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厨师长的工资一年十二个月都一样多吗?

2024-05-06 01:32

1. 学校食堂厨师长的工资一年十二个月都一样多吗?

学校食堂厨师长的工资应该是一年十二日都一样多的,如有多的部分就是加班加点和奖励工资。

学校食堂厨师长的工资一年十二个月都一样多吗?

2. 高校食堂与招聘的厨师是不是劳动关系?

不一定是,现在食堂大多数都是被外面的餐饮公司给承包了,厨师也是餐饮公司自己的,和学校没有雇佣关系。

3. 在学校食堂工作的算什么职称

如果是做饭的叫厨师,打下手的一般都称为帮工

在学校食堂工作的算什么职称

4. 请问,我与厨师长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我又与老板是什么关系。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按照你所陈述的情况,厨房是单位的一部分,你与单位是劳动关系,与个人之间一般都是劳务关系。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5、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行动建议】
1、没有劳动合同,保存好考勤表、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2、因为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可以,给领导做个录音,证明减少提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缴纳保险的事实,固定证据; 
3、先与单位友好协商,看其能否支付双倍工资和加班费; 
4、如协商不成,先打电话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5、如还不能解决,申请劳动仲裁,合法维权。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5. 食堂厨师长如何算菜量?

食堂的厨师长基本上都是干的,年头比较多了,所以他们来量菜量的话,基本上都是看一勺两勺的嘛。

食堂厨师长如何算菜量?

6. 做个食堂厨师长,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厨师走向成功,在行业内有所建树。所以说:厨德是当好一名厨师的根本。如何在方寸灶台上培养好厨德呢?我在行业内得到大家的认同,与自己用良好厨德来要求自己是密不可分的。良好的厨德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要素:一是要热爱行业,立足本职。只有热爱烹饪这一行,才可潜心做这一行,只有立足厨师本职,才会在工作中不断获得喜悦,获得成功。一名厨师从学徒起要经历从水杂、解功、配菜、站炉等不同岗位的漫长磨练,每一岗位的工作都是在为做好一名厨师打基础,每一岗位锻炼的过程都必须立足本职,不怕脏、不怕累、不能急于求成,这是培养厨德的根本。二是要踏实工作、精益求精。做厨师来不得半点虚假,每道菜品都须经过严格的工序,省一道工序,菜品就达不到质量的要求,同时,食客的口味在不断变化,厨师做菜也必须顺应变化,寻求创新,成以做一名厨师必须踏踏实实、精益求精。三 要谦虚谨慎,持之以恒。中国烹饪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对每一们从厨者来讲都没有止境,不是在大赛上得了金奖,在行业内被授予了大师称号就可以高忱无忧,就可以说是登峰造极,必须持之以恒,做到胜不骄、败不馁。方保持进步。四是要亲和同行,尊重前辈。人民饮食质量的提高,在于烹饪水平的提高,烹饪水平的提高,在于烹饪同行的共同努力,厨师之间相互研讨、相互帮助、相互勉励,才可推动行业的共同进步。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大部分菜品的原形都是前辈们创造留下来的,我们的技艺是前辈们经验的积累,所以要尊重前辈,学习前辈,亲和同行。

7. 学校中的工会会计和食堂可以干采购员?是为整个学校购买办公用品的采购员?

这个很正常的,一般的学校的采购啊,都是有会计啊,和食堂的相关人员去进行采购的,这个没有什么的,程序上并不处有违法现象

学校中的工会会计和食堂可以干采购员?是为整个学校购买办公用品的采购员?

8. 学校校长安排自己亲戚在学校食堂工作算违规行为吗??

作为一校之长,安排自已亲戚在学校食堂工作,肯定不算违规,当然关键看他亲戚在学校食堂担任什么工种,如果是厨师之类,我认为是无可厚非,但如担任采购管数之类,就算他那亲戚为人各方面都很正直,但影响肯定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