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2024-05-08 13:55

1. 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一、参保范围因出生、户籍迁入、就读、从单位辞职、完成学业等原因,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南宁市户籍或者南宁市居住证,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      (二)南宁市内在校学生。      (三)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四)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所需材料      社区(村)居民提供: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1份。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      3.属于以下对象的,提供相应材料:      1符合参保登记的未就业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公安部门签发的港澳居民定居证明或《台湾居民定居证》      2符合参保登记的未就业外国人的,提供护照和公安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验原件),到定居地所属的医保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在校学生参保,需提供:      1.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的在校学生,学校只需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原件1份。      2.在校学生自行办理参保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入学通知书(验原件)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原件1份。    三、办理流程方式一:网上办理(一)个人网厅办理      1. 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个人登录】,输入个人账号、密码、图形验证,点击【登录】。
      2.点击“进入个人网厅”。
      3.依次选择“我要办”___ “参保登记”___“城乡居民登记”。
      4.在参保登记页面选择办理类型(是否代办)、参保单位类型、选择参保单位、录入参保人信息(带*号为必填项),上传材料后保存即可。
      5.参保人可到个人网厅首页“我的办件”查询本人业务办理情况及审核进度。在状态变成“审核通过”后即为参保登记成功。
(二)微信公众号办理:微信关注“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右侧二维码,关注“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点击“我要办”>>>在“经办服务”栏中根据需要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电子影像后完成申报。





(三)“爱南宁”APP办理      登录“爱南宁”APP___点击“更多”___点击“智慧医保”___登录“医保服务平台”___点击“我要办”>>>在“经办服务”栏中根据需要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电子影像完成申报。




方式二:线下窗口办理      1.普通居民或者在校学生零星参保的,参保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社区(村)居委会,填写《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工作人员审核后进行系统录入。      2.属于享受个人缴费补助对象的,由主管部门统一参保登记。      3.属于在校学生统一参保的,由学校老师收集本校学生参保信息后,提供材料到医保服务大厅、各城区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四、缴费方式      办好参保后,就能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APP(手机端)、广西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全区统一缴费平台进行缴费。详询税务热线:12366。五、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年度为单位参保缴费,筹资金额分为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个部分,各年度缴费标准按国家具体规定执行。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年。每年的6月30日以后缴纳当年度费用的,除新生儿外,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2022年7月1日以后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金额合计为93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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