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申报价格最小单位

2024-05-05 11:07

1. 北交所申报价格最小单位

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北交所股票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下列交易方式: (一) 竞价交易; (二) 大宗交易; (三)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四)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拓展资料:北交所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北交所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即: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 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适用本条前述规定。】 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每个交易日的 15:00 至 15:30 为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 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 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北交所申报价格最小单位

2. 北京交易所交易规则

交易方式• 竞价交易(可引入做市商机制)、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 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委托•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
竞价• 证券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申报• 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不超过100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 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股票交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情形:(1)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包括增发);(2)退市整理期首日 。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要求:(1)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2)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以下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成交。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大宗交易• 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投资者可以采用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委托会员进行大宗交易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成交价格由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 幅限制的股票,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 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开盘价与收盘价• 开盘价通过开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通过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收盘价通过收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 以该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
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 以下情况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 ,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 。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 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除权与除息• 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本所在权益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
转托管• 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可以通过原买入证券的交易单元委托卖出,也可以向原买入证券的交易单 元发出转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在转入的交易单元委托卖出。

3. 北交所交易价格最小单位

北交所交易价格的最小单位是100股。1、关于拍卖交易申报,CBEX应申报单次拍卖交易不少于100股,每次申报可增加1股。股票卖出时,不足100股的余额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招标交易申报的类型有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市场价格申报包括己方的最佳申报、交易对手的最佳申报、实时交易剩余撤销申报的最佳5级、实时交易剩余转换为限价申报的最佳5级。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波动限制的股票的连续竞价期,市价申报实行限价保护措施。拓展资料:北京证券交易所与其他交易所的关系:北京证券交易所仍然是NEEQ的一部分。它与创新层和基础层一起形成了NEEQ的“升级版”,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错位中发展。换言之,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未重新启动,与新三板无关(新三板是2013年正式运营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通用名称),但仍将是新三板的一部分。升级版三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作为深化新三板改革的重要举措,可以全面提高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有效提高市场效率,激活市场活力,加大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关注。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交易机制做出了相关解释。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首日无限价,但次日起限价如下。30%. 这一设置的目的是增加市场灵活性,促进买卖力量的平衡,防止市场资本的盲目投机,并保持金融市场的持续稳定。选定的层是新三板市场的层之一。目前,NEEQ市场已形成三个市场层次,即“基础层次创新层次选择层次”。目前,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底层是选定级别的NEEQ的上市、交易、转让和退市。以上定位是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

北交所交易价格最小单位

4. 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拓展资料:1、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当前竞价交易阶段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当日后续竞价交易阶段。2、大宗交易: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北交所公告的休市日休市。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北交所接受交易参与人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每个交易日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北交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通过竞价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3、北交所对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交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二)退市整理期首日;(三)中国证监会或被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一)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二)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5. 北交所申购数量

北交所竞价交易单笔申报应不低于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 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大宗交易为协议交易,需满足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关于北交所的交易规则,还有一些事项有必要了解:涨跌幅限制,北交所涨跌幅限制提高到了30%,在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以及退市整理期的首日不会设置涨跌幅限制,但是这是了30%和60%两个阈值,达到了阈值将会停牌十分钟后再交易;t+1交易,北交所、创业板、科创板、主板都是实行的t+1交易机制,也就是说买入的股票需要在下个交易日才能卖出,也可以做长线,长期持有。现在很多外盘、外汇市场都实行的t+0交易机制,就是所谓的即时买卖;交易方式,北交所实行混合交易制度,引入市商机制,混合交易机制具有价格发现快、价格有限性以及成交及时性的特点,这样会是的市场信息在第一时间反应到成交价格中。买卖申报数量,通过竞价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 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通过大宗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不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的。北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点57 的,于 14点57 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证券开市期间临时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 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临时停牌期间不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未匹配量。

北交所申购数量

6. 北交所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多少?

北交所发布交易规则: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竞价交易单笔不低于100股。符合境内外公司制交易所的实践。境内外公司制交易所对参与市场业务的证券公司实施会员管理已有成熟经验,北交所会员管理规则予以了充分借鉴。具体原因如下:北交所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为了减少投资者的非理性交易,针对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实施临时停牌机制,是便于市场理解。在公司制下,交易所对参与市场业务的证券公司的监管要求,与会员制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要求总体一致。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看,公司制交易所对参与业务的证券公司使用“会员”的表述,便于接受和理解。北交所作为公司制交易所实行会员管理,会员是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格载体。北交所实行会员管理,是落实上位法的要求。证券法规定了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会员管理规则,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就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职责予以规范,授权证券交易所规定会员种类、资格及权利义务。拓展资料:交易方式方面,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其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在交易规则中予以明确;协议转让的具体要求由北交所另行规定。考虑到市场流动性以及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需要,为今后引入混合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预留制度空间。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管理听证程序,提高自律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7. 北交所单笔申报数量有多少?

北交所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l万手)。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不同种类或流通量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买入股票或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债券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债券回购以1000元标准券或综合券为1手。债券和债券回购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其中,上海证配配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以100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拓展资料:北交所投资实操中需要注意要点。  1,个人投资者打新及交易,需满足“50万元+2年证券投资经验”  投资门槛方面,9月17日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市场新股申购及二级市场交易,只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2,资产认定不包括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在资产认定中,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相关规则指出,计算个人投资者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  据悉,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四大类:  一是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内的证券资产。  二是在北交所市场从事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开立的账户内的资产。  三是投资者资金账户内的资金。  四是北交所认可的其他资产。  而在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方面,《指南》表示,个人投资者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A股、B股、存托凭证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  其中,相关交易经历,自个人投资者本人一码通账户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其中,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会员向中国结算查询。

北交所单笔申报数量有多少?

8. 北交所股票单笔申报数量是多少?

北交所股票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在此期间投资者只能报限价单,不能使用市价单,也不能撤单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由北交所另行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北交所对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 ×(1±涨跌幅限制比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交所可以调整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比例。     拓展资料买卖申报数量    通过竞价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 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通过大宗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不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的。北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停牌机制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 的,于 14:57 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证券开市期间临时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 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临时停牌期间不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未匹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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