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认为国有企业为有职称的职工发放补助是违规,有什么依据

2024-05-06 19:27

1. 纪委认为国有企业为有职称的职工发放补助是违规,有什么依据

第一条 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第三条 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十一)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第五条 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条 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 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并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合伙私分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 在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中不负责任,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 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 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应当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并清退收回。 
  第十四条 经费来源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所列行为的,参照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违纪情节,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处分的程序和不服处分的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负责解释。

纪委认为国有企业为有职称的职工发放补助是违规,有什么依据

2. 如何应对国有企业“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期间,国资委系统将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彻底改变粗放的发展模式,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注重自主创新,注重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集约发展之路,使监管企业经济总量和国有资产运营质量不断提高,实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利税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的“四升一降”工作目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保持在103%以上。
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内容包括改革改制的工作重点、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与发展的重点两大部分。改革和改制的工作重点主要围绕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在分析我委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和委党委确定的我委近期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今后五年的改革改制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具体内容包括全面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尽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与发展的重点主要对监管企业今后五年的结构调整及发展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并将主要监管企业划分为交通装备制造业、机电装备制造业、建筑业、纺织服装业、商贸服务业、家用电器业和投融资业七大行业,在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及所面临的形势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工作任务分别做了安排。四是保障措施。主要对如何保证《规划》的实施及任务目标的完成提出了要求。

3. 国有企业的十三五规划,会对外发布吗?可以在网上查到吗?

战略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石。清晰而科学的发展战略能确保企业的发展方向,错误的发展战略将毁掉一家企业或一个产业。发展战略可分为国家层面的宏观战略和企业层面的微观战略两大类别。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通常以五年规划纲要等形式体现。企业层面的战略通常可进一步细分为:企业战略、业务战略、职能战略、部门战略等。
国家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是国家对于2011—2015年期间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进行的系统规划。“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八项重点内容:一是要通过扩大内需,特别是要通过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二是要通过增强创新能力,培育新型战略型产业,优化经济结构;三是要通过推进城镇化和加快新农村建设,调整优化城乡结构;四是要通过优化生产力布局,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五是要通过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六是要通过完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是要通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八是要通过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国际合作和对外竞争的新优势。在“十二五”规划的战略指引下,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和扩大内需的政策与措施,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2011—2013年)年均增长7%的业绩,也为全球经济持续改善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世界各国的好评。
2015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编制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一年。“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进展情况表明: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快,进一步纳入科学发展轨道,但是成效还尚未巩固,存在反复和逆转的可能。因此,我们认为“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是以“全面纳入”科学发展轨道为主题,以打造经济升级版为主线;同时,“十三五”规划关于经济方面,将重点关注如下内容:一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及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包括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包括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及完善税收制度;四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包括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及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国资委直管的中央级特大型企业、地方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重要企业,以及其他快速发展的成长型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稳定国家核心产业、推进国家科技创新、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支柱企业群体。这些企业在“十二五”规划期间,通过持续的、积极的、不懈的努力,在产业结构、发展模式、经营效益等方面得到了一定提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应该看到,在未来全球经济大环境下,企业经营环境不断变化,战略性决策有待研究与调整,才能适应产业发展,抓住机遇,保持可持续的发展。
企业战略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国家发展规划相一致,相应进行编制。通过企业层级的“十三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能够明确企业发展战略,抓住国家产业振兴的有利时机,进行战略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型,也是企业实现科学决策、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仁达方略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管理咨询机构,拥有国内顶尖的专业咨询专家,在服务企业战略规划、战略定位、管理提升等咨询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案例与实践经验,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等部委指导下,我们的咨询方法和服务能力得到了中央级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中小型成长性企业,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好评。
在国家和企业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历史时期,仁达方略致力于国家产业政策和“十三五”规划的研究,立足专业优势,贯彻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共同成长的目标,正确解读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未来方向,剖析产业、企业的发展途径和并购重组实现路径,确立企业“十三五”规划编制与实施框架,通过规范性的思考,协助企业编制和实施科学、规范的规划纲要与发展战略,进而推动企业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的十三五规划,会对外发布吗?可以在网上查到吗?

4. 国有企业制定十三五战略规划有什么意义?

首先,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同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中大咨询的学者认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5. 国有企业绩效工资发放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企绩效工资发放,法律意识是什么?国企业绩效公司发放,艺旭是根据国有企业定的下载红头文件,按这样去执行的是说你要干什么?法律依据那你就去查查哈哈啊,法律程序去查一下由器能不能是吧发这个技巧红?你要给国企业交集的话,要去查一下

国有企业绩效工资发放法律依据是什么?

6. 什么样的企业奖励制度才是最合理的?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 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经理推荐至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 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 
一、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0�1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ash;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0�1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0�1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0�1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0�1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0�1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0�1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0�1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0�1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0�1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0�1 利用公司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0�1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0�1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0�1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0�1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0�1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0�1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0�1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0�1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0�1 上班时间酗酒者。

�0�1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0�1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0�1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0�1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0�1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1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0�1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0�1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0�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0�1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0�1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0�1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0�1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0�1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0�1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0�1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0�1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

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0�1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0�1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0�1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0�1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0�1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0�1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7. 国家十一五十二五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还有十三五,十四五等等

“十一五”是指第十一个五年计划(2006-2010)的意思。
“十二五”应是第十二个五年计划(2011-2015)的意思。
五年计划(The Five-Year Plan),后改称五年规划,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纲要,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中国从1953年开始制第一个“五年计划”。从“十一五”起,“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除1949年10月到1952年底为中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外)。

拓展资料:
由于划分标准不同,对五年计划的历史阶段有许多不同的划分方法,这里从五年计划本身出发,从发展观的转变与经济体制变迁等方面把握五年计划的发展脉络,将十一个五年计划大致分为三个时期。
“一五”计划——“四五”计划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到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为第一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在于:受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世界范围的工业化浪潮的影响,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仅仅围绕工业化为核心展开,工业化水平与速度成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唯一标准。
工业化,尤其是重工业化成为这一时期经济生活中无论是政府还是经济个体的最主要追逐目标。在所有制结构上,随着一五时期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这一阶段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的比重不断上升,到四五计划结束,基本已经实现了公有制尤其是全民所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其他所有制特别是私有制因素在这一时期被逐步消灭,退出了所有制结构。
此外,在经济运行机制上,与公有制配套的具有鲜明苏联色彩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从建立到完善,成为控制经济运行的唯一合法机制,市场的作用越发不受重视,并最终被完全排除在资源配置方式之外。这一时期,虽然中国的经济增长尤其是工业化发展水平有所提高,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国民经济体系,但是发展的水平很低,人均财富的增长有限,甚至在后期由于受到大跃进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国民经济一度倒退,人民生活水平没有实质性提高,甚至发生倒退。以下分别论述每个五年计划的实施背景、实施的情况,以及完成的情况。
“五五”计划——“八五”计划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6-1980)到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1995)为第二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经济发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在经济发展观上,从对工业化发展水平的过度追求开始向经济全方面发展转变,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合理发展取代单一工业化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
同时,除了经济发展之外,社会发展也开始受到关注,以前单纯是经济规划的五年计划开始加入社会发展的内容,五年计划开始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双重规划,标志着发展标准的重要转变。在所有制结构方面,这一阶段见证了文化大革命后中国经济改革的最重要时期,原先单一的公有制被打破,多种所有制局面被重新建立。
同时随着对外开放的进程,外资开始进入中国,因此这一时期表现出所有制结构愈发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在经济运行体制方面,这一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完成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功转型,市场的作用被重新重视,并成为经济中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力量,计划手段被逐渐削弱,政府的经济职能由微观计划者向宏观调控者转变。
可以说,这种计划与市场的力量倒置是这一时期经济发展与改革的最大特点。此外,受到改革的推动,这一时期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综合国力迅速增强。但是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九五”计划——“十一五”规划
第九个五年计划(1996-2000)到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是第三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为:在发展观上继续转变,由第二个时期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协调进步的发展观向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转变。受到发达国家发展观的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观较之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单纯注重物质的发展向注重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转变,人的发展成为发展的核心,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最终追逐目标。
在所有制与经济运行体制上,这一时期继续深化第二个时期的各项改革,并将各个领域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向深入,开始触及到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与难题。改革开放的深化以及发展观的飞跃成为这一历史时期的主要特点。
参考资料:五年计划-百度百科

国家十一五十二五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还有十三五,十四五等等

8. 事业单位改为国企有什么补贴和赔偿吗?具体国家有什么规定?

山东妥善安置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职工一、改企转制职工将获妥善安置省属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首先整建制改为国有企业。
改企后,根据单位发展情况需要改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及其他形式的,再按照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工作10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为国有企业后,职工由改企后的国有企业接收。
自改企之日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或距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与其签订。
改企单位要安置好富余人员,不得将职工推向社会。  
职工进入国有企业后,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该企业的工作年限,今后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按规定一并计发经济补偿金。
职工本人不愿意进入国有企业的,按事业单位辞职有关规定辞去公职,领取一次性辞职补助金。

扩展资料:
1、 改制企业应当在一段规定的时间内为职工集中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事宜。
2、 改制企业在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手续的同时,将一次性向职工付清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及其它各项应当清偿的债务,职工拖欠改制企业的债务将相应扣除。
3、 凡在规定时间之前与改制企业办理完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的职工,改制企业可每人另行给予一定的奖励。
4、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的职工,在规定的时间结束后改制企业将停止一切待遇,同时,改制企业将单方面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停缴各种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并将职工的档案等资料交职工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
日后对本人发生的一切费用,待本人愿意办理手续时,改制企业自应计补偿中扣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