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工作不到位怎么举报

2024-05-04 10:47

1. 防疫工作不到位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1.打开手机上的“微信”APP,然后点击“我”选项。
2.来到我的界面后,点击“支付”选项。
3.在支付界面会有各种选项,选择“城市服务”
4.来到城市服务页面,往下拉,热门服务板块,选择“疫情专区”,
5.来到疫情专区页面,选择“征集疫情防控线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防疫工作不到位怎么举报

2. 如何举报防疫工作不到位?

法律分析:
有的卫生健康部门监管不到位,比如国家卫健委指出,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原因之一,就是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未能及时发现风险漏洞并通过加强管理及时改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不防疫防控怎么举报?

向当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举报
举报范围

凡发现有下列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行为的,均可举报:

(一)不按规定报告或登记个人信息、测量体温,隐瞒病情的行为;

(二)不按规定报告到过或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重点管控人员、参加过聚集性活动、出入过公共场所等真实行程、活动轨迹的行为;

(三)明知自己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传播传染病的行为。

二、举报途径

举报采取电话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20。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不防疫防控怎么举报?

4. 防疫不力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举报方式可以选择:各地公布的疫情防控电话和邮箱、直接拨打110或者120,也可以通过微信进入疫情线索征集入口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二)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三)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四)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的;(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5. 防疫不力怎么举报?

凡发现有下列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行为的,均可举报:


(一)不按规定报告或登记个人信息、测量体温,隐瞒病情的行为;


(二)不按规定报告到过或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重点管控人员、参加过聚集性活动、出入过公共场所等真实行程、活动轨迹的行为;


(三)明知自己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传播传染病的行为。



二、举报途径

举报采取电话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20。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防疫不力怎么举报?

6. 如何投诉防疫工作人员

法律分析:全国各地均有疾控中心,从中央到地方,机构依次为中国疾控中心,省级疾控中心,市级疾控中心以及县防疫站,如果你想投诉某县防疫站,网上查询其上级机构电话投诉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给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中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 如何投诉防疫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 12345平台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第六条 承办单位应当认真办理诉求人的诉求事项,倾听诉求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诉求人的监督,努力为诉求人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诉求人。诉求人提出诉求事项,应当客观真实、语言文明,对其所诉求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侮辱、诬陷他人。诉求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改进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利益有益的,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予以采纳。【摘要】
如何投诉防疫工作人员【提问】
您好,咨询律师为您服务,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两分钟的哦亲亲。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回答】
你好你好【提问】
那个问一下,这个点了,楼下防疫人员还乱哄哄的【提问】
全国各地均有疾控中心,从中央到地方,机构依次为中国疾控中心,省级疾控中心,市级疾控中心以及县防疫站,如果你想投诉某县防疫站,网上查询其上级机构电话投诉即可。【回答】
拨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也可以的【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 12345平台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第六条 承办单位应当认真办理诉求人的诉求事项,倾听诉求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诉求人的监督,努力为诉求人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诉求人。诉求人提出诉求事项,应当客观真实、语言文明,对其所诉求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侮辱、诬陷他人。诉求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改进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利益有益的,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予以采纳。【回答】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对我定向进行图文咨询哦。很高兴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如何投诉防疫工作人员

8. 如何投诉防疫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给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中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摘要】
如何投诉防疫工作人员【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哦,您的问题我这边已经收到了,请您稍等一下哦【回答】
全国各地均有疾控中心,从中央到地方,机构依次为中国疾控中心,省级疾控中心,市级疾控中心以及县防疫站,如果你想投诉某县防疫站,网上查询其上级机构电话投诉即可。【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给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中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回答】
您好,对于我提供的答案您还满意吗?如果有其他想问的话,您可以说一下,我这边也会尽力为您提供解答的哦!【回答】
很高兴这次为您解答!如果您对我以上针对性的回复觉得满意的话,可以给我一个赞,并点击我的头像进行关注,以便进行图文咨询关注,以便我这边为您持续定向进行解答哦。平台合作律师期待下一次为您排忧解难!【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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