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医保怎么报销的

2024-04-28 07:59

1. 衢州医保怎么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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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不同,现在申请医保都一样的,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转诊转院结算: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衢州医保怎么报销的

2. 衢州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 医疗保险 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 医疗费 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 工资 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 社保 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 医保 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以上是衢州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的回答

3. 衢州市医保政策

法律分析:实行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制度:从原来以实际缴费年限为准调整为“实缴"+"视同”的制度。规范和统一全市医保缴费年限相关政策,与全省的政策和做法保持一致,使政策更加合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衢州市医保政策

4. 衢州社保卡在杭州就医报销

法律分析:这属于异地卡一般是不能报销的,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报销,一是本地医院在外地医院备过案的,由本地医院领导批准转去住院的出院时交上本人的医保卡就可以直接结账报销了。二是如果本人在外地有病须急诊住院的出院时带上发票及相关资料回本地社保局可以报销,如果是自己随便住院的是不给报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5. 衢州医保卡杭州看病怎么样报销

您参保在衢州,到杭州看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医药费,可以直接刷卡报销。住院需办理转诊手续或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才可以直接刷卡报销。

      2021年8月1日零时起,全市恢复市域外就医转诊审批。参保人员确因病情诊治需要需转诊到市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原则上由接诊的市域内二级乙等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负责通过衢州市分级诊疗转诊信息系统为其办理转诊手续。对已有转诊记录,因同种疾病治疗需要需在原转诊的上级医疗机构作后续治疗的,由原为其办理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同种疾病后续治疗特殊情况认定;一年后仍需继续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在衢州市参加基本医保常住异地的参保人员可以在浙里办APP上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一般一年内不得变更。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故我局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答复您,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们。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摘要】
衢州医保卡杭州看病怎么样报销【提问】
您参保在衢州,到杭州看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医药费,可以直接刷卡报销。住院需办理转诊手续或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才可以直接刷卡报销。

      2021年8月1日零时起,全市恢复市域外就医转诊审批。参保人员确因病情诊治需要需转诊到市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原则上由接诊的市域内二级乙等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负责通过衢州市分级诊疗转诊信息系统为其办理转诊手续。对已有转诊记录,因同种疾病治疗需要需在原转诊的上级医疗机构作后续治疗的,由原为其办理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同种疾病后续治疗特殊情况认定;一年后仍需继续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在衢州市参加基本医保常住异地的参保人员可以在浙里办APP上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一般一年内不得变更。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故我局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答复您,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们。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回答】

衢州医保卡杭州看病怎么样报销

6. 丽水医保在衢州医院报销比例

一档:起付标准至15万元以下部分,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3%、87%和92%,退休人员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支付额在15万元(含)以上部分按90%支付。
二档:起付标准至10万元以下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别支付70%、75%、80%,10万元(含)以上部分按70%支付。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到市外省内、省外境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分别自理10%、20%后按三级医院标准支付。
参保人员因疾病治疗需要,经三级公立医院转诊到境内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个人自理40%后按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支付。【摘要】
丽水医保在衢州医院报销比例【提问】
一档:起付标准至15万元以下部分,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3%、87%和92%,退休人员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支付额在15万元(含)以上部分按90%支付。
二档:起付标准至10万元以下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别支付70%、75%、80%,10万元(含)以上部分按70%支付。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到市外省内、省外境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分别自理10%、20%后按三级医院标准支付。
参保人员因疾病治疗需要,经三级公立医院转诊到境内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个人自理40%后按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支付。【回答】
住院保销70%左右,不住院15%左右【回答】

7. 衢州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二)其他城乡居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二、门诊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统筹基金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0%的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每人每病种当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支付。三、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50%比例支付;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40%比例支付。(二)其他居民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三)参保人员在经卫生部门批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按70%比例支付。(四)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药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衢州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

8. 衢州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
(二)其他城乡居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
二、门诊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统筹基金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0%的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每人每病种当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支付。
三、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50%比例支付;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40%比例支付。
(二)其他居民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
(三)参保人员在经卫生部门批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按70%比例支付。
(四)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药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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