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股票的钱离婚怎么分

2024-05-12 14:43

1. 老公股票的钱离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股票分割是指即将一张较大面值的股票拆成几张较小面值的股票。股票分割对公司的资本结构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一般只会使发行在外的股票总数增加,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各账户(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的余额都保持不变,股东权益的总额也保持不变。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老公股票的钱离婚怎么分

2. 离婚老公公司的股份可以分吗

男方开公司持有的股份如果是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后是可以分割的,但分割股份时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处理,如要经半数股东同意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上述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离婚老公公司的股份可以分吗

男方开公司持有的股份如果是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后是可以分割的,但分割股份时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处理,如要经半数股东同意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上述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老公公司的股份可以分吗

4. 离婚能分丈夫公司股份吗

如果这部分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妻子可以分。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应当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一、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进行财产分割的
夫妻离婚时股权分割方式如下: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是怎样的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所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三种情形
1、股东转让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1条)
2、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股东因离婚需要与配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涉及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3、法院强制执行:当股东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法院可以强制转让股权来偿债。此时公司其他股东仍然享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2条)
三、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割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按以下规定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5. 夫妻离婚,丈夫是某公司股东,妻子可以分得股权吗

如果股权如果只是个人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进而  建议 :找   法律者  们 去 结合事实  判断先  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吧,快速 与  @ http://tieba.baidu.com/p/4330666491 #  互问  交谈 既可以直接   的了解很清楚的。
另:
夫妻股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完成共同财产出资行为后而享有的从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和参与经营管理的各项权利的总称。实践中,夫妻股权投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成立公司,约定各自股份占有份额(股份出资比例)。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后以一方名义登记,并由其参加经营活动,其经营所得用于家庭生活。
3、夫妻共同出资与其他人共同开办企业,取得股权。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改制时,用共同财产购买职工内部股,登记在一方名下。
5、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股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除非双方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丈夫是某公司股东,妻子可以分得股权吗

6. 婚前 婚后炒股 亏损 女方离婚时怎样要求偿还当初借去炒股的钱。

一、房产证是男方的,且购房发生在婚前,房子无疑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二、十八万借款如能证明,可主张归还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由男方负责归还;
三、股票账户现存余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借款26万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既然借款26万炒股,可以调查股票账户资金进入的情况及借款资金流向等情况证实;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详细探讨。

7. 老公是股东,离婚妻子应分割股权还是享受红利?

离婚时,妻子有权分割丈夫名下的公司股权,也可以约定享受红利。离婚时,夫妻两人不能对公司股份协商一致解决,则需要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若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可以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也可以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另一方在其他财产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第十八条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老公是股东,离婚妻子应分割股权还是享受红利?

8. 婚后老公炒股赔了很多钱,但却还想借钱炒股,劝说无效,该不该离婚呢?

婚姻中,钱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爱与信任。如果只是老公亏了钱,就想着离婚,我认为你有些意气用事,不够成熟!我建议和老公好好沟通一下,可以适当先离开股市,或者模拟操作,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炒股,也不是每个人都能炒好股票的。炒股只是副业,先继续做好主业吧!

 你老公把所有存款炒股,并且基本快亏完了,这也是比较少见的事情,估计你老公用了融资融券 或者其他杠杆资金,对于一个没有成熟交易系统的股民来说,这么做无异于饮鸩止渴。不管怎样,你要知道,你老公炒股为了什么?是不是为了赚钱?你老公入市炒股,是为了赚钱,让家人生活的更好,我相信你也知道他入市的资金,但是赚钱并不容易,他亏损了,其实,你老公比你更难受,心里更自责,这个时候,作为妻子,你不应该去责怪他,而应该去包容去安慰他,更不应该去想着离婚。钱没了,可以再去赚,爱和信任没了,你认为你以后还一定能够找得到吗?

所以你应该让你老公先停止股票交易,因为他的本金已经亏光了,如果不停止他的交易行为,他很有可能去借钱炒股,那就会非常麻烦,所以说一定要想尽办法让他停止炒股。你老公亏损了全部本金,虽然说市场行情不好,但他的交易系统一定出了问题,要进行好好的反思和总结,甚至要重新学习,这一关必须要过。

至于说需不需要离婚,这是两个人的感情问题,同富贵易,共患难难,这需要考量两个人的感情,并不能够简单的按照资产来划定。同时也要考虑事件的动机,如果你老公进行股票交易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只不过是由于自己的能力所限或者是操作失误导致了损失,离不离婚还是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