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

2024-05-04 15:04

1. 山东省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

一、广东省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
广东省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等于(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乘以全部缴费年限乘以1%;
2、过渡性养老金等于(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乘以建立帐户前缴费年限乘以过渡系数1,4%加符合政策增发额;
3、个人帐户养老金等于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4、定额补贴等于【调剂金(25元)加统筹项目内补贴】乘以减发比例。
养老金的多少,与购买的时间长短和金额大小有关。缴费的基数大,缴费的时间长,退休时养老金会多,反之就少。由于每个人每个时段的缴费数量不一,因此养老金的计算按“分段计算、综合结算”原则处理。
计算“中人”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账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账户,则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在理顺分配关系,加快个人收入工资化、工资货币化进程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职工工资增长等情况确定。为适应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提出两个实施办法,由地、市(不含县级市)提出选择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直辖市由市人民政府选择,均报劳动部备案。各地区还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两个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一、最新北京养老金计算方法
本次调整范围为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涉及人员为2020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二、深圳养老金计算方法
①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社保的,其退休工资主要由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还将增加一项调节金。②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社保的,其退休工资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三、上海养老金计算方法
上海养老金计算方法: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7]27号)、《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府发〔2015〕73号)的规定,上海市城镇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份;
3、过渡性养老金=“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12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在理顺分配关系,加快个人收入工资化、工资货币化进程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职工工资增长等情况确定。为适应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提出两个实施办法,由地、市(不含县级市)提出选择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直辖市由市人民政府选择,均报劳动部备案。各地区还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两个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山东省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

2. 山东过渡性养老金从哪年开始计算

过渡性的养老金是从2014年10月起开始计算的,是针对部分在个人账户实行之前参与了养老保险的人员,是给予他们的一种补偿制度。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群主要包括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
一、过渡性养老金从哪年开始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是从2014年10月开始计算的。      过渡性养老金,实际上是针对过去没有实施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缴费年限,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由于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待遇的一种补偿。      关于过渡性养老金的明确规定是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有关文件指出:“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二、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群      享有过渡性养老金的人群主要包括了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下列参保人:      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三、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或1%)。      1.平均指数(计算到2001年6月底止)(全部缴费年限各年度缴费年限各年度指数∑×)      各年度指数=各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各年度个人缴费工资      2.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平均指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提示:过渡养老金以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以上(指全部缴费年限)计缴费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指全部缴费年限)计1%。

3. 山东养老金上调细则

2021年山东定额调整的金额为每人每月65元,这个金额比2020年增加了13元,体现了养老待遇的兜底效应,彰显了社会公平,值得点赞。
挂钩调整力度有所下滑
由于今年全国养老金调整的平均水平下降到了4.5%,山东养老金的挂钩调整力度也随之下滑。主要体现在:
1、基数调整的比例确定为1.2%,去年的比例为1.7%,下降了0.5个百分点。举个例子:同样是3000元的养老金,则2020年可增加51元,2021年只可增加36元,两者相差了15元;
2、年限调整的增加金额全面下调。2021年山东规定,对参保年限在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2元。可以看到,山东的年限调整的年龄区分是比较细致的,同时,年限越高,增加额越大,这对于高龄老人是比较友好的,如此设计涨幅是比较科学的。
高龄倾斜上企退高龄老人更受益
山东2021年规定,对于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山东养老金上调细则

4. 山东养老金上调细则

法律分析: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养老金。(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确定月增加额。2.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三)适当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确定月增加额。
2.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适当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5. 山东养老金上调细则

2021年山东定额调整的金额为每人每月65元,这个金额比2020年增加了13元,体现了养老待遇的兜底效应,彰显了社会公平,值得点赞。
挂钩调整力度有所下滑
由于今年全国养老金调整的平均水平下降到了4.5%,山东养老金的挂钩调整力度也随之下滑。主要体现在:
1、基数调整的比例确定为1.2%,去年的比例为1.7%,下降了0.5个百分点。举个例子:同样是3000元的养老金,则2020年可增加51元,2021年只可增加36元,两者相差了15元;
2、年限调整的增加金额全面下调。2021年山东规定,对参保年限在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2元。可以看到,山东的年限调整的年龄区分是比较细致的,同时,年限越高,增加额越大,这对于高龄老人是比较友好的,如此设计涨幅是比较科学的。
高龄倾斜上企退高龄老人更受益
山东2021年规定,对于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山东养老金上调细则

6. 山东养老金上调细则

2021年山东定额调整的金额为每人每月65元,这个金额比2020年增加了13元,体现了养老待遇的兜底效应,彰显了社会公平,值得点赞。
挂钩调整力度有所下滑
由于今年全国养老金调整的平均水平下降到了4.5%,山东养老金的挂钩调整力度也随之下滑。主要体现在:
1、基数调整的比例确定为1.2%,去年的比例为1.7%,下降了0.5个百分点。举个例子:同样是3000元的养老金,则2020年可增加51元,2021年只可增加36元,两者相差了15元;
2、年限调整的增加金额全面下调。2021年山东规定,对参保年限在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2元。可以看到,山东的年限调整的年龄区分是比较细致的,同时,年限越高,增加额越大,这对于高龄老人是比较友好的,如此设计涨幅是比较科学的。
高龄倾斜上企退高龄老人更受益
山东2021年规定,对于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7. 山东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山东养老金调整方案

8. 山东养老金发放标准

山东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一)基础养老金。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省政府适时调整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缴费超过15年的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缴费补贴外,依法继承;缴费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标准为500-1000元。具体数额和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承担。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1、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2、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3、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简单来说,参保人员在在职缴费期间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那么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这充分体现了个人享受的权利与其应尽的义务成正比。即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这项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