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拨给企业的科技拨款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2024-05-06 01:42

1. 政府拨给企业的科技拨款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当这些政府拨款,有的就被作为收入被税务部门收缴了所得税。政府一方面由财政部门拨款去支持企业,另一方面又被政府的税务部门给收回一部分,这不矛盾吗?政府给企业的科技拨款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法规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政府拨给企业的科技拨款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2. 政府补贴资金是否要缴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话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但是必须有专项用途,所形成的成本费用不能扣除
5年没用完的话,没用完的部分要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缴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12-16   字体: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三)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9-07   字体: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3. 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需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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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需要交税吗

4.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5. 政府补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政府补助属于政府性基金,是属于不征税收入,政府补助是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政府补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6. 政府补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要的,政府补贴款一般都要交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7. 政府奖补资金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一、正面回答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1、 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该资金的专项用途;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二、分析详情企业的这笔补助如果符合条件,就不缴纳所得税,单独设置科目核算补贴收入和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如果不符合条件,那就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另外,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要依据补助的类型而定,如果是专项拨付资金等情形的,不需要计算 纳税额度内。三、政府奖补资金来源是什么财政奖补资金主要来源是中央奖补资金、省级奖补资金、县级配套奖补资金、整合其他支农资金、社会捐赠及其他资金。

政府奖补资金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8. 政府补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政府补助是不征税收入,是不需要交税的。所得税是核定征收方式,营业外收入要与主营业务收入合并计算缴纳所得税。rnrn核定征收是对企业正常取得的收入进行核定,不含正常经营之外取得的偶然收入,企业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如资产转让收入、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等,在扣除对应的成本费用后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在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对实行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将扣除取得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后计算出的应纳所得税额,根据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换算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总额,填入报表的相应栏次;对实行定额征收办法的,直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1、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