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对请病假的规定

2024-05-07 14:37

1. 新劳动法中对请病假的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病假医疗期问题并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相关规定;

其次,对于这一问题,在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中,做了相应的较细致的规定:

1.该法条第2条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该法条第3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6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新劳动法中对请病假的规定

2. 病假怎么写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部门的…….。  由于我身体原因,现以体力不支、状况不佳。极度影响到了工作。我感到非常抱歉。我已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我在家休息二个礼拜。希望领导理解并批准。 我希望我能尽早恢复健康回公司上班,谢谢!

                                                                姓名  
                                                                时间

没见过什么病假说明 你领导有病吧 员工根据劳动法有权享有带薪病假的 我是趁你那分数来的 请把分给我 我很需要

3. 关于企业职工病假的管理规定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病假期间待遇为基本工资的6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关于企业职工病假的管理规定

4. 国家规定的病假是多少天?


5. 国家规定员工一年有多少天病假


国家规定员工一年有多少天病假

6. 员工请病假单位如何处理


7. 请事假和请病假有什么区别

事假和病假主要有如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
(1)事假是指因个人私事或者其他个人原因而向企业或者用人单位主动请假。
(2)病假是指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企业或用人单位给与的假期,病假具有一定的被动性。

2、假期的待遇不同
(1)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过十个工作日。
(2)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3、请假手续不同
(1)请事假只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经上级领导同意并交企业或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就可以请假。
(2)请病假需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经经上级领导同意并交企业或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就可以请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带薪年假休假条例

请事假和请病假有什么区别

8. 什么病可以请长病假

没有规定什么病,这个是根据工作年限决定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