)晚上12点结束,2月22号(正月初七)零点开始恢复收费。

假如2月21号晚上12点还不能下高速,应在收费时间快到时,马上在最近收费站出高速,以上路段免费;然后再上高速继续赶路,给纸卡可计算下段过路费,否则上高速后到终点出口要收全程过路费。

高速公路什么时候开始收费

8. 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0年或30年,到期后继续收费吗?

以前的规定是不能超过30年现在的情况是:1.政府收费公路没有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2.经营性公路一般不得超过30年,但可在特定条件下延长收费年限。法律依据: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贷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根据2004年《公路收费条例》(也就是现行《条例》)第十四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根据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5284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88.8亿元。2017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5130.2亿元,支出9156.7亿元,收支缺口4026.5亿元。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每年公路收费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债务余额不仅无法得到缓解,还呈现越积越多的趋势。针对这种情况,若按照现行2004年的《收费公路条例》:收费公路到收费期限就停止收费,将直接导致债务悬空。所以要修订《条例》,缓解目前的债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