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的股权可以转让质押给其他人吗

2024-05-09 07:15

1. 个人购买的股权可以转让质押给其他人吗

股权能质押给个人的。根据性质、强制性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且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就前述的股权进行出质,且应当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个人购买的股权可以转让质押给其他人吗

2. 股权质押人能转让股权吗

质押股权一般不可以转让。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股东转让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 质押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质押的股权不可以转让,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质押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4. 质押股权能转让吗?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法律规定,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一、应收账款质押需要登记吗
应收账款债权质押需要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能实质押吗?
能,但是被质押的股权必须是国有独资公司有权处分的股权。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质权不登记质押合同生效吗
没有做登记的质押合同有效,质押合同自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日一同生效。未交付质押物的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但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质物包括动产质物和权利质物。动产质物是指出质人合法占有的一切动产。权利质物是指出质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包括: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三)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5. 股权质押可以转让吗?

股权若进行了质押,在解除质押前一般不能转让的,但经过质权人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转让人应如实告诉受让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以免构成欺诈。
一、民间借贷中怎么用股权进行抵偿
民间借贷时,出质股权为债务担担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质权人可以通过拍卖、变卖股权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解除有哪些原因?
股权质押解除有以下原因:
1、上市公司提前归还了贷款,或者解除了贷款担保,银行提前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2、有大股东或者关联公司进行股权置换,或者反担保让银行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对质权人的效力
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
1、优先受偿权
包括两方面,一是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二是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清偿。
2、质权保全权
《民法典》第433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这就是所谓的质权保全权。股权质押,尤其是股票质押,因为股权价值具有不稳定性,极易受到市场行情(例如本次股灾)、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发生较大变化,所以该质权保全权对于维护质权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当股权明显低于质押时的价值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出卖该股权,提前清偿债务。
3、转质权
根据《民法典》第443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所以,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可以向第三人转质股权。

股权质押可以转让吗?

6. 股权是否可以质押给个人

股权是否可以质押给个人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并未明确禁止质权人身份。
一、出质人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债务人和第三个人把特定的财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并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财产,优先受偿。财产称为质权,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权或者质权转移给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
二、质押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三、质押合同有约定第三方同意吗?
不需要,质押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后,就可以签订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 股权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质押贷款可以质押给银行股权么
可以。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知识产权可以质押吗?
知识产权可以质押吗?知识产权可以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8. 质押股权要转让吗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法律规定,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一、质押可以做债权担保吗
可以用债权作质押担保。《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质押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质权人有限制出质人处分质物的权利。《民法典》规定,(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作为质权人,由于其实际上并未取得专利权,所以也不能擅自实施。
(二)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即对出质人自己实施该专利权(质物)所得收益提出清偿债权。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按《民法典》规定,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当事人在确定质押金额时,对此规定也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所得价款除用以清偿债权外,若有余额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清偿。
(三)对出质人交付的专利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质权人应妥善保管。
债权如期或提前得以清偿时,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四)出质人有维护专利权有效的义务。作为质押合同有效的前提,作为质物的专利权必须是有效的。一方面要保证质押期间的专利年费已缴纳完毕,另一方面要负责处理可能出现的专利纠纷。
出质人与质权人也可以对以上问题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五)为债务人提供质押但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六)代理人应按代理协议行使权利与义务。
三、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不可以约定自动解除要怎么解除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当事人可以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当事人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